【邺建中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易燃化学药品
、管理易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职守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制。
二、管理人员必须将易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三、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爆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存放处贴上标签明危险样。
四、任何领用易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等手续。
五、管理人员对易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须做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
六、管理人员要做易易爆、剧毒药品、化学药品存放室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整洁。
要按规定存放室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七、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八、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识不得随将易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九、易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0米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存放室50米围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十、易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然失效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
主管部门审核、验、确认可以报废由主管领导签做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十、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延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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