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级管理制度【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管理制 (目 录) 、 法律法规学习制 二、 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 法人授权委托及合签订前评审制 四、 合签订、履行、变更和除制 五、 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 六、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 七、 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 八、 失信违法行责任追究制 法律法规学习制 、定期组织合法律法规系统学习制订学法容、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每次学习记录。

、院长、副院长、各部门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法律法规学习。

信用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等部门业人员必须合法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专、兼职信用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

3、公司分管信用工作责人部门分管信用责人及信用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管理碰到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新问题。

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面记录。

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 公司部设立专门信用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信用管理机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管理机构责人理有专职(或兼职)信用管理工作人员。

信用(合)管理机构职能 、组织宣传、贯彻合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管理人员和业人员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制定、修订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考核

3、对客户进行信调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账龄随将潜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逾期应收账款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催账程序和支工作高效追账队伍及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方案并组织有效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岗位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l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信用管理工作重问题; l 授权委托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 l 对公司合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l 定期了合签订、履行情况。

信用管理机构责人主要职责 l 组织合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l 制定、修订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考核; l 统办理授权委托严格管理公司合专用使用; l 制止公司或人利用合进行违法活动; l 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账龄防逾期应收账款发生; l 建立标准催账程序; l 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 l 协调与供销、财、技术等部门关系。

3、信用管理员主要职责 l 协助合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参与重合谈判与签订

l 审合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合出现保管合专用。

l 检合履行情况协助合承办人员处理合执行问题和纠纷。

l 登记合台帐做合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签订、履行以及合纠纷处理情况。

l 发现不和法律规定合行及向信用管理机构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l 参加对合纠纷协商、调、仲裁、诉讼。

l 定期向信用管理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l 责客户档案管理与。

l 参与商账追收。

l 配合有关部门共搞信用管理工作。

、供销部门主要职责 l 依法签订、变更、除部门合。

l 严格审部门签订合重合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l 对所签合认真执行并定期合履行情况。

l 合履行程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系发生问题及向信用管理机构信用管理员通报。

l 部门合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l 参加部门合纠纷处理。

l 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信用管理工作。

5、财、技术部门主要职责 l 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系及通报合履行应收应付情况。

l 做与合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l 合履行有关技术方面问题。

l 依法签订、变更、技术合。

l 部门合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l 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信用管理工作。

三、信用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考核围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管理员

、考评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次考核评审活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管理工作检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容 序 考核容 应得分 掌握合有关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认真参加部门或公司举办业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

3 5 二 检所签订合合“三性”(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

检所签订合合“五审”(对方主体是否合格授权代理是否合法信是否保证营围是否超出合结算方法和法定程序是否合规定)。

3 检除即清结外是否签订了面合。

检使用各类合正确性和合容合法、条款齐全、手续完备。

5 检签订合人员有效代理围和权限。

6 检杜绝无效合出现。

3 3 3 6 4 4 三 检有关合审表办理和送审容齐全手续完备。

定期或不定期与部门业员对帐。

3 常督促合履约行。

全面了部门合履行情况。

5 6 5 6 四 检部门合变更、除手续及办理和手续齐全。

协助做信息反馈和信访工作。

6 五 建立合台帐。

合台帐登记质量(台帐登记及、正确、全面)。

3 检合使用和保管。

做有关保管和归档工作。

6 0 5 6 六 1信用管理上有创新型事例(包括运用计算机管理等事项)。

0 合计 00 、考核部门 信用管理机构公司信用管理员考核评审工作管理机构

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容进行考核评审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取消格审批程序由考核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5、奖惩方法 信用管理员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物质鼓励。

l 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95分以上者产生; l 获优胜名单从考核总分90~95分者产生; l 获表扬名单从考核总分80~90分者产生; 信用管理员惩处方法 l 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助和扣发奖金; l 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管理员格; l 凡利用合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信用管理员格并按情节轻重 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法人授权委托及合签订前评审制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 ()被授予“法人委托”者条件 、必须是公司生产营活动确签订合并具有济工作验有关人员。

、必须《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培训考试合格并工作业绩审合格者。

3、能够遵纪守法执行国各项法令、法规和企业规制。

(二)“法人委托”申请程序 、凡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信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合法》培训人员登记表”。

、由信用管理机构统组织申请持证者参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办《合法》培训班并参加考试。

3、考试合格申请部门信用(合)管理机构要填写“法人委托申请审批表”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再公司人事部门信用(合)管理机构审核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签颁发授权证。

(三)“法人委托”管理 、信用管理机构责“法人委托”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等管理工作并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颁发签订合“法人委托”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印制“法人委托”有效期限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长不得超两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因特殊情况对外签约者由所部门信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法定代表人批准由信用管理机构具体办理事委托临“法人委托证明”事宜;取得“法人委托”及“法人委托证明”其他人员律不得对外签订合。

、凡持有“法人委托”对外签订合者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信用管理规定和相关配套制做合台帐记录以备考。

5、凡发生下列情况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销手续 l “法人委托”授权容变更; l 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续展; l 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 l 持证人因调离公司、退休或死亡; l 持证人因违反公司管理制情节严重撤消“持证人”格; l 持证人擅涂改授权容、借和弄虚作假撤消“持证人”格。

6、颁发“法人委托”如有遗失持证人应面向部门领导报告并将部门批示见送信用管理机构信用管理机构向法定代表人或信用管理领导组报告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7、凡核准销人员“法人委托”证件由所部门责收回交信用管理机构统处理。

(四)责任 、各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教育和管理凡发现严重违反公司有关制规定签约或利用证件进行违法活动以及失职、渎职等给公司带重损失者应依法追究责任销证件。

、持证人必须严格按授权围和授权权限有效期签订合如因超越授权围和授权权限发生纠纷其济及法律责任由持证人承担。

二、合签订前评审制 合签订前实行评审制。

合评审机构设信用管理机构部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副总、信用(合)管理机构责人、信用管理员、合承办人、供销、财部门责人等。

()合评审程序 、合承办人将合草及相关交信用管理员初审; 、信用(合)管理员填写合评审表初审记录交信用管理机构责人审批签署审批见。

3、特殊重合由信用(合)管理机构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信用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见交信用管理机构责人签署见并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信用管理员将合评审表归入该合档案。

(二)评审容 、签订合前必须严格审对方当事人主体格。

l 对法人必须审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副复印件。

l 对非法人济组织应当审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对分支 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营单位除审其营围外还应审其所从属法人主体格。

l 对外方当事人格审应调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 、法定名称、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册地。

签订合前要审代理人代理身份和代理格。

l 代理人职格证明及人身份证; l 被代理人签发授权委托; l 代理行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前必须认真审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

对方当事人合有提供专业性较强劳、工程项目或限制营项目等义应当要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营许可证或质等级证等证明。

签订合前应当仔细审对方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必要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

对方当事人提供各种证明所使用当事人名称、印等容必须完全致。

5、下列不能作主体格和履约能力证明但可归入合档案保存以备考。

l 名片; l 厂介绍、产品介绍等; l 各类广告、宣传; l 各类电话、B机等通讯工具码; l 对方当事人提供我方合承办人见证而复制或与原件核对无异复 印。

(三)特殊重合适用围 签订下列合视重合 l 订立价款万元以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价款千万元以上)合 ; l 投、营合; l 涉外合; l 合承办人认可行性审其他合。

(四)特殊重合评审附加程序 、签订特殊重合应当及进行可行性审。

合可行性审由信用管理机构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形式进行。

也可以通召开有关部门责人会议形式进行。

签订特殊重合应当进行合法性审。

合合法性审由合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信用管理机构进行合法性审。

签订、履行、变更和除制 、合签订管理 、合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格、代理身份、代理格、履约能力及合可行性进行审并收集整理相关以备合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订立合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非法人济组织。

集团公司各单位业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或擅以其他单位、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

严禁其他公司或人所办各类企业以公司及下属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

3、公司对外签订合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进行。

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

、严禁将合业介绍信借其他单位或人使用。

介绍信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

5、除及清结者外合应当采用面形式合国或省已发布示应当采用合示。

销售部门必须使用国统购销合对外签订合;外协部门必须使用国统加工定做、承揽合对外签订合;供应、设备、基建部门外出采购尽可能采用统购销合。

如没有合示应当参照类似示。

采用合示可以根据所订合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补充约定。

部门所合由公司信用管理员统购买或定制。

6、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合都应按统规则编。

7、合及其有关面材应当语言规迹()清晰条款完整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8、订立合必须完备合条款。

合条款般包括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地和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方法等。

9、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没有把握合应当要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具有代清偿债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然人。

对方当事人保证人主体格和清偿债能力要参照制规定进行审。

0、对外签订合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选择公司所地仲裁机构或法院。

、法定代表人或合承办人应当亲合上签名盖。

签订合应当加盖单位合专用。

严禁空白合上加盖合专用。

l 合专用申请人必须是有权对外签订部门和分公司。

l 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合专用由信用管理机构统归口管理。

信用(合)管理机构责申请报告审批、合专用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等管理工作。

l 合专用刻制由信用管理机构责。

任何部门不得擅刻制合专用如发现有类行发生追究责任人员行政责任。

凡刻制合专用部门和分公司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面申请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按工作实际要和用途提供合专用刻制数量、要和样草图交信用管理机构审统办理。

l 凡持有合专用部门和分公司应做到合法使用、专人保管。

技术合专用由信用管理机构责保管如遇工作要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立即归还。

l 合专用保管使用检工作列入每年合检围。

l 合专用不得代用混用。

发现利用合专用进行违法活动给公司造成济损失者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l 凡遇合专用遗失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并将部门批示见送信用(合)管理机构备案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

l 凡遇合专用变更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原合专用交还信用管理机构统处理。

l 各子公司行刻制合专用必须到信用管理机构留样备案。

3、订立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特别程序合应当依法办理特别手续。

、合承办人应将合副份及送交单位财部门备案作财部门收付款物依据。

二、合履约管理 、法定代表人全面责合履行。

合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责其订立合履行。

新任法定代表人应当继续履行前任法定代表人依法订立合。

、履行合程根据情况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

如发现问题合承办人要及处理必要单位责人可现场考核合标情况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

3、接收标必须严格验收或商检程序。

对不合制标应法定期限及提出面异议。

、合结算必须通单位财部门进行。

对合法有效合财部门必须合约定期限结算。

对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合财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有关往、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邮递方式传送与合有关法律应当连信封并收存。

通邮递方式传送与合有关法律必须使用挂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6、信用管理员责监督检合履行情况按顺序及建立合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三、合变更和除 、合变更与除由合承办人以面形式报合评审机构审核批准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除协议。

对方当事人作款物接收人而要变更接收人必须有面变更协议。

严禁取得对方当事人面材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3、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应当及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合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有关证据及向信用管理机构报告。

5、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除合应当及以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除合原因和请对方面答复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除合协议。

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 、信用管理机构加强与各业部门系沟通及掌握客户信用信息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客户信用等级分、B、、四级分别制订不信用等级所对应信用额、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信用管理机构责建立每位客户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册金、电话、信用标准(对客户信情况进行要低标准)、信用等级容表单并及进行动态更新。

3、信用管理机构责制定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标准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户信用申请;采用对客户进行走访、调、向有关部门收集客户信状况等方式掌握客户信息填写客户调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报主管副总审批确定信用等级并及回复客户

、对客户实行跟踪管理补充客户信用信息每年末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面年审评价报告并根据年审报告及调整客户信用等级与授信额。

5、对延迟付清款物客户视情节轻重给予信用等级降级处理;对恶拖欠款物客户授信额0要采用即清结方式或列入黑名单拒绝业往。

6、各业人员应及收集客户信息并向信用管理机构反馈;信用管理机构应定期将客户信用状况评价结反馈公司各相关部门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 、建立完整合档案。

档案包括以下容 l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件; l 对方当事人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副复印件; l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复印件; l 对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合承办人职格证明、人身份证明、介绍 信、授权委托原件或复印件; l 我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原件和复印件; l 对方当事人担保人担保能力和主体格证明复印件; l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往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面材和视听材 ; l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 l 合正、副及变更、除合面协议; l 标验收记录; l 交接、收付标、款项原始凭证复印件。

、公司所有合都必须按部门编。

信用管理员责建立和保存合管理台帐。

3、合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除合各项手续月应将合档案移交信用管理员

信用管理员对合档案核实月移交档案室归档。

、各公司及部门应每年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公司管辖围上年和年上半年合统计报表报送集团公司信用管理机构

各公司及部门应每年月十日前将管辖围上年信用管理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集团公司信用管理机构

5、建立完整客户信用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标准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付款习惯、财状况、商账追讨记录、往银行、营状况等调原始。

6、客户信用档案填写申请单标明人、客户名称、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归还日期。

信用档案缺失以及涉及商业密容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7、配备专以上学历具有数据库检能力和验人员专(兼)职档案管理员

8、档案管理员必须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 、建立应收账款帐目明确应收货款分期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数额、期限、应付款人等容。

、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分级表将应收账款按账龄分合期、进入预警期、到期、逾期、进入通牒期进入专业追账期、付诸法律期和坏账期八级制订相应催收措施。

3、对应收账款加强日常监督根据实际情况每周或每月打印出会计账上全部接近到期应收账款记录进行分析和诊断对每笔账款作出处理见。

、制订商账(逾期应收账款)追收办法培训催收、追收人员。

5、设计商账追收工作流程包括勤提示、外勤催收、委托专业信用管理公司追收、法律诉讼。

商账追收程序般应包括下列步骤 步骤 阶 段 段 系方法 催账形式 提醒客户 逾期天 传真 礼貌提示 提醒客户 以天 传真 再提示 3 了问题 以天 电话 了客户发生了什么问题 次正式催账 以天 传真 显示证据 5 严肃通知 以天 传真 严肃通知 6 二次正式催账 以天 传真 显示证据 7 压迫客户式谈话 与6天 通话拜访 表达不满 8 次理对话 以3天 电话 催账级别升高 9 二次理对话 以3天 电话 次谈话 0 通知 以3天 挂信 通牒 送专业追账公司 周以 委托追账 与追账代理签约 提出法律诉讼 半年以 委托律师 法律行动 失信违法行责任追究制 、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可酌情采取下列措施 l 取消赊销条件; l 停止供货; l 取消供货格; l 诉诸法律。

、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 表现形式 l 人擅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并违约或骗取款物; l 产品合格率达标; l 拖欠货款; l 其他。

纠正措施及面告知对方说明原由;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撤消错当事人职、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合纠纷处理 l 发生合纠纷合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信用管理机构提供材。

l 合纠纷所采取各项措施必须法定诉讼效和期进行。

l 合纠纷发生可以通协商、调、仲裁、诉讼等方式。

合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公司信用管理机构参加仲裁或诉讼。

l 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应当立即向单位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l 合发生纠纷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应当及委托有质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l 合纠纷申请、起诉、答辩、协议、调、仲裁、裁定、判副或正复印件发出或收到日起十日由承办人送交信用管理机构备案。

l 处理合纠纷程对可能因对方当事人行或者其他原因使判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案件应当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l 合纠纷发生应当依法采取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

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l 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法院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l 涉及合纠纷诉讼或非诉讼活动行使可能引起国有产流失处分权应当报请有关部门公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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