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制_丞相制,说没就没了

明朝以前,中国是有丞相的。

丞相,又称宰相、相国,秦统一中国以后,设置了丞相一职。

《汉书・百官公卿表》说,丞相是天子的辅佐,助理万机。

在下猜想,当初秦始皇也不是想设立一个制约自己的职位,而是对皇帝的绝对权力太有把握了。

然而事实一经出现,往往就有理论不曾想之处。

丞相一方面是皇帝的最高助手,对皇权俯首低眉,一方面则对皇帝的权力有所限制和约束。

秦汉以后各代的政治框架,大体是按“皇帝丞相(宰相)制”的模式构建的,直到朱元璋时,这种模式才退出了历史舞台。

稍微仔细点说,朱元璋建国初期也是设立丞相的。

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在应天(今南京)即皇帝位后,国号大明,建元洪武,立马氏为皇后,世子朱标为皇太子,以李善长、徐达为左、右丞相

后来,胡惟庸作了丞相,在任上专权恣肆、收受贿赂。

洪武十二年(1379),有人指控胡惟庸谋反。

第二年正月,朱元璋以谋危社稷的罪名杀了胡惟庸,受牵连而死者达三万余人。

朱元璋认为丞相制度是妨碍君主“躬览庶政”的障碍,毅然决然将通行了一千多年的丞相制给废掉了。

洪武二十八年他下令:“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

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

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

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

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

”   今日看来,“皇帝丞相(宰相)制”优劣共现。

优长之处是,专制之下皇权可能受到些许制约,最大的缺陷则是君权与相权缺少明确界定,极易造成政治的不稳定。

朱元璋就是感到相权对皇权的威胁,才凭借胡惟庸之事废掉丞相制的。

好在这段陈年旧事,史家已有各种分析,在下实无必要多加引述。

令人好奇的是,朱皇帝一句话就把实行了一千多年的丞相制给废掉了。

这种变革效率之高,在享受了一些民主空气的人眼里,是很难理解的。

一般来说,听证、考察、辩论,是决策者必须履行的步骤,可在朱元璋那里,这一切都毫无必要,他只须凭借自己的感觉做事即可。

曾读到一类文字,云: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对皇权还是有一些约束的,可惜没有坚持下去,否则……云云。

其实,从朱元璋轻而易举废掉丞相制可以看出来,专制皇权下的所谓监督是多么脆弱!它是不是能起作用,就看你监督谁,监督无权无钱复无拳无勇的草民是刚强有力的,对权势者尤其对皇权而言,你还没有监督谁,就先被拿下了。

监督云云,只是理论上的,纸面上的,与实际关系不大。

在专制的皇权下,废弃或设立一种制度只凭皇帝拍拍脑袋即可,是不需要研究考察的,更不需皇帝以外的人通过。

在《皇明祖训》中朱元璋告诫子孙,以后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明朝之后的清朝创立奏折制度也是如此。

专制制度之下,有强者,也有弱者;有辉煌明亮,也有腐朽阴暗,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

总括来说,是皇权笼罩下的强人政治,如朱元璋,如康熙。

他们所具有的强势,是皇权强势,也是绝对的强势,无人敢与之争锋。

因此,制度增添什么,减损什么,也只有诺诺连声。

可是朱元璋之后,他的一些子孙虽处于强势地位,实施强人政治的环境却不如其祖,但仍走老路,最后太监乘机出来把持政柄。

有明一代“权阉祸国”现象极其严重,超过中唐和晚唐。

实际上,强人政治有条件限制,简单复制很难发挥效力。

当社会不再需要这种决策形式时,决策应由一人变成集体。

■   【周文燕荐自《文汇报》2010年9月15日/本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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