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会计基础(1)

预算是经济主体对于未来的规划和预测,会计则是经济主体对于过去的客观纪录。

立足过去,方能预测未来。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会计是建立预算基础和依托,也是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和结果的重要手段。

确立适当的会计基础,不仅是建立会计制度的前提,而且对于建立与之对应的预算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现实中,一个经济主体会计基础的选择有两种: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国资委作为受政府委托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在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会计基础的选择。

我们认为,应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会计基础

一、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全国部分省市的国资委开始在所出资企业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总的做法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出资企业的现金收支活动进行列收列支反映,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产收益、产权转让收入、融资收入和其他收入四大类,支出主要包括国有资本营运支出、投资支出、融资支出、其他支出四大类,预算结余是所出资企业的货币资金汇总数。

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反映出资企业的资金来源、占用和结余情况。

但是由于出资企业所面临的经济体制、会计环境和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发生了巨大变化,单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难以反映国有资本的来源、使用及效益情况,因而也带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现实困境。

主要表现在:  1.收付实现制与出资企业的现行会计基础存在矛盾。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不过是国家的一个预算单位,利润上交国家,亏损由国家弥补,维持简单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由国家划拨,国家和企业主要是缴拨款关系,与此对应的预算制度会计基础收付实现制。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企业已经不再是国家的一个预算单位,企业成为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所需资金也由企业自己筹集,企业依据法律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基础

因此,沿袭传统观念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建立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必然与企业现行会计基础存在较大矛盾和冲突,不仅难以操作,而且难以控制。

国资委与出资企业出资与被出资的关系,不可能再回到缴拨款关系的老路。

2.预算收支反映的内容和结果不够全面。

收付实现制下建立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从报表形式上来看,仅仅是出资企业现金流量预算表的简单叠加和汇总。

而在一个预算年度内,出资企业还会发生大量的非货币性交易,例如收到抵债资产和商品、以股权换股权、资产置换、资产损失核销等,这些业务没有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就无法真正反映出资企业国有资本营运过程全貌。

目前推行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预算结余数是出资企业的货币资金余额,而仅仅反映资金余额,对于判断出资企业效益、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还远远不够。

3.收支核算不够准确。

收付实现制下预算收入仅反映当年实现数,而对于出资企业的历年收益结余没有反映

分期支付的重大产权转让收入,仅仅只是反映了当年实际收到数。

国有资本营运支出中,固定资产折旧费、资产减值准备等没有反映,无法对出资企业营运成本进行科学的核算。

对于重大投资形成的资产和股权没有进行账面反映和处理,没有通过合并会计报表,反映国有资本的放大效应。

4.没有反映真实的负债情况。

在现行收付实现制下,只反映当年的融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支出,对于出资企业的担保等形成的或有债务没有反映,也无法知晓出资企业目前的债务规模和水平,无法获得全面的债务信息,不利于出资人制定宏观决策和债务风险的防范。

5.国资委层面没有一套完整的账务处理程序。

目前在收付实现制下建立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已经开始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对于国有资产收益的使用,国资委也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账务处理程序,使得对于国有资产收益的预算会计处理很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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