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烧伤使用麻醉药物的特殊性
【摘要】目的探讨放射性烧伤使用麻醉药物的特殊性已近临床的应用。
方法研究我科进行放射性烧伤手术中的麻醉应用,分析其麻醉的特殊性。
结论在麻醉过程当中应特殊注意患者要在手术过程中接收多次麻醉,因此麻醉要维持浅麻醉病注意体位的变换。
【关键词】放射性烧伤麻醉特殊性 机体全身或局部受到放射线外照或放射性核素沾染时,皮肤首当其冲。
在发现、研究和应用放射线的过程中,由于开始时对射线的的作用不十分了解,可缺乏必要的防护,皮肤放射损伤是最早发生而后被认识由射线所引起的一类损伤。
在战时核爆炸(特别是产生严重放射性沾染时)与平时核事故中,皮肤放射损伤是较多发生的损伤之一。
由于发生放射性皮肤溃疡时多累及深部组织,特别是血管、神经,局部循环和营养状况不良,易经久不愈。
照射剂量大于20Cy(Ⅲ度、Ⅳ度损伤)时,即使急性损伤开始治愈,但晚期仍有发展为放射性溃疡或愈合后重新进裂的可能,因此必须考虑手术治疗。
一、临床表现 在临床上一般可分为四期: 第一期为早期反应期:表现为受照射局部发生暂时性红班,严重者可发生急性放射病时所出现的全身性早期反应(头痛、倦怠、恶心、呕吐等)。
第二期为假愈期(又称潜伏期):上述局部红斑消退,表面上看来无其他病变,但照射部位仍有功能性障碍,出现温度变化、汗腺分泌失调等。
如伴有全身性早期反应,此对也已消失。
第三期为症状明显期:出现程度不一的特定症状。
第四期为恢复期:此期皮肤损伤恢复、痊愈,或转为慢性病变(此时也称晚期反应期) 二、麻醉的特殊性 在进行全身治疗,维持正常的血红蛋白及血浆蛋白水平,治疗相应放射病的同时,在围麻醉期间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宜维持浅麻醉 放射性烧伤病人在整个治疗过程要经受多次手术麻醉,然而随着病程的进展,体质将越来越差,机体的耐受能力也明显下降,因此。
宜以小剂量、浅麻醉为主。
如采用冬眠合剂,在血容量不足情况下易造成血压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