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两会心得体会之幸福感:教师幸福感心得体会

两会期常被提及关键词莫“幸福感”这让我想到了近几年出现“具幸福感城市”、“幸福指数”等眼。

然而这些所谓“幸福城市衡量标准是什么?居民是否切身体会到“幸福感”?这些问题恐怕有待斟酌。

政协委员陈勋儒指出某些城市荣誉竟多达三四十项虽某种程上显示了城市发展业绩但多标榜被民及群众嘲笑“作秀”和“能吹牛城市”地方高调宣传“具幸福感城市”群众却“被幸福”起哄抱怨。

确某些地方政府彰显地方发展业绩虚报政绩盲目夸G数据和幸福指数是民众“被幸福”了。

如今我国失地农民数量庞农民生活得不到保障失地农民生活产生担忧;城市职工精神压力生活不规律等等。

这些问题存无疑会使人民“幸福感”打折扣。

面对诸多困境我们该如何界定“幸福”涵?如何从数衡量物质财富渡到民心衡量生活幸福? “幸福”发社会和谐它涉及人和社会方方面面必须从细节抓起也要考虑“三分布”、不人群“幸福感”。

学生保障校安全、快乐轻松学习氛围等;青年人较创业机会、多渠道就业路子、较员工福利、合理工作安排、蓬勃朝气社会风气等;老年人健全社会保障制、丰富社区活动等。

二、不地区“幸福感”。

农村地区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农合”政策、提高农民收入等;城市地区完善社会保障制、完善城市道路建设、改善环境等。

三、不“幸福感”。

幸福感衡量标准要因制宜G不能被忽视但济发展必须与社会成员幸福感步增长济社会合理发展终目是让老姓生活越越。

民众幸福感标准应因、因地、因人而不不片面地把幸福与物质享受系起不超越己实际情况盲目攀比。

外除了追衣食住行满足和情感方面满足人们更要追精神层面幸福

而政府方面追幸福就要改善民生让人们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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