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产复工承诺书

承 诺 书 (经营主体名称)承诺如下: 一、所有返岗从业人员均非处于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观察期。

二、所有返岗从业人员均没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

三、所有返岗从业人员均非从国内外重点疫区返回。

四、全面履行管理、登记、防控的主体责任。每天检测、记录体温和身体状况。

五、已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处理。

六、已按防疫要求准备了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测温器具等必要防护物资,且数量充足。

七、已落实专人按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通风、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八、自觉落实佩戴口罩、勤洗手等自我防护措施。员工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并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

九、采取预约服务,定点服务等多种方式,减少“人际接触”,最大限度降低场所内的人员数量。

十、通勤员工做到单位、住所“两点一线”,不出入人群密集场所;住宿员工分散居住;员工实行错峰、分散、单独就餐,保持2米以上距离。

十一、安排专人维持秩序,合理控制进店人员。排队间隔2米,杜绝人员聚集。

十二、不在经营场所内组织开展促销、展览、展示、表演等聚集性活动。

十三、发现员工及消费者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刻向所在镇(街)报告并及时采取封闭、隔离措施。

十四、在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置疫情防控警示提示牌。设置体温检测点,禁止发热症状或未戴口罩的顾客进入。

十五、直接接触消费者的共用服务工具或设施设备,保证做到实时消毒

十六、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不采购和经营来源不明、腐败变质、过期及“三无产品”。

十七、自觉接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检查;对问题立即整改,并自愿接受停业整顿等处罚。

十八、全面履行其他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

如违反以上承诺,承诺人和经营主体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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