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告“城管”乱罚款胜诉 处罚程序不合法

河南省濮阳市出租车司机状告濮阳县城管”乱罚款一案终审判决有结果:依法判决撤销一审行政判决,同时撤销濮阳县城管”对出租车司机罚款的行政行为,限令濮阳县城管”十日内返还出租车司机罚款

据报道,去年年初以来,该市20余家出租车公司的千余辆出租车不止一次地在濮阳县城区受到城建监察大队的罚款,多数车辆被罚款的情况为:出租车刚停下,乘客上下车时,身着城管制服的执法人员或将出租司机拉下车来,或抢去车钥匙强行开具罚款票据,如果稍有不服,车牌照就会被强行卸下拿走,被扣留在停车场的车辆也不开具任何票据。

对此,该市出租车协会向濮阳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濮阳县城管部门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濮阳县城管部门处罚正确,但处罚程序是违法的。

对此判决出租车司机不服,认为濮阳县城管部门属越权执法,再次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城管部门出租车司机进行处罚是不正确的,其收缴的罚款应予返还。

终审法院作出了撤销一审行政判决濮阳县城管部门出租车司机罚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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