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新闻传播的民主法制效应】 厉害了我的国 负面效应

摘要:在当前我国民主政治进程日渐加快,舆论表达渠道不断拓宽的双重态势下,对负面新闻传播民主法制效应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入探讨,是民主法制建设和新闻事业发展的双重需要。

本文试从这一角度,以新闻内容、传播过程、功能特征、社会感应等四个效应的影响变量为切入点,对负面新闻民主法制效应的表现、生成与开发,进行探讨与分析。

关键词:负面新闻 传播 民主法制效应      民主政治的推进、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媒介形态的融合裂变发展为我国负面新闻传播提供了政策支持、技术便利和充分的展示空间。

躲猫猫、天价烟、钓鱼执法、开胸验肺等一个个负面新闻事件“你方唱罢我登场”,纷纷被媒体曝光,被时代定格,成了一个个令人醒目、使人警醒,具有特殊社会意义的特写镜头。

那么,这些负面新闻在给公众带来感官冲击、精神震撼、思想震动的同时,又会给社会带来什么影响,产生哪些效应呢?本文试从这一视角,围绕着负面新闻传播民主法制效应的表现、生成和开发,进行深入透视和解析。

综合分析,负面新闻传播更容易产生民主法制效应   本文所说的负面新闻,从内涵看,并非指报道方式、传播过程和新闻效果的负面性,而是指内容,即新闻题材、新闻信息、新闻事件本身的负面性。

从外延看,虽包括全部以真实内容为前提的负面新闻,但主要还是指其中那些批评揭露性和社会危机性负面新闻

从内容特点看效应更直接。

负面新闻是暴露问题、揭示矛盾的新闻

内容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对民主法制作用的直接性。

它是民主法制的产物,并以特殊方式为民主法制而战――或通过暴露问题,引发关注,凝聚社会力量,助推问题解决;或通过暴露问题,引发人们反思,探明问题症结,提示法律需求,凝聚立法基础,助推法律完成;即使仅限于暴露问题,不再有后续的环节运行,也同样起着警醒社会、提示风险、推进民主等作用。

从效果看,它引发的也是对作用客体直接的“鲶鱼效应”。

与以表扬、示范和激励为主格调的正面新闻不同,它肩负的是挑刺、亮丑和揭疤的使命,具有敏感度高、刺激性强、冲击力大等特点,常带有“鲶鱼”的两面性特性。

一方面报道的大多是生活的非常态,往往会打破常规、出人意料,在平静中掀起波澜,给人们的视觉和听觉造成强烈冲击,给社会带来一定震动;另一方面,这些非常态的新闻事件又带有“激活因子”的成分和一定的“鲶鱼效应”,会对相应的规章制度、政策法规起到活化、进化和优化作用。

纵观近年来被媒体曝光的众多负面新闻,如瓮安事件、孟连事件、石首事件、山西溃坝事件等,无一例外地都给当时的社会带来了冲击和震动,也都在媒体介入的推动下,取得了良好的“震后重建”效果――释放了矛盾压力,舒缓了公众情绪,完善了相应制度和政策法规,推动了社会进步和民主法制进程。

传播过程看效应更广泛。

负面新闻的特殊内容,经过媒体这个公共平台的提升和媒介自身特殊功能的催化,会引发一系列公众效应和连锁效应

一是公众参与效应

从心理学角度讲,越是反常的事物,越能引起人们的注意。

具有明显背向性、冲突性、刺激性特点的负面新闻,常常有一石激起千层浪,有时甚至有于无声处响惊雷的特殊功效。

这不仅会引发广泛社会关注,短时间内形成很强的舆论场;还能通过后续报道、议程设置等,赋予其显著性,促舆论升温、效应升级,进一步激发人们的参与热情和探求事实真相的欲望,使许多人成为新闻话题的参与者、事实真相的揭示者、矛盾症结的探究者、事件发展的推动者。

从这一意义上说,每个负面新闻传播过程,都是凸显矛盾与问题、提升社会关注力的过程,更是公众广泛参与助推问题解决,推进健康的民意表达机制和合法的利益博弈机制建立完善的过程。

二是公众剖析效应

大众传媒高度的社会聚焦功能,使负面新闻一进入传播过程,就有了“样本”和“标本”性质,会被定格成一个社会性的特写镜头,成为待剖析的“解剖体”。

事件反映的矛盾问题会被无数社会有识之士的火眼金睛从不同视角进行审视研判;事件隐含的问题症结也会受到众多社会“手术师”庖丁解牛般的无情剖析。

这种广聚社会庖丁以解牛的功能不仅有利于各种社会疑难杂症的诊治,还会让更多受众在观看庖丁们手法各异、剥茧抽丝般的解“牛”过程中,受到启迪、警示和教育。

三是公共提升效应

负面新闻具有更容易被二次传播的特性。

随着传播范围扩大,参与者增多,先会引发“广场效应”,引爆各种不同声音,出现众说纷纭的大量社会舆论;继而会通过各种声音和观点的交锋碰撞,诞生一批意见领袖,使舆论出现沉浮;接着会出现媒体与意见领袖的积极互动,引领话题质量提升公众思想升华,形成具有强大民意基础的主流舆论

四是连锁反应效应

公众的参与、舆论的压力、媒体与社会各方的积极互动会引发一系列连锁效应

如曾轰动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

经过媒体和社会各界前后两个月的不懈努力,不仅以个案为突破口,较好地解决了新闻本身揭示的问题;以个案为借鉴,举一反三,开展了全国食品市场整顿;以个案为动力,推动效应扩散,对全国奶制品产业经济发展进行了重新审视和整治;还以个案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效应,对相关规章制度作了修改完善。

通常情况下,围绕连锁反应链条的展开、延伸和拓展,不仅会产生大量关注度极高的新闻作品,催生一批善于进行民意表达的意见领袖,还能引发受众思想观念和经济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对相应的政策法规产生直接促进作用。

因此,这种连锁反应的直接效果是:在加速个案解决的同时也会大大加快同类事件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从功能特征看效应更深远。

负面新闻是揭露批评性新闻,也是融传者价值诉求于其中的拟态化新闻,批判性外衣包裹着强烈的建构特征。

一是对社会共同意识的建构,即用批判和揭露这种独特方式从反面建构社会对褒贬、美丑、善恶的“共同意识”――共筑道德底线、共守社会防线、共离法律红线。

二是对受众民主法制精神的建构。

受众在参与话题讨论、进行民意表达过程中,通过话题碰撞、舆论引导、互动交流、媒体提升等形式,在不受时空限制的特殊课堂上,感受民主氛围、汲取法制营养,实现自我重塑、自我建构。

三是对法制环境的建构。

作为船头守望者的风险提示,负面新闻既是社会巨轮安全航行的风向标、继续前行的动力源,也是其民主法制水平的水位线、标识器和晴雨表。

它的效应不仅在于动员和汇聚舆论力量,形成对特权、贪腐和一切丑恶现象的强烈冲击之势;更在于通过媒体的传播扩散功能,彰显放大以保障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民主法制精神。

这种标识意义和示范效应随着新的更有价值负面新闻的出现不断被强化,推动着社会共识扩大和公众认识提升,为法制环境改善注入着源源不断的源头活水。

从作用效果看效应更显著。

负面新闻对感应体的效应体现在“立”上,但动力则源于“破”,即因破而立、由解构到重构。

“破”是手段,是为凸显矛盾问题,通过真实生动的典型事例,将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缺失、观念滞后、道德堕落、政策偏差等问题点予以放大,以达到触目惊心、以小见大、凝聚舆论力量、形成社会动力、加速问题解决之功效。

“立”是目的,是在破的基础上,经过社会这台巨型计算机对各种复杂程序的运行推演,在民主法制建设这个终端显示器上留下的作用痕迹;破的效果越好,立的效应就越大。

当然其效应体现形式,可能是春雷炸响后一场轰轰烈烈的及时雨,也可能是春雨细无声的潜移默化。

但无论哪种形式,这种破与立之间的因果关系、直接影响和高度关联特征及由此引发的终端显示效应都是明显的,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网上舆论的迅速崛起,呈现出愈来愈明显的态势。

深层探析,负面新闻传播民主法制效应究竟从何而来   从表象看,民主法制效应是在传播中,通过与媒介的联姻,借助舆论力量而完成的惊人一跃。

但实际上,从效应的集聚、生成到传播、扩散、裂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反应过程。

该如何透视其内部结构,又该怎样来解析这一反应过程呢?   为直观显示,这里将效应的构成,用方程式形式呈现,即民主法制效应=内容价值量+传播有效性+法制化元素渗透率+社会感应度。

从单一要素分析角度看,其透视过程可按照它们在效应生成链条上的坐标位置和运行轨迹依次展开。

1.内容价值量。

负面新闻的思想厚重度和社会意义大小。

作为效应的起始点,价值量既决定着终端效应的强弱,又受制于它更底层的新闻事实。

一般来说新闻事实的价值,既像一块待开采的矿石,又像一面多棱镜,只有通过开发,在众多价值中发现其核心价值并加以提升,才能实现其由新闻事实价值到新闻作品价值的转化和增值。

由此可见,内容价值量既取决于新闻事实本身的价值,更在于发现和提升

2.传播有效性。

即融入了新的传播元素和创意,能实现传播方式创新,如巧设媒体议题、巧借名人效应、营造特殊背景、对各种网络热词、流行元素进行消化吸收等。

这是效应的引爆点和生发器,传播中只有巧用策划、善于创新,才能发挥出要素组合的“魔方效应”,使负面新闻作品和名人的光环一道发光、和政策的威力一同释放、和公众的力量一起爆发、和历史的时钟同时敲响,才能实现价值及价值的二次提升

3.法制化元素渗透率。

指政策法规和民主法制理念对负面新闻传播的影响、渗透的比重和深度。

作为效应的天然养分和催化剂,它主要循以下路径渗透:一是法律的奠基石、净化剂和照妖镜作用对作品的渗透,用法制精神洗净作品底色、去除杂质噪音、看穿纷纷扰扰、远离媒体公害。

二是对传者法律规范和民主创新精神兼容共长意识的渗透,使传播过程变成学法、用法、普法、依法规范和创新传播实践的过程。

三是对受众的渗透,主要是法律视野即用法眼看世界观念的渗透;深层解读即法律语义向度的渗透。

4.社会感应度。

即以受众为主体的社会负面新闻感知和呼应的程度。

实现由“感”到“应”的提升,一靠作品,通过价值挖掘,产生更大更强的冲击力、感染力,引起共鸣,赢得呼应;二靠受众,通过解读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提升,增强敏感性、避免麻木性;三靠环境,通过社会环境和良好媒介生态的营造,让负面新闻的背景特征更突出,同和谐社会的反差更强烈,提高社会感应度。

要素整体效能和有效组合角度看,其解析过程可按照它们在效应生成中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逐步进行。

效应影响变量特有的可变性、不确定性、多面性特征,造成了效应生成过程的复杂性和方程的难解性。

1.要素减法效应,即齿轮断裂效应

效应生成如同齿轮联动,其能否运转不取决于最好而在于最差的那个齿轮,若其中的一个断裂――内容无意义、传播无效果、适用政策错误、受众感应异常等,都会使效应生成链条中断。

其解题关键在于避免单一要素的负效应,以消除效应生成链条上的环节性障碍。

2.要素加法效应,即整体效能累积效应

在影响因素均为正向有效的情况下,影响“因子”越多,效应越大。

如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之所以不同凡响,就在于它不仅揭示了拆迁户、开发商和政府的纠纷,还特别融入了“《物权法》通过之际”这一特殊政策背景。

由此可见,增加有效要素的递增量,是这类题的解题关键。

3.要素乘数效应,即互为支点的提升效应

传播平台的提升、放大和凸显功能使置于其上的效应影响要素也具有了“支点”意义,任意一个要素均成了其他要素的支点,会产生连续放大作用,并能引发效应呈几何级数变化。

当然,这种变化会因要素性质的不同而呈现出完全相反的走势。

如上海的“钓鱼执法”和北京的“纸箱馅包子”,分别借韩寒博客的名人效应和中央电视台的平台效应实现了传播支点提升,但效应却走向完全相反的两极。

这类题的解题关键是既要注重单一要素的价值提升,使“杠杆”不断,“支点”更高,更要注重要素的相互作用,防止发生“肠梗阻”。

要素合成升级角度看,其考察应循着开发生产、传播扩散、最终实现这一循序渐进、循环上升过程拾级而上。

负面新闻传播大体有几种形式:一是传统媒体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二是新媒体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但目前的最常态为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交互传播,它兼具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优势,能在交互中实现效应的整合和提升

整合主要来自互动,在互动中通过意见领袖影响和主流媒体引导,使自发、分散、无序的舆论逐步走向聚合;提升则主要源于对内容的共创。

不同传播载体根据自身特点从表现形式上对内容进行再加工,形成形式上的多元辐射;受众和更多媒体对新闻价值进行多角度挖掘、多方向延展,引发效应的多面性。

而它们的动力源和助推器皆为公众舆论舆论的数量蓄积和动能转化,一路推动着潜效到显效的实现,直至最终强效冲击波的形成。

综上所述,效应既来自各单一变量要素效应集聚和累积,又取决于它们的优化组合和过程营造。

其间各种因素的此消彼长和相互作用直接影响和制约着这个方程的运算结果和质量。

辨证施治,力求负面新闻传播民主法制效应的正向性、最大化   正向性和最大化是两个目标定位,它要求对各种影响变量统筹把握、辨证施治。

既注重核心变量,又不忽略隐性变量;既着眼于单一要素的价值提升,又致力于多种要素的有效组合;既要避免引发负面效应,又要力争实现正面效应的最大化。

新闻内容。

影响效应正向化的主要问题是,选题上,避重就轻,将新闻娱乐化,把重大问题边缘化,如把湖南巨贪蒋艳萍经济犯罪淡化为绯闻事件等;过度解读、主观臆断、失实失度,如杭州飙车案、圣元奶粉事件、华南虎照等。

角度把握上,偏离主题、舍本逐末、不当凸显犯罪细节和凶杀暴力场面;把握失当、挖掘过度、随意曝光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等。

为防鲇鱼变鲨鱼,一要选准角度。

“横看成岭侧成峰”,负面新闻的报道角度是多方面的,准备给受众呈现什么,是峰、岭、沟、壑,还是风蚀雨打的那一面、阳光照不到的那一角,必须在动笔前了然于胸。

这样才能在传受之间建立一种通透的感觉,主动为受众所想,剔除糟粕,拣出那些没有意义的新闻碎片,把自己认为最有价值也是受众最想看的那一面精彩地展现出来。

二要把握好广度。

价值呈现可以是一个点、一条线、一个面,但却要求传者对点、线、面进行立体式全面把握。

必须把视野放大,不断用广角镜头来调整焦距。

若与边界还有很大距离就要调大焦距,尽量凸显;若已临近边界,就要调小焦距,让取景框避开;否则就会越轨破位。

三要挖掘出深度。

只要不是越界挖掘,就应该深挖不止,直到把深埋其中的那个最具独特性的“新闻眼”挖出为止。

事实上,挖与不挖大不一样,如同属网络发帖诽谤案,但河南“王帅案”和内蒙“吴保全案”引发的效应却大为不同。

“王帅案”在短时间内形成了强效冲击波,很快得到了政府的国家赔偿;而“吴保全案”却迟迟未形成舆论热点,以至于发帖被判刑,重审再加刑。

究其原因就在于“王帅案”挖掘得更深,没有把“点”仅落在一般的“征地事件”上,而是落在了更深的“诽谤政府”及由此引出的限制规范公权扩张,防止其践踏私权问题,触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应

传播过程。

影响效应正向性的主要表现是,不当设置议题、过度炒作热点、错误引导受众,如杨丽娟事件、家乐福事件等;通道不畅、循环不力、传播模式缺乏交互性与平等性等。

解决之道,一是科学设置议题,提高媒介议题、公众议题和社会需求的相关度,力避以自我需要为标准人为制造话题、设置虚假议题。

二是要善待善用意见领袖。

意见领袖是民间舆论的引领者和社会效应的放大者,但它们也极易引发马太效应

少数人的众声喧哗,可能使舆论趋向“一律”,导致更多人成为沉默的螺旋,出现沉寂化效应

必须兼听、善用、多引导,既要让包括意见领袖在内的所有受众特别是沉默的大多数和那些弱者发声,又要发挥好意见领袖对舆论的正向引领作用,实现各方舆论的同声共振。

三是搭建民间舆论和主流舆论平等交流、互动沟通的平台,打通两大舆论场对接的通道,通过相互引导、互设议题等循环提升机制,提高其有效性和穿透力。

建构功能。

负面新闻的建构功能是通过批判和揭露来实现的,但这一功能的过度伸张,又会走向其反面,产生越俎代庖的媒介审判、新闻权冲击司法权等问题。

必须依“度”为界,有度、适度而不过度。

有度,即法在心中,以民主畅行、法律公正为准则,凡有失公平、有违正义的,即使有侵权、审判之嫌,也要积极作为,迎难而上。

适度,即到位不越位、不错位,既要无情揭露暴力犯罪,又要力避形成媒介暴力;既要鞭挞犯罪,又要谨防发生犯罪示范效应;既要维护司法公正,又不能替代司法搞越位审判、超前审判。

不过度,谨遵职业道德,不刻意扩大事实,不故作煽情报道,不随意给事件定性,不轻易给当事人定罪。

做法律框架内的环境守望者、舆论监督者和护法使者;不做超越职能、包打天下的“报青天”。

社会感应。

这是效应生成的最后环节,也是变数较多的环节。

不少负面新闻,如杨佳袭警案、家乐福事件、罗彩霞事件等,都曾在这一环节出现过舆论走势的反复、变异或裂变。

应“变”之策,一要分析变的原因。

社会的分层化,决定了其感应主体构成的多样性和认知水平的差异化,不同受众群体对同一负面新闻的解读角度可能完全不同。

如2008年初的雪灾,主流媒体的报道普遍侧重于众志成城,抗击天灾;而网民的声音却发生了明显变异,更多的成了“人祸大于天祸”的质疑。

应根据这种分众化的特点,对每则负面新闻可能给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冲击,进行细化研究,正面引导,及时疏导公众情绪,有效化解不利因素。

二要引领变的方向。

按照效应生成的路径,运用系统论方法,对每个环节进行最优设计,精心把握,确保其效应不仅能变负为正,还能变正为大。

三要把握变的方法。

依据涵化理论,从强身健体、培育共同价值观做起,发挥传媒的社会整合作用,提高感应体的免疫功能和对负面新闻的良好反应能力,防止受众跟着流言走、跟着感觉走。

优化社会环境和媒介生态环境,防范杂音、噪音干扰,特别是负面新闻社会造成的负效应综合征。

用好传媒的解压阀功能,把适度的负面报道、有效的解读引导和积极的互动疏导结合起来,为公众提供释压、解烦、发泄渠道,让负面的情绪化舆论得到有效宣泄,以求公众舆论势能向社会动能转化的正向性和最大化。

(作者为郑州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09级硕士生)   编校:施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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