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经济与机会主义——兼谈中国机会主义的消除

[内容提要]:中国机会主义的产生,与传统小农经济的特性有着直接的渊源,也与当前社会转型的现实有关,因为转型期秩序稀缺的一般规律增大了机会主义的活动空间和诱惑力。

所以,在中国,消除机会主义,将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转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关键词]:小农经济 机会主义 机会主义是建设现代化中国的顽敌。

机会主义意识的产生总有其特定的经济基础背景。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3页),“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8页)。

在中国几千年的发展历史中,浓重的小农经济传统是其深刻的背景,所以,中国机会主义意识的泛滥与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必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第一,传统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是产生机会主义的经济根源。

首先,从传统小农经济的生产对象看,主要面对的是自然界。

这种人与自然的“博弈”中,人是“有为”的一方,是主动的一方,而自然界是“无为”的一方,是被动的一方

这种“有为”对“无为”的“博弈”中,机会主义是最佳策略。

因为虽然“博弈”要无限地进行下去,但一方没有必要担心另一方的主动“报复”,从而也就在无形中助长了传统小农意识的机会主义倾向。

另外,自然界发生灾难的随机性,也促使了传统小农生产中的机会主义行为,有农谚“抢种抢收,不收就丢”,反映的就是这种情况。

所以,传统小农最现实的选择是“拾到篮里才算数”。

这种情况下,只注重眼前利益、短期行为等等机会主义的表现也就在所难免。

其次,从传统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看,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自给自足的经济体系。

这种经济体系有的是家庭内部的自然分工,而缺乏发达的社会分工。

我们知道,分工本身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使人与自然的“博弈”变为人与人的“博弈”。

这种人与人的“博弈”不同于人与自然的“博弈”,它是一种“有为”对“有为”的“博弈”,“博弈”的双方都具有主动性,一方的不守信和不负责任必然会得到另一方的有效“报复”。

所以,分工有助于机会主义行为的消除,从而也有利于信用体系的建立。

但由于传统小农经济只有家庭内部的自然分工而缺少社会分工,所以,这种现实的经济基础使传统小农意识中只会产生家庭内部的信用而不会产生充足的在全社会范围之内的人与人之间信用

所以,在传统小农社会,家庭内人与人之间信用的发达与社会范围内人与人之间信用的缺乏构成了明显的对比。

而社会上人与人之间信用的缺乏也就必然导致了机会主义在全社会范围的泛滥。

第二,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传统官僚集权体制是滋生机会主义的政治土壤。

这里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集权体制本质上体现了一种不对称权力结构。

这种对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上级和下级之间权力对称,另一方面是同一级之间权力也呈不对称状态。

上下级之间权力对称主要表现为上级权力的优势方,下级是权力的劣势方;上级可以滥用权力,而下级则缺乏对上级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机制。

这种情况下,上、下级之间权力博弈上级的最优策略将是机会主义的行事,下级的最优策略也是机会主义的应付。

这种情况下,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现象也就成为必然。

当然,中国历史上也并非缺乏非机会主义行事的上、下级官僚,但“经济人”假定的普遍适用性使大部分官僚远离机会主义难上加难。

所以,在政治权力的上、下级游戏中,机会主义总是呈普遍特征。

另外,同一级别不同部门之间权力对称主要表现为相互之间缺乏监督和制衡的有效机制。

由于在他们之上又有一个“高高在上”的权力方,所以,他们相互权力博弈的结果很容易形成同一级别内部的“权力同盟”,进而共同对付“高高在上”的权力方,形成“官官相护”局面。

当然,这种权力同盟”本质上是一种机会主义策略的选择结果,是一种机会主义的均衡,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一旦“高高在上”的权力方充分发挥作用,则这种权力同盟”很容易“土崩瓦解”。

一方面的原因是,在传统官僚集权体制中,人治传统浓烈,法治精神稀薄。

这种人治重于法治的权力游戏中,机会主义将无可避免。

这种环境中,一方面,只有机会主义才能得到最佳生存;另一方面,也使机会主义得到了创造性的发挥。

这种情况下,权力双方游戏的均衡状态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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