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审下”财政审计工作的思考

对上审下财政审计工作的思考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自1995年《审计法》实施以来,各级审计机关分别采取同级审和上审下两种方式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这对于强化财政收支监督,规范财政管理确实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现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上审下财政审计工作作一思考。  1.现状  上审下财政审计是《审计法》赋予各级审计机关的职责。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根据所辖范围,分别制定和实施了上审下财政审计计划,对其下级政府预决算基本做到三年内轮审一遍。通过近年来的实践,笔者本文由收集整理认为上审下其优点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利于上级审计机关及时掌握了解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运行情况;二是有利于上下审计联动,提高财政审计整体质量;三是有利于检查考核下级审计机关同级审工作,防止和克服同级审走过场;四是有利于推进下级政府进一步重视和强化财税管理工作,不断规范财经行为。  其缺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重点不突出,与下级审计机关同级审内容基本相同;二是审计时间跨度不连续,有脱节现象,容易给下级财政税务机关钻空子;三是审计角度不拓宽,注重审查微观方面问题多,揭示宏观管理方面问题少;四是审计方法不灵活,运用账目基础审计方法的多,采用制度基础审计方法的少。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2.对策  (1)转换上审下审计角度,定位好审计工作目标。上审下财政审计要有大作为,要想取得新起色、新突破,就必须跳出同级审思维模式,抓大放小,站高看远,大角度、高起点、正确定位好上审下审计工作目标。具体来讲,就是要坚持三结合三侧重,即:  一是坚持微观与宏观相结合,侧重宏观审计目标。上审下财政审计侧重检查下级政府和财、税、库等部门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政策,是否严格执行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是否严格坚持依法理财、依法管理,从中审查财政分配行为是否规范,管理是否存有漏洞,收支是否真实、合规和效益审查出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真正发挥审计部门的谋士职能作用。  二是坚持财政收支审计与管理效益审计相结合,侧重管理效益审计目标。上审下财政审计侧重检查下级财政管理及其效益情况,找差距、揭不足、提措施、促整改。比如,通过审计检查下级财政收入征收成本增减变化情况,就可以分析出不同地区、不同年度之间实现单位收入(如以1万元为一个单位)所付出的征收成本水平的高低,进而衡量出这个地区财政收入征收效益的好坏,找出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就可以提出有针对性、有价值的审计建议,达到不断提高上审下财政审计质量的目的。 代写论文   三是坚持近期与远期相结合,侧重近期审计目标。上审下财政审计不能单纯局限于一个审计年度,否则就不能动态地掌握下级财政的发展态势,不便于揭示下级财政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利于了解下级财政管理质量的高低,不容易总结分析出下级财政制定出台的一项政策、一个体制、一个重点活动执行及其效果的好坏,因此上审下财政审计应拓宽审计范围,扩大审计时间跨度,保持上审下财政审计年度的连续性。当然,在具体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应以近期年度审计目标为主,选择近期财政运行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审计,并且作必要的延伸。只有这样,上审下财政审计的思路才能拓宽,最后出具的审计结果报告才会有份量,才能为领导提供有价值的决策资料,才能从宏观方面更好地推动财政健康运行。  (2)突出上审下审计内容,把握好审计工作重点。上审下财政审计应在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下,围绕定位好的审计工作目标,有所为有所不为,着重围绕重点、热点、难点开展审计工作。  重点就是:要紧紧围绕财政预算执行这根主线,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进行审计重点领域如影响财政收入的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大户,影响财政支出政策性、专用性、效益性的科技、农业、教育、环保重点行业等;重点部门主要包括财政、税务、国库三个预算执行重点部门;重点资金主要包括上级下达的专款、专项补助,转移支付补助,本级安排的专项支出以及社保、城建等专项基金收支等。在此基础上,要按照审计署提出的实现两个转变,即由收支审计并重向以支出审计为主转变,由主要审计本级支出向本级与补助下级支出和部门预算支出审计转变。与此同时,还应突出由支出审计为主向以管理和效益审计转变,决算审计向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审计转变。当然,在选择这些重点内容时,也不是每年都要包罗万象,什么都要审,这样无论是审计力量,还是审计时间都不允许,所以每年只能在全面审计基础上,选择重点重点,一年一个侧重,一年搞一个特色。在具体审计实践中,着重把握以下四个重点环节:   一是要重点审查下级财政预算编制的规范性。检查财政预算编制的方法是否先进科学、指导思想是否正确、基本原则是否合理、范围是否恰当、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规,不断规范财政预算分配行为。  二是要重点审查下级财政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检查财政预算批复是否及时,预算分解是否足额下达,预算执行是否严格,预算调整是否有效。审查分析财政收支预算增减变化的原因,总结好的经验,剖析存在不足。  三是要重点审查财政决算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收入方面,重点审查收入范围和收入级次划分是否准确,检查有否截留、隐瞒应缴上级财政收入;支出方面,重点审查上级财政下达的各项专款、转移支付补助支出和下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支出具体使用和效益情况,突出效益审计;收支结果方面,重点审查财政平衡是否真实。  四是要重点审查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一审财政各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下级政府制定出台的有关涉及财政收支方面的文件是否与国家财经法规相吻合,《预算法》、《税收征管法》、《会计法》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等各项法规是否严格执行到位,及时纠正财政运行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二审财政改革情况及其效果,重点检查下级财政在收入、支出、体制和制度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正确评价财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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