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会馆监督举报制度

休闲会馆监督举报制度。

为保证公司利益,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凡对有以下行为者举报的,本公司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同时,按比例给予经济奖励。

1.利用职务之变,对其亲属、朋友、少开单甚至不开单造成漏单或跑单现象的;。

2.私自占用、使用公私财物,甚至因食用公司设施而影响到客人正常消费(例如:长时间占用内线电话、实用易耗品、在休息大厅睡觉等);。

3.工作时间不坚守岗位,随意蹿岗、离岗、在岗上吸烟、睡觉、打扑克,工作时间随便休息、吃零食、闲谈等;。

4.向客人索取小费、随意收取贿赂,从而用公共财物客人提供方便,导致公司财产蒙受损失的;。

5.聚众赌博、喝酒、滋事斗殴等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搞不正当男女关系、串寝、造成不良影响的;。

6.偷盗客人的财务、偷吃客人的菜品,私藏客人落下物品的;。

7.私配各处钥匙的;。

8.破坏公用设施,用公用设施打闹,特别是破坏消毒、消防设施的;。

9.肆意谩骂客人、对宾客进行威胁、恫吓或其它猥亵行为以及留藏、扩散淫秽刊物和音像制品的;。

10.工作玩忽职守,造成安全隐患的;。

11.造谣诽谤他人,煽动不良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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