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委托书【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受托人:
委托人是国家/地区的公民/法人,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代理对第类第号商标进行如下"√"评审事宜:
受托人代理上述评审事宜的权限为: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规定的本案有关评审活动。委托人特别声明包括下列第项权限:
①承认对方评审请求。
②放弃或者变更评审请求。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后方有效。
2.委托授权的商标评审代理权限未经特别声明的均为一般代理,即不包括商标代理组织代为①承认对方评审要求;②放弃或者变更评审请求;③撤销商标评审申请。如包括前述某项或多项权限,应在指定的空格内填写上述权限的相应序号;否则,视为不包括上述权限。
3.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有关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栏目,并应在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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