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粮食局机关廉政守则

粮食局机关廉政守则

1、加强廉政教育。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的论述,学习中纪委有关廉政规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及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和要求,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维护粮食部门的良好形象。

2、自觉执行公务回避。凡涉及到本部门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它近亲关系人员的任免考察和来信调查等事项,当事人应自觉回避,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有关活动。

3、制止以权谋私。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个人、亲友或小团体谋取特殊利益。在办理公务时,不准对基层索拿卡要,不准接受有碍公务宴请

4、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政策,遵守组织纪律,严于律已,克已奉公,不营私舞弊,办事公道正派,工作尽心尽责,说话和气,礼貌待人,热情主动搞好服务。

5、制止奢侈浪费。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必要的招待宴请需经局领导批准,招待标准从严掌握。

6、重大问题实行请示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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