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顾问项目业主代表产生办法

物业顾问项目业主代表产生办法。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成为业主委员会侯选人

一、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前业主代表产生程序:

1、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确定,按照幢、单元楼层为单位产生业主代表,选举过程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监督执行。

2、业主以自荐的方式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确定业主代表侯选人

3、在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监督下,业主书面投票选举所代表业主的幢、单元楼层业主代表侯选人

4、业主代表的选举可以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也可采用上门发放、回收选票的方式。但必须达到其所代表业主的1/2以上业主参加投票为有效,得票最多的为业主代表

5、如果出现相同票数的情况,则由业主得票最多业主代表侯选人再次投票,直至选出得票最多的一人成为所代表的幢、单元楼层业主代表

二、物业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代表产生或增补:

参照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前业主代表产生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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