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领导干部不得出入歌舞厅 广州市纪检监察地址

本报广州5月7日电(记者罗艾桦)广州市纪委近日印发《广州市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个严禁”》,要求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带头廉洁自律,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据介绍,“十个严禁”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出入歌舞厅夜总会不得将公车停放在高尔夫球场、歌舞厅夜总会等场所,不得违规现金支付公务消费费用,不得违规收取润笔费等。

十个严禁”包括: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严禁违规现金支付公务消费费用,严禁与私企老板勾肩搭背、公私不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歌舞厅夜总会等消费娱乐场所,严禁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纪念品和土特产,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取出场费、劳务费、评审费、润笔费严禁擅自应邀参加奠基、开工、开业、竣工等各种庆典活动,严禁在工作时间参加非公娱乐休闲活动。

广州市纪委指出,领导干部违反“十个严禁”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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