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大厦)安保服务管理办法

小区大厦安保服务管理办法。

1外来人员管理。

1.1了解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大厦)的目的或被访人员的姓名。

1.2用可视电话和被访人联系,经被访人认可同意后,请来访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佩带《临时出入证》后,方可放行。来访人员离开时,需交回《临时出入证》在《来访人员登记表》记录离开时间。

1.3在对外来人员进行咨询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对待。

1.4如有外来人员情绪激动时,应冷静对待,尽量使其平静,同时通知护卫队长和管理处主任处理。

2车辆管理。

2.1护卫员负责日常的车辆停放管理。

2.2护卫员指挥车辆按车位上的车牌号正确停放。

2.3对外来车辆,必须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登记其车牌、车型、颜色、单元及进出时间等。

2.4每班车库巡逻护卫员对地下车库停放车辆检查一次,并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

3巡逻管理。

3.1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24小时全天护卫巡逻服务,巡逻人员护卫班长负责,护卫员轮流巡逻

3.2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安全、消防工作和维持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及设施正常运行,按制定的《巡逻路线》,到指定的地点"打点"计时,巡逻时不得乘坐电梯;若有乘电梯不按巡逻路线巡逻者,一经发现立即处理。确保全部公共区域情况正常。

3.3巡逻员要认真对装修单元的巡逻检查工作发现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动火作业证、安全隐患及消防隐患要及时制止,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夜间(18:00—次日8:00)及法定节假日不产生装修噪声。

3.4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如有误必要时可带至安保值班室询问处理。

3.5在巡逻中应认真检查天顶、地面及平常人易到达的角落,查看有无垃圾或不清洁的地方:有无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若消防栓、管道房的门、防火通道门损坏,灯管、灯泡不亮等等,应立即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部门往来联络单》,交有关部门处理。

3.6在巡逻中注意发现在无不正当的气味,异味时,迅速寻找异味来源在何处。如属液化石油气泄漏,则立即进行处理;如不能处理时,立即报管理处,并请液化石油气公司速来解决;如有"火警",则立即扑灭。

3.7严格按照安保部制定的巡逻次数(每班1次,夜班2次)和巡逻路线对整个小区大厦)做全面巡视,每次巡逻时如实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巡逻时必须携带对讲机、应急灯。

3.8在巡逻过程中严格按照小区大厦)巡视内容质量标准逐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用对讲机汇报班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迅速报修。

4物品放行制度。

4.1物品的搬入。

A、当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护卫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B、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护卫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班长或管理处

4.2物品的搬出。

A、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则应提前到管理处客服部办理手续,向事务助理/值班人员说明需要搬出的物品名称、数量及大致时间,并在《物品搬迁放行通知》的存根上签字认可,由事务助理/值班人员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情况,出具《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并盖上管理处章。物业使用人搬出物品则应由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

B、当班护卫员收到业主/物业使用人交来的《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品搬迁放行通知》的相应栏目上签名,护卫员则登记业主/物业使用人或搬运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签上(护卫员)本人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物品搬迁放行通知》须交回管理处

C、若业主/物业使用人搬迁物品时未办理《物品搬迁放行通知》,护卫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处理。

5监控中心管理。

5.1监控中心由护卫人员负责24小时监控,由工程部人员负责日常维保,护卫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

5.2机房内环境温度应保持5℃至40℃,墙上设置温度计。

5.3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监控中心。若有参观人员要进入,须经护卫队长。工程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批准,由工程部或人员陪同进入。

5.4监控中心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因工作需要需动用明火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工程主管同意,管理处主任认可,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行。

5.5常备应急手电筒及充电式应急照明设施。

5.6监控中心内、外保持清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门窗、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禁止乱堆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5.7监控中心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严禁随意更改。

5.8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进出人员应随手关门。

5.9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的运作应始终处于有效状态,各类功能标识应明确。当显示屏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用对讲。

机通知班长赶到现场,并填写《消防监控值班日巡表》、《部门往来联络单》,遇紧急情况按《应急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5.10每天晚上19:00对周界报警的各个防区进行检查,并填写《消防监控值班日巡表》,发现故障应立即报修。

5.11接周界报警时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赶到现场,跟踪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然后将系统重新复位、布防。

5.12接业主电子对讲系统铃响3声之内应答,认真听取要求,用对讲机向班长报告并做好记录。

5.13管理处列出监视系统摄像头布防的分布数量和部位。

5.14监控中心每台录像机配备11盒录像带1盒备用,所有录像带必须保存十天。任何人(包括护卫人员)未经管理处主任同意,不准查看监控录像带的内容,因特殊原因要查看时,要填写《查看录像带记录表》。

5.15新的录像带启用时应在标记栏上注明开始始日期;每次录像后,注明录像时间,连续使用24个月更换新带,录像带更换时须填写《更换录像带记录表》。

5.16录像带保存要有防潮措施,避免录像带发霉。

5.17值班员每天上午对监控设备系统进行测试和检查,发现异常和故障立即报修,并开出《部门往来联络单》报相关部门处理。

5.18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将值班记录、设施(备)状况、事故处理情况及各处钥匙一一交接清楚,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5.19非消防值班员不得在控中控室逗留,禁止私人占用值班电话。

5.20禁止在中控室内抽烟、睡觉、看书报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需短暂离岗时须得到班长同意,且在顶岗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岗。

5.21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备)的巡查,填写《消防监控值班日巡表》,确保消防设施(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6、应急事件的处理按《应急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7.0支持性文件及记录。

7.1《护卫员培训计划》。

7.2《值班与交接班记录》。

7.3《岗位安排表》。

7.4《培训签到表》。

7.5《宿舍值日安排表》。

7.6《巡逻检查记录表》。

7.7《来访人员登记表》。

7.8《车辆进出登记表》。

7.9《应急管理控制程序》。

7.10《物品搬迁放行通知》。

7.11《部门往来联络单》。

7.12《请销假报告单》。

7.13《更换录像带记录表》。

7.14《查岗记录表》。

7.15《管理处工作日检表》。

7.16《查看录像带记录表》。

7.17《临时出入证》。

7.18《监督检查记录》。

7.19《消防监控值班日巡表》。

7.20《责任分工表》。

7.21《巡逻路线》。

7.22《应急管理控制程序》。

7.23《安全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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