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公司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资产核算

[摘要]对当前产管理公司()抵债产财核算管理存主要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问题对策建议。

旨财政部今出台相关会计制和抵债管理办法等政策提供有益参考。

抵债产是指借款人(担保人)无力以现金产偿还金融企业债权金融企业依法行使债权和担保物权而向债人、担保人或三人收取用抵偿债权非现金产。

广义抵债产既包括金融企业依法取得拥有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处置抵债实物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商品物等;也包括抵债股权、应收账款、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产。

所称抵债产是指金融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不良产收购接收、处置程产置换、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债取得抵债产。

就当前抵债产财会计核算管理存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抵债取得环节财核算管理问题抵债入账不及问题

抵债产看既有从剥离银行划接收也有产处置程由法院依法裁定、协议抵债或产置换取得

种情况基不存入账不及问题但对由剥离银行直接接收抵债产由情况复杂有银行已部分处置有因移交程没有办理严格交接手续而项目管理人员及清理档案就存因不知情或管理不到位而导致及入账出现抵债产滞留账外问题

二是抵债产无法入账问题

无论是剥离程接收抵债产还是处置取得抵债产都存因欠缺合法手续或法律依据而取得情况对这部分抵债产就很难正常入账

三是抵债入账价值确定问题

取得抵债产主要按照实际抵债部分贷款金和已确认利息作抵债入账价值即按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偿贷款金和表利息和入账

抵债取得发生税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记入营业费用业费用不计入抵债入账价值。

但现实会出现法院裁定或抵债协议明确抵债金额情况按照《金融管理公司财制(试行)》(财金[000]7)3条规定待处置产应按取得公允价值计价。

而公允价值通常指市场交易价格由抵债产种类繁多并是非标准产品要寻抵债产公允价值是非常困难缺乏可操作性这给抵债入账价值确定带困难。

四是对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胜诉取得债人(含连带责任担保人)对次债人应收债权财上没有任何体现和反映。

根据我国高人民法院关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若干问题释()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代位权成立由次债人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债权人与债人债人与次债人相应债权债关系即予消灭。

据会计核算应进行相应账调整即应以取得对次债人应收账款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科目相应债权

(二)抵债管理环节财核算管理问题抵债产实地盘制落实不力问题

各部管理制对抵债产日常管理要定期(半年或年)进行实地盘以了抵债产保管状况及调整账确保账实相但现实情况是实地盘制落实程很少有财人员参与项目办人员也并非都通实地对抵债产现状进行勘账存抵债产存毁损、被盗或灭失风险。

二是少量抵债产存批准擅留用情况。

特别是成立初期由管理不规存房产、机动车辆等抵债产批准擅留用违规行。

三是对抵债产贬值或可能发生损失会计期末按谨慎性原则提取抵债产减值准备致使会计信息不对称不能真实反映抵债产贬值和损耗程。

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5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每年终了对各项产进行检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产可能发生损失对可能发生各项产损失计提产减值准备其计提项目包括抵债产。

四是财部门多建立完整抵债管理台账以全面地反映抵债取得管理处置全程通执行定期检、账实核对制对抵债产进行必要监督管理

(三)抵债处置环节财核算管理问题是对抵债产以租代售融租赁、营性租赁和分期收款出售核算问题

按照《金融管理公司财制(试行)》规定上述租赁业应按产账面价值将其入融租赁产和营租赁产。

对办理租赁取得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租赁收入。

而实际操作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直接将当期租赁收入冲减了待处置(抵债)产科目不合现行财制规定。

对承租人违约延期付款情况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应收账款(债权)科目进行核算

抵债处置以分期收款方式出售核算也存类似问题

二是抵债产超期限处置问题

按目前部抵债管理办法加快抵债处置规定抵债产(股权除外)应取得日起年处置完毕。

但实际情况是多数抵债产都存超期限处置问题这固然有市场方面原因但财部门缺乏必要监督也是重要原因。

三是对无法入账抵债处置通常做法是将处置收入作正常息回收直接冲减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

这种做法违背了会计核算真实性原则不能真实地反映不良产处置程。

3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