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定价药品目录》通知225】 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5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展改革委关印发《国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发改价格[005]05)通知规定我们对《北京市政府定价药品目录(暂行)》(京发改[00])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北京市定价药品目录》市政府审核并报请国发展改革委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0年版《国基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属非处方药剂型。
列入《医保目录》药品既可作非处方药又可作处方药(“双跨”)剂型以及部分规格属处方药、部分规格属非处方药剂型。
(二)增补进入《北京市基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005年版)》药品。
其属处方药所有剂型含列剂型纳入我市定价围;属非处方药剂型《医保目录》所列剂型纳入我市定价围。
(三)《医保目录》以外麻醉药品(包括按麻醉药品管理药品下)、类精神药品。
二、定价形式和容。
()列入《北京市定价药品目录》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形式定价容零售价格具体定价形式高零售价格即营者可以向下浮动价格幅不限上浮幅零。
(二)麻醉药品、类精神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形式定价容批发价格、零售价格由我市按照规定办法制定公布。
三、其他有关问题。
()对我市定价政府指导价药品国发展改革委或我市已制定公布价格按公布价格执行;制定公布价格我市定价前营者可暂按市场实际价格执行。
(二)对列入我市定价围药品我市将根据国发展改革委公布非处方药品定价目录及《医保目录》品种围变化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药饮片、民族药不再列入《定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营者主定价。
由行业协会进行行业监管并根据市场供变化情况和社会平成定期发布指导性价格。
(四)医院制剂标准制剂由我市公布统高零售价格非标准制剂由医疗机构按北京市医院制剂价格管理办法核算制剂价格。
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五)列入我市定价围药品除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由营者主制定价格。
(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据《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加强对药品价格监测及掌握市场药品价格水平变动情况;加强监督检对不执行政府定价行进行严肃处理。
四、上述规定xxxx年5月0日起执行。
《北京市政府定价药品目录(暂行)》(京发改[00])、《关印发北京市政府定价药饮片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通知》(京发改[00]860)、《关印发005年北京市政府定价药饮片高零售价格通知》(京发改[005]80)废止。
前有关规定与通知相抵触律以通知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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