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CFO“有形”考卷

“这是新问题,也是一个大问题”,一家在香港和国内两地上市的集团CFO说,“这其中大有文章可为”。

下载论文网   他指的问题,就是指无形资产(IA)财务处理,看似“无形”的资产却给CFO们带来巨大“有形”的压力,上述CFO指出,为了解决集团在香港上市公司的商誉问题,他不惜动用大批人力,通过复杂的财务模型,最终才使其符合所谓的公允价值的标准,才没把集团公司拖入亏损的泥潭,但代价也很惨重,为此,该CFO还被公司上级单位领导,狠狠地批了一顿。

上述CFO遇到的情况并非个案,面对企业无形资产越来越多,无形资产财务处理方法,已成为CFO不得不作答的“有形考卷

模糊“地带”?   关于“无形资产财务处理”,财政部于2001年和2006年的准则中有明确的界定。

但现实中,因国内外关于无形资产成本摊销的差异也带来行业无序竞争,甚至影响到产业发展格局。

此外,文化产业繁荣下的巨额无形资产增量如何确认、计量(摊销和减值)也就成了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热门话题,在公司财务报表当中,无形资产处理方式的选择将严重导致公司账面利润的多寡,及企业估值的高低,这也是无形资产重要性的体现之一。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于长春教授在对无形资产科目历史沿袭回顾中认为无形资产处置不能成利润的调节器。

无形资产在我国的会计实操中,从来就有着“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功利性选择,因为会计准则给予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权力”,这便导致了一些公司在研究与开发之间存在一个模糊性地带,研究与开发阶段如何划分,主要是在看盈利情况好坏,“利润多,就多‘费用化’一点,利润少就少‘费用化’一点,这简直就成为了调节利润的一个工具。

”   北京迅利创成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何松的困惑是,无形资产实务操作中模糊地带太多。

这需要法律有明确规定,让企业在运行当中不至于战战兢兢的,不至于企业在实际操作当中感觉到有一些雷区。

北京北汽恒盛置业有限公司CFO萧枭认为,作为企业财务人员,对无形资产是既爱又恨,爱的是企业没有它不行;恨它,你花代价取得它,它有时给你带来的却是负担,代价很大。

萧枭以上汽并购韩国双龙汽车为例说,在韩国双龙的并购战中,上汽虽然赢得了开头,赚足了风光,但却没有赢得结局,并且还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铩羽而归,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上汽为此交的“学费”达数十亿元人民币,真实是血本无归。

上汽派往韩国的高管人员还受到非人的待遇。

所以,萧枭觉得,在无形资产这个问题上,我们现在把它当作一个新的课题来研究,非常值得。

泡沫之忧   在财务处理方法之外,萧枭则更为关心无形资产价值界定问题,在他看来,在量化无形资产价值的时候,应该是多角度、多因素的考虑,以各个方面的不同权重来量化无形资产价值

作为企业,则需要分析、考量这些无形资产价值的有用性,“要看它未来对公司有没有价值”。

萧枭说,这一价值确认工作确实很难,很多账目上的无形资产其实就像是收不回来的坏账一样,“账面上是资产,实际上根本就是呆账、坏账。

”   萧枭认为更可怕的是,有些资产不仅不能创造价值,甚至还要在它身上花相当的维护费,无效专利的保护费就是一例,它本来是没有价值,还要不断地往里面投入。

中央财经大学刘俊勇教授也有萧枭一样的担忧,他认为如果国家不从会计规范上出台更为精细的指导,在搞文化大繁荣的同时也就有可能搞出一个“大泡泡”来。

“如果在会计、政策方面应用不当,将来有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

”刘俊勇说。

对于无形资产泡沫化的迹象,萧枭认为,不能创造价值的就不应该成为资产,这是最为核心的问题,因为账上趴着没有价值资产是泡沫的征兆,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郎立新律师认为当这个泡沫越做越大的时候,受损害的不仅仅是企业,它还会涉及到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

专家解方   无形资产财务处理,看似是一个“小事”,好象只是触及到一个点,实际上,这真是一个事关全局的大事。

萧枭认为,现在探讨无形资产财务处理,首先还是要对国家现有的相关政策进行全面的研判。

与目前状态不相适应的有些政策,我们要提出建议来影响政策的优化。

首都经贸易大学公司理财学博士李兴伟认为,对于无形资产的深入探讨有着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但必须跳出财务范畴来看待无形资产及其账务处理方式,特别是要分析现实产业发展中的具体商业模式。

李兴伟认为,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版权无形资产账务处理,我们可以借鉴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的一个财务管理模式―“把住两头,规范中间”。

即一头是无形资产入口,我们需要一个细分的会计科目组合,使得版权开发或购置的相关研发支出能够得到财税相关部门的认可,实现无形资产入账现实可操作;另一头无形资产转让的出口,怎么出来?这就涉及到市场认可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问题;而规范中间,主要是指财税部门及其他相关管理监督方实现对无形资产入账、内部账务流转及对外交易等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关于无形资产理论探讨对公司会计实务的现实意义问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姜军认为无形资产处理需要多方的协同,以解决“制度模糊”问题

姜军建议,第一个是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协同。

作为文化创意产业,恐怕会计准则和税务税法之间要有一个协同,存在互相认可的需要。

例如,于长春教授谈到:“到目前为止,税法是不认可会计上的各种资产减值准备的。

”   第二、操作层面的协调,券商发行人,CPA、CPV,可能还有律师,这一块的中介机构和发行主体,可能需要就具体企业的具体产品和商务模式,讨论具体的适合的税务,或者是会计处理方式,例如对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方法。

CPA只有先有一个可靠的商务模型,才能根据商务模型提出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包括此类资产入帐,是不是还要入存货,能不能体现无形资产,或者研发费用资本化这一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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