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思考

县区纪检监察机关  

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思考  

中央纪委关于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部署和要求,直指当前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模糊、履职错位、效率不高等问题,是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举措。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对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谈点肤浅认识。

一、转职能,要聚焦主业。

按照职能定位,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执纪监督,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强化监督检查,聚焦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确保县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应更新观念、紧抓主业,转变当前工作任务宽泛以及大包大揽等现象,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对主业的监督执纪、问责上来。那么纪检监察机关推进职能转变,就要从以前组织带头落实,回归到本职执纪监督落实,要坚持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

督促而不替代,该管的要管,该放的要放。为此,要找准职能定位,强化主业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职责任务,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一是明确职责权限。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是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同级、指导下级明确职责任务,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责任不力,分管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乡镇或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二是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过去承担牵头任务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排查、清理。对上级明确要求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或者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可以予以保留或继续参与。因此,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党委、政府行文,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对职责内的要坚决办、亲自办、马上办、快速办,打好歼灭战;对职责外的要坚决转交办、督促办、跟踪办,不能再打混合战。

二、转方式,要强化监督

转方式,其要旨是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不断改进监督检查的形式和方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和监督问责作用,改变和纠正以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一是转变监督理念。纪检监察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是对各级各部门履行监督职能的再监督。按照“防止越位、补上缺位、纠正错位”的思路开展工作,决不能将执法监督等同于执法检查,将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将纠风整纪等同于行风管理,避免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现象。二是改进监督方法。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既围绕中心,又突出主业,实现监督检查从以前参与事务性工作转变为对履职情况的监督,从对事的监督转变为对事、对人的双重监督,切实提升监督实效,促进工作落实。调整党风政风、执法效能监督的思路和要求,由事中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的结果监督,由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为对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参与式的被动监督转交为立项式的主动监督。三是突出监督重点。将工作重心聚焦反腐败斗争,坚持以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为导向,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通过信访、执法、效能、纠风等工作,及时发现案源线索,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监督作用。加强对违反党的纪律,持别是组织纪律,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违反土地法规,违反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规定等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集中精力对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加强监督,切实当好“裁判员”,推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四是强化监督合力。对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的反腐败工作任务,要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利用审计、税务、公安、检察等部门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促进优势互补,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深化交流协作、凝聚监督合力。

三、转作风,要正风肃纪。

作风,其要旨是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纪检监察队伍。也就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改进作风,以铁的纪律,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严格教育。突出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增强担当意识,做到能力强、责任清、作风正。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主题教育活动,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纪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牢记“两个务必”,常怀戒惧之心。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以铁的纪律打造反腐铁军,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二是严格管理。加强日常管理,夯实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五严守、五禁止”。三是严格监督。牢固树立执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围绕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以及干部人事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落实县纪委常委分工包片负责乡镇、县直部门制度,加强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风险。对纪委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查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四是严格查处。强化纪律约束,坚决纠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漂浮、软弱涣散,精神懈怠、无所作为,口大气粗、以势压人等不良作风;坚决防止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执纪不严、失职渎职,滥用权力、以案谋私等问题发生。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要及时核查,一查到底;对自身要求不严,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严重违纪违法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三转”要求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三转”能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关键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形势要求,提高履职科学化水平,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三转’工怍抓实、抓到位,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永善县纪委办(刘恋)。

201 4年7月1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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