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盐田小中层干部工作规范及考核办法_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盐田中层干部工作规范及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素质,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规范。

1.顾全大局,服从分工,忠于职守。

2.熟悉本职工作及相关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管理知识,在工作中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政策。

3.工作有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

4.处事公道,依章办事。

5.严守学校各项规章,工作务实、扎实。

6.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7.不以职谋私,廉洁自律。

8.具有创新精神,尽职尽责做好部门工作

三、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2.召开中层干部述职暨考核会议。考核教职工测评和校长室测评,各占50%。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级。

3.考核校长室组织实施。

四、考评结果运用及中层干部津贴发放。

1.中层干部津贴根据考核等级按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乘相应系数(如下表)。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方法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基本津贴总额—骨干教师津贴总额—教科研奖励津贴总额—超工作津贴总额教职工人数2=学期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中层干部津贴等级A等B等C等。

中层正职1.251.151.05。

中层副职1.151.050.85。

2.不在教学一线工作中层干部不得享受教学骨干津贴。在六年级工作中层干部每月另加50元。

3.对考评为C等的中层干部,由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五、附则。

1.本办法为试行办法,从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如市教育局出台市直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则按其管理办法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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