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业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影响预测分析

[摘 要]伴随新一轮的经济全球化,商事争端凸显,仲裁发展是适应新一轮经济全球化竞争的必然。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量分析商事仲裁业对经济的影响,以青岛市调研数据为例,将仲裁与目前青岛解决争端的主要方式诉讼进行对比分析,依据灰色预测与决策理论,对仲裁业务量及其收益、法院受理的商事案件量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表明市场主体放弃诉讼选择仲裁将直接促进经济效益的快速提升;定性分析商事仲裁发展对社会、城市竞争力的促进作用。借鉴库兹涅茨曲线解读国际商事仲裁业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仲裁;商事争端;灰色预测与决策;库兹涅茨曲线。

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繁荣,商事争端也与日俱增。由于商事主体越来越不愿陷入旷日持久、费钱、伤和气的法律程序,公平、快速、高效的仲裁成为解决国际商事争端的重要方式。我国商事仲裁业虽初具规模,但已然在协助国内外当事人解决争端、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学者们围绕仲裁业展开了相关研究。王小莉[1]、石现明[2—3]分别对英国仲裁制度、新加坡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及东盟国家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了我国仲裁制度发展与完善的对策建议。针对我国现行《仲裁法》将临时仲裁排除在外,仅仅规定了机构仲裁,有学者就现行法律的完善进行了探讨性研究。童曦[4]认为临时制度缺失存在弊端,中国应审慎地引入临时仲裁制度,完善现行法律制度;曾诚[5]则以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的修改为视角,讨论了机构仲裁框架下的临时仲裁制度;Daniel Arthur Laprs[6]等人就法国仲裁改革及其对中法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影响进行了研究。针对法律的完善需要突破现有国家体制的约束,有学者从微观层面对仲裁机构本身的发展仲裁队伍的建设进行了研究。祝嘉骏[7]认为我国仲裁机构改革与完善的方向,应当是去行政化,建立民间化的仲裁机构;韩永红[8]则从仲裁机构的财务管理体制、人事管理体制和内部监督管理体制三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的内容;王孔河[9]分析了我国仲裁队伍建设的现状,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上述围绕仲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仲裁制度的对比分析、仲裁法的完善、仲裁机构体制改革、仲裁队伍建设等领域,而关于仲裁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关性则少有理论研究。且仲裁特有的争端解决机制与功能能够缓解诉讼压力,快速解决争端,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能够改善市场经济软环境,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软实力,增强城市竞争力。所以本文就商事仲裁业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进行了研究。文中所涉及的仲裁业相关数据由青岛仲裁委员会提供,法院案件数量来自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官网,青岛历年的GDP数据来自青岛统计年鉴。

一、商事仲裁商事诉讼案件现状调查。

在国内,商事仲裁发展初具规模,上海、北京、广州、成都、深圳、武汉、重庆、青岛等各地区仲裁机构发展迅速。但是由于制度环境不够完善、体制机制不够灵活、机构建设不够完备、人才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硬件设施有待提高等不利条件的限制,仲裁仍然不是解决商事争端的主要途径。   以青岛市为例,通过对商事仲裁商事诉讼案件的调查对比,显示诉讼仍然是解决商事纠纷的主要途径。

(一)青岛商事仲裁案件数量。

青岛仲裁委员会自1996年成立以来,共处理商事争端1.2万件。其中,2012年商事案件数量为2147件,同比增长28%;仲裁案件标的额319000万元,同比增长41%,案件实收费用从2006年的496.5578万元增至1279.47万元,涨幅为158%(见表1)。

(二)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商事案件数量。

2010年民商事案件总数为4347件,2011年民商事案件总数为3770件,2012年民事案件总数为4565件(见表2)。而2013年3月至2013年10月8日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已经达到3728件,7个月的案件数量已经是青岛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处理案件总数(1.2万件)的31%(见表3)。由此可见,诉讼仍然是目前青岛民事纠纷与经济纠纷的主要解决方式。

二、商事仲裁发展经济、社会影响预测分析。

商事仲裁业的发展有助于仲裁业自身经济收益的提升,亦有助于城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仲裁业的发展能够改善社会贸易投资软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信用体系的完善,进而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经济的健康发展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优质土壤,又会吸引更多的人力、物力、资源汇聚青岛,包括与仲裁相关的人才、社会组织,这些要素若进一步融入青岛的建设中,能够使青岛经济建设进入良性循环,从而促进青岛经济持续发展

(一)商事仲裁发展经济的影响。

1.商事仲裁业自身发展经济收益测算。

由表1可知,2006―2012年全市仲裁案件总量为7991件,平均每年受理仲裁案件1142件;仲裁实收费用4430.6585万元,平均每件案件实收费用1.11万元。表2显示,法院2010―2012年民商事案件总数为12682件,平均每个月352件,平均每年受理4227件民、商事案件。目前青岛解决商事争端的主要途径仍然是诉讼青岛仲裁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若有40%乃至80%的争端进入仲裁,可以很大程度缓解司法诉讼压力,仲裁自身收益亦可大幅增加。

(1)仲裁事业自身业务发展预测。

表1仲裁数量统计样本是2006―2012年的数据,样本数量不多,故采用灰色系统模型GM(1,1)对未来仲裁案件的增长进行预测。灰色系统的主要特点是所需数据少,一般只要4个或以上点就可以进行精确、较理想的预测,还可以对误差采用残值模型进行修正[10]。

随着青岛仲裁体系的不断完善,仲裁的地位不断攀升,将吸引更多的争端案件诉讼转入仲裁

若2016年法院受理民商案件数量40%进入仲裁程序,粗略估算有1937件案件通过仲裁解决,那么仲裁将增加收入2150.034万元(19371.11=2150.034万元)。

预计2020年法院受理民商案件数量80%进入仲裁程序,即粗略估算有4320件案件通过仲裁解决,那么仲裁将增加收入4795.014万元(43201.11=4795.014万元)。

虽然数据样本不够充足,但上述计算结果仍能说明青岛仲裁事业发展使得仲裁的直接经济效益快速增长,同时仲裁事业的发展将大大缓解诉讼压力,仲裁高效、快速的特征也将减少案件积压,使得经济主体能快速地投入到经济生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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