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校门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每天按规定时间开、关校门每天早、中、晚组织学生有秩序地进入校门

2.安排师生车辆停放及守护工作,对乱停放的现象要予制止,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按规定车辆扣留,出现丢失,要负责赔偿。

3.保护学校(园)财产不受侵害。

4.防止和处理校内、校门口的治安事件,重大事情及时向领导反映或报案。

5.上班时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做私事,下班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6.严格出入手续,对来访人员要检查有无证件,并做好登记,对人无礼貌、无目的或动机不良的有关人员禁止入校。对违法分子要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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