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内部投资中的“全过程、全方位”审计(1)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走上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轨道,对内部投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内部投资已成为企业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扩大生产规模,增强竞争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目标的主要手段, 同时项目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及利益格局的多样化,都迫切需要对内部投资加强监督和评价。

内部投资审计作为我国审计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控制投资规模,规范建筑市场等起到了很大作用。

但是,由于大多数内部投资审计一般仅侧重对工程预决算的造价审计,忽视对优化设计、筹资方式、环保功能、工程质量、造价形成等的过程控制和投资绩效评价,最终无法保证内部投资的整体效果。

笔者认为建设项目应该是质量、造价、效益的完美结合,也就是说要具备合格的质量、合理的造价、明显的投资效果,才不失为一项成功的投资项目

那么如何才能真正使建设项目得到有效的控制,达到预期的目标,只有找准建设项目的主要控制点,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审计,才是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

为此,笔者总结近几年的审计实践,主要从程序、审计重点和技术方法上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与同行探讨。

一、合理划分投资项目突出审计重点 建设项目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合理确定造价,有效控制质量”,“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评价建设项目绩效,为提高投资整体效果服务,为建立和规范“管理科学、职责清晰、高效运作、严格有序”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服务。

全过程全方位审计就是基于上述目标而设计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它是针对过程中每一控制点的一种跟踪审计,要求细,难度高,效果好,但工作量大,在目前各单位投资项目较多,审计力量相对不足的情况下要区别对待。

审计时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大小、重要程度把投资项目划分为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

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单项投资在一定数额以上的项目(如1500万元以上的工程),或者虽然未达到以上限额,但审计认为应作为重点建设项目对待的特殊工程。

一般建设项目是指未列入重点项目的较小工程。

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应采取以“事前事中审计为主,事后审计为辅”的原则,严格对工程建设程序性和实质性内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审计监督。

对一般建设项目审计应采取以“事前审计为辅,事中、事后审计为主”的原则,严格对工程建设程序性和实质性内容的主要过程、主要环节进行审计监督。

这样作的优点是可以解决在力量不足时通过抓大放小、突出重点来确保重点项目投资审计的质量, 当然在审计力量及人员素质允许的条件下不断扩大“全过程全方位审计的范围和深度才是项目投资审计最终追求的目标。

二、事前审计是控制项目投资的重要源泉    事前审计主要是作好开工前审计,它是控制项目投资的源头和前提保证。

审计人员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单位(项目业主或法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效益性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计意见。

建设项目开工前的有关批件、资金来源、初步设计、施工队伍、招标过程、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审计或参与监控,重点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审查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   1.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论证。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有无越权审批的现象。

3.项目立项、投资计划是否按现行分级管理的规定具备合法手续。

4.项目法人(或业主)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内控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

5.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含设备)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6.征地拆迁、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已准备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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