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疫情应急处置预

霍乱

霍乱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预防控制霍乱在我镇的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霍乱疫情造成的危害,控制其蔓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国霍乱监测方案(试行)》和《霍乱防治手册》(第五版)、《江苏省霍乱疫情应急处理预案》、《金湖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1.4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我镇卫生院霍乱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组织职责。

(1)做好病人隔离、院内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

(2)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个案调查。

(3)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肠道门诊,负责完成门诊和住院腹泻病人的登记、样本采集、检索和报告。

(4)开展大众健康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

3、疫情监测、预测、报告与通报。

3.1疫情监测

3.1.1日常监测

腹泻病人监测卫生院霍乱流行季节指定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通过腹泻病门诊或巡诊,对腹泻病人进行登记、采样和检索,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

3.1.2应急监测

(1)腹泻病人检索;在疫点疫区主动搜索腹泻病人,并取样检测,及时发现带菌者。

(2)外环境监测;在疫点疫区周围及直接关联的水体、粪肥污染处、医院污水排放处、水(海)产品等在控制疫情期间每天进行监测疫情结束后1周内连续检测3次,阳性应继续进行检测,阴性后转为常规监测

(3)食品监测;应根据流行病学特征抽查市售有可能受污染食物,如熟肉制品、凉拌菜等,特别要注意水产品、海产品等。

3.2疫情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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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检疫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霍乱确诊病例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霍乱确诊病例由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诊,当年首例病例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诊。

3.3疫情通报。

疫情由省卫生厅将及时向全省通报,镇卫生院接到县卫生局疫情信息通报后,及时向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通报。

4、应急反应的启动与终止。

4.1一般疫情应急反应的启动。

当出现一般疫情时,根据县卫生局要求启动霍乱疫情应急处置反应。

(1)加大腹泻病人监测力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霍乱流行季节指定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通过腹泻病门诊,对腹泻病人进行登记、采样和检索,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发现疑似病人要隔离留验。

(2)开展腹泻病人的主动搜索。指定医务工作者或当地干部每天到疫点疫区内巡回搜索腹泻病人,并采样检测,及时发现带菌者。

(3)医疗救治。病人实行就近治疗的原则,指定附近的医院或治疗点收治病人;危重病人应先安排现场抢救,等病情稳定后,再由医护人员陪同送往指定的隔离病房。霍乱病人按甲类传染病采取相应消毒、隔离、治疗措施,按《霍乱防治手册》(第五版)中的治疗方案进行救治。

(4)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普及霍乱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断传播途径。

4.2较大疫情应急反应的启动。

出现较大疫情时,除了采取一般疫情应急反应外,还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加大重点人群监测力度,对与病人可能有传播关系的一般接触者及可能与流行有关的重点职业人群开展监测

(2)依法加大食品卫生的监管力度,加大饮用水消毒药用量;加大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重点是疫情报告、腹泻病人检索落实情况。

(3)进一步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霍乱防治知识,增强自我保护知识,动员发生腹泻的群众即时到医院诊治。

(4)请示政府采取紧急疫情控制措施,除限制人群流动,禁止大型聚会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第42条规定,实施短期卫生检疫、疫点疫区封锁、学校停课、集贸市场停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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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重大疫情应急反应的启动。

出现重大疫情时,除了采取较大疫情应急反应外,还应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安排,开展相应应急处理工作,接受省卫生厅督导检查。

4.4应急反应的终止。

疫点疫区内各项措施均己落实,所有人员验便连续两次阴性,无续发病例或带菌者出现时可予以解除;如无粪检条件,自疫点疫区处理后5日内再无新发病例时亦可解除。当辖区所有的疫点疫区宣布解除后,方可终止应急反应。

一般疫情:由疫情发生地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反应。

较重疫情:由淮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反应。

重大疫情:由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反应。

5、善后处理。

5.1后期评估。

(1)流行病学分析与评价。根据流行病学资料,尽快查清霍乱疫情的流行病学特征,追踪爆发来源及传播方式,对疫情控制措施以及干预效果进行评价。主要指标有罹患率、病死率、样本的病原分离率、报告及时率等。

(2)消毒效果评价。依据消毒处理正确率、及时率,消毒前后相关指标等,对消毒效果进行评价。

(3)结案报告。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调查资料,内容包括:疫情概况、首发病例或后续病例的描述、流行病学基本特征、暴发原因、实验室检测结果和病原分型、控制措施效果评估等,要结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对疫情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应对类似疫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结案报告要求在疫情处理结束后7天内完成。

5.2激励机制。

卫生院对参加霍乱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5.3责任追究。

卫生院建立霍乱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制。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调度、未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保障措施。

6.1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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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实验室检验的能力。加强对医务人员霍乱防治知识的培训,要求每一位接诊病人的医务人员都掌握霍乱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和能力以及诊疗水平。

6.2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开展督导检查和指导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和检查,落实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3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支持。

依据《霍乱防治手册》(第五版)的要求,编制霍乱疫情应急物资储备明细目录,做好消杀药械、救治药品、诊断试剂、防护用品、检测设备与器材、预防用药与生物制品等的储备。

7、预案的管理。

预案由县卫生局制定,报县政府备案,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各单位应遵照执行。

8、附则。

8.1预案的解释部门。

预案由黎城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8.2预案实施时间。

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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