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依法治税标兵的决定

XX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依法治税标兵的决定。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税务干部坚持原则、严格税收执法和管理,廉洁从税、促进依法治税、依率计征、杜绝漏征漏管,促进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依法治税活动和评选各类先进标兵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党员“双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市局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评选范围、标准、条件,采用层层推荐、上报事迹材料的方式,经市局党组研究、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评选出了全市地税系统2015年度依法治税标兵市局决定授予XX区地方税务局XX税务干部XX、XX县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股干部XXX爱岗、XX局所得税科干部XXX、稽查局管理科干部XXX、XX县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副局长XXX、XX区地方税务局XX所所长XXX依法治税标兵荣誉称号,并对以上受表彰的各类标兵分别记三等功一次。  

                                       市局党组希望受表彰标兵,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表率作用和榜样作用。要发扬成绩、展望未来,扎实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各单位要围绕市局党组今年提出的“围绕一个中心、贯穿一条主线,突出三大重点、狠抓五个提升”的税收工作总体要求,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以受表彰标兵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税务工作会议精神,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加压奋进,全面抓好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落实,为地税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