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讲逻辑”的怪圈】 逻辑怪圈

外国人总说中国哲学是“醍醐灌顶”的“悟性主义”,不大讲逻辑

然而太讲究逻辑也实在有毛病。

例如这回三鹿集团的“肾结石奶粉事件”,三鹿方面与质检部门异口同声说是“三聚氰胺不在检测范围之内”就是太讲逻辑的范例。

把“喂养婴幼儿的奶粉不得下毒”也写进检测条文,的确类似当初把“教师应该按时领取劳动报酬”也写进教师法一样疑似“脱了裤子放屁”――如果饭店门口都写“吃饭需张嘴”、电影院门口都写上“不准裸体出入”、民政局都写上“因支持 / 反对谢亚龙引发的离婚不判”等等,规章制度几乎要成为废话多多的儿戏了。

然而,恰恰是因为有“教师应该按时领取劳动报酬”这句话,教师的讨薪才有了法律依据。

为什么没有把毒药列入检测目录,因为那样做有违做人的底线,其实也同样有违做禽兽的底线――虎毒不食子也。

无奈有些人丧尽天良,就是下定决心不齿于人类,你有什么办法?   工商总局开展专项整治,对质量不合格的和有毒有害的奶制品严厉打击――截至20日上午9时,受理有关奶制品的申诉举报十万六千一百四十三件,为消费者退换奶制品三百多吨。

可以肯定,以后的奶制品检查一定会有“三聚氰胺检验”一项,因为背后有婴儿的鲜血与亡灵。

可是,只要有利益驱动,你能够保证以后没有“四聚氰胺”、“五聚氰胺”出现吗?按照正常逻辑,我们大可不必通过大米识别石蜡、通过火腿识别敌敌畏、通过咸鸭蛋识别苏丹红、通过火锅识别福尔马林、通过蜜枣识别硫磺、通过木耳识别硫酸铜,当然更不必通过三鹿奶粉识别三聚氰胺

9月21日报载,广东质检显示,一成多校服不合格,孩子们的校服里检查出了“联苯胺”!我们这样学习化学,是否多了几分凄凉?   因此,即便是�嗦,也大有必要把“禁止任何人采用任何手段在任何程序中将有毒物质加入人所饮用的饮料”一句列入“质检条例”。

以前没有列入,是因为太相信人们的“底线意识”,以为人人都懂得“五讲四美三热爱”呢。

据此,三鹿集团副董事长张振岭坚称的“三鹿是大企业,内部掺假是绝不可能的事”就颇值得怀疑。

我们即便对于副董事长本人坚信不疑,也无法排除个别责任人在利益驱动之下会采取无害于本部门的违法行动。

如果副董事长的“不可能”理论成立,则石家庄奶农马老汉说的“给乳牛喂食掺入三聚氰胺的饲料等于是喂毒药,对奶农有百害无一利――假如奶牛吃了含三聚氰胺的饲料死了怎么办?”就更有说服力。

(马老汉一周岁的孙子和五岁的孙女都是喝三鹿婴幼儿奶粉长大的。

他气愤地说:“奶贩和三鹿验收、收奶人员勾结作案,不应将责任扣在奶农身上。

”)一头乳牛价值人民币一万元,一天出奶二十公斤,“比自己亲儿子都宝贝”,为渊驱鱼,为丛驱雀,农民们脑子里都有水?   而且,怀疑石家庄方面急于“抓替罪羊收场”而“奶农被冤枉”的声音从事发之初至今不绝于耳,事实也日渐清晰。

我们常见的“挤奶厅模式”中,奶农将各自散养的乳牛领到挤奶厅统一采奶,挤掉三把“细菌奶”后,剩下程序全部机械化完成,鲜奶在真空的容器中抽取、流动、储存,“奶农根本接触不到鲜奶,怎么掺假?”业界人士也普遍认为,乳牛吃了含三聚氰胺的饲料而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并不大。

更有技术人士表示,三聚氰胺属微溶性,常温下溶解度为一百毫升水仅溶解三百一十毫克,在奶站加入有相当大的限制。

想让加入三聚氰胺后的鲜奶营养比协调,还需加水加脂肪――必须加不同一般的专业匀质脂肪,此类手法绝非一般奶农所能掌握。

专家还指出,如果是在奶粉制造过程中加入三聚氰胺,就不受溶解度限制,想加多少都可以。

那么,请问尊敬的副董事长:“内部掺假”为什么就是“绝不可能的事”呢?如果日后查出了奶制品大企业“内部掺假”,副董事长是否有勇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呢?   在正义与邪恶激烈交战的社会转型期,什么是“绝不可能的事”呢?单凭逻辑学的推理是靠不住的。

李纪周是主管反走私的公安部副部长,他怎么“可能”与头号走私贩赖昌星勾结在一起呢?王宝森是“北京市反腐败领导小组副组长”和“第七届国际反贪大会副主席”,怎么“可能”与上亿的贪污挪用联系在一起呢?   然而,事实胜于逻辑推理,他们后来都“可能”了。

我们只能够表扬一句:副董事长“三段论推理”学得不错。

【原载2008年9月26日《金融时报・银河》】   题图 / ja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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