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汇报] 个人对党风廉建设认识

高新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工作报告                    高新区党工委纪工委       今年以来,高新区党工委纪工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扎实推进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初步形成了具有高新区特色的监督约束机制,为打造“两城两谷”载体,加快“六个高新”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廉政环境。

一、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抓好统筹谋划部署,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党工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等重视、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不断推进全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党工委6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党工委、管委会 及“两办”名义下发有关文件5份,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纵深推进。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纳入单位目标考核等方式,把64项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18个牵头部门和22个配合部门,将任务和责任延伸到部门、街道、园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同时,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分管领导责任。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总责,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平时有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落实到基层。

(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确保选好人用好人。党工委真正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调整、完善干部选拔使用和管理监督制度,努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选好、用好和管好每一位干部。一是本着“于法周严,于事简便”的原则,不断细化和完善考核方案,进行研究制定出新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对工作实绩的考核,采取目标考核法,量化各项工作指标,同时对服务满意度、部门协作、内部建设等进行测评,实行月考评、半年小结、年终总考核的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坚持多渠道抓好干部的教育培训,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调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知名高校进行能力提升专修培训、到党性教育基地进行党性锻炼,针对干部的需求和高新区实际,聘请专家开设专题讲座,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首先是把好动议关,综合各方建议意见,结合平时干部管理考核中了解掌握的干部和班子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的初步建议,向主要领导成员汇报后,在一定范围内经过充分酝酿,形成工作方案。其次是严把推荐关,推荐前,制定推荐考察方案,合理确定参加推荐人员的范围,尽量扩大群众参与度,并坚持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并用的方式,决定考察人选时充分考虑两种推荐结果。第三是严把考察关,全面推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做到被考察对象、考察时间、考察组成员和监督电话、反映问题途径和方式“四公开”。第四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干部时,注意发挥集体的力量,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才能开会的规定,在介绍拟任职干部情况时,不仅汇报干部的成绩和优点,也用较大篇幅实事求是地指出干部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以便党工委成员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干部,能更好地、更充分地发表意见,做到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未经组织考察的不研究,考察不充分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第五是严把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对拟提拔的干部,通过张贴公告、内网公示等方式在管委会及其任职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落实群众监督。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干部任期制,在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坚持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言,防止倾向性的引导;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保护教育干部的目的出发,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关口前移,对每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四是充分发挥12380监督电话和网站的作用,严格监督选人用人上存在的问题,有效杜绝了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结合干部档案专项整治工作,对干部档案造假问题进行认真核查。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信访举报“双查”制度,做到凡提必查,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审查工作做在平时。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高新区实际,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培养和使用等一系列制度,构架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注重基层导向,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在坚持任职条件的前提下,尽可能把优秀的、年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考察工作,对干部在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以及在各项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进行详细记录,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动态管理。切实把那些工作实绩好、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调整使用起来,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高新区党工委在讨论干部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注意发挥集体的力量,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才能开会的规定,在介绍拟任职干部情况时,不仅汇报干部的成绩和优点,也用较大篇幅实事求是地指出干部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以便党工委成员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干部,能更好地、更充分地发表意见,做到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未经组织考察的不研究,考察不充分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在讨论研究中,主要负责人最后一个发言,防止出现倾向性引导。

近年来,通过科学选拔,一大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富有事业心和进取心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有力地推动了高新区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活力。

(三)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党工委高度重视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以促进发展和群众满意为导向,由党工委主要领导担任民主评议领导小组组长,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民主评议工作各项任务,切实担负起民主评议工作领导责任。在春节过后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明节后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突出抓好工作纪律、服务效能、服务态度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机关作风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全年,我区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日常检查和明查暗访力度,开展明察暗访7轮23批次,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注重加强信访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制度,党工委主要领导每月至少接访一次,班子成员轮流接访,保证工作日每天有领导接访,同时由党工委领导亲自批阅人民来信并负责包案处理,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对玉米小麦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低保救助、征地拆迁、医疗卫生、交通物流、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10大类民生问题分解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逐一核实解答。强化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 督。党工委主要领导带头深入企业、村居基层广泛开展民意调查,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和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了解企业、群众对高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的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全面规范权力运行。党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民主决策水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开透明。党工委着眼于提高监督实效,创新监督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定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济高办发〔2015〕13号),明确了巡查监督的内容和方向。按照上级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接受组织监督。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重大事项报告程序,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经费管理制度,严控公务经费开支,严格公车管理,认真落实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加强会议管理,党工委带头减少会议次数、压缩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进一步压缩会议开支;认真落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限制公务接待,严格管理内部食堂,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对重大决策、采购招标、基建工程、公务接待等都做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五)坚决支持纪工委工作,发挥纪检震慑作用。查处和惩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杀手锏”,也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党工委坚决支持纪工委开展工作,为区纪工委和街道纪工委配齐工作力量,多次听取纪工委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重要关节,为纪工委执纪办案创造良好条件。同时,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实施预警提醒,加强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组织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和窗口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惩治腐败工作机制,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坚决纠正和通报,严肃追究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研究发案特点和规律,查找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使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

(六)大力加强班子建设,带头做好表率。党工委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首要位置,严格学习纪律、明确学习计划,每月至少一次集体学习,对于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第一时间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在三严三实专题讲课中, 认真查摆高新区存在的思想境界不高、精神状态不佳、服务意识不强、领导能力不足、工作作风不实、自我约束不严等6个方面问题,党工委班子及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本质,在解决问题上狠下功夫,坚持从实际出发,对症下药,认真整改。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之间畅所欲言,掏心交底,指出不足,改进工作,加深感情,促进团结。积极落实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党工委和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不越雷池,不踏红线,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带头树立良好风气,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廉洁从政和作风过硬的表率;勇于担当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到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碰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遇到矛盾第一时间化解,不当“老好人”,不做“太平官”。

二、纪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过去的一年来,高新区纪工委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创新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为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积极协助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结合高新区实际,纪工委超前谋划,及时调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报请党工委决策部署。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 “龙头”,不断完善实施办法,推动各部门、各园区、各办事处党组织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和健全领导机制、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另一方面,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与党工委共同调度督查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和各街道党工委、各园区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与各街道办事处党政“一把手”和区直部门党支部书记进行廉政谈话,指出他们在落实主体责任中的成绩和不足,提出要求,传导压力,促进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监督。牢牢抓住作风建设这个根本,利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印发加强廉政过节的通知,提醒各单位提高认识,加强约束。成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暗访组和巡访组,重点对高新区公车封存、赠送节礼、因公出国、婚丧嫁娶等行为进行监督。对端午节2辆应封存车辆违规上路情况进行核查,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开展对管委会内部食堂、各园区、各办事处食堂的就餐行为的监督检查活动2次,坚决纠治违规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行为。在党工委、市纪委的大力支持下,纪工委创新督查方式方法,突出查找问题 ,以落实主体责任、“三重一大”制度和上级及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为重点,实施巡查监督,抽选具有代表性的机关、园区2家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查找出被巡查单位在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管委会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11个方面问题,提出整改建议9条,由点及面,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

(三)开展效能监察,促进公职人员提高行政效能。纪工委认真落实工作不牵头、监督不缺位”要求,着眼于对监督者的再监督,把工作着力点转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上。我们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着手建立效能建设工作机制,率先展开了以效能为核心的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加强作风效能监察。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活动 2次,对机关上下班情况、工作纪律、窗口文明服务等组织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督促改正。扎实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改进评议方式,采取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电话调查、日常考核等方式进行综合评议,进一步扩大评议范围,将区直部门、派驻机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和监管的执法单位全部纳入评议范围,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促使民主评议工作有序进行。始终把办理群众投诉作为优化环境的第一职责,对企业的服务力度和优化经济环境的投诉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入手,纪工委书记列席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现场监督管委会研究制定的重大事项 23次,对不符合政策纪律规定的,当场提出建议8条。向财政局、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就推动实施公务卡制度、渣土管理、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等事项提出监察建议9条,有力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提升服务效能。

(四)加强教育管理,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能力。高新区党工委坚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今年我们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充分发挥“大宣教”作用,协调各单位组织警示教育、廉政教育活动24次。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学习《党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党内法规和领导讲话精神;印发市纪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按规定,对因贪污判刑的综合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郭某进行双开,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案情,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对照检查。充分发挥纪工委委员的作用,召集纪工委委员分析、研究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履行职责,有力带动了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完善廉政谈话及出具廉政意见制度。全年实施任前廉政谈话8人次、出具廉政鉴定4份。出具区管干部出国(境)审批意见27件。完善178名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干部作风日常管理监督,注意从信访举报、巡查、审计监督、网络舆情等渠道发现党员干部违纪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五)加大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党工委坚决支持纪工委开展工作,为纪工委配齐工作力量,多次听取纪工委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重要环节,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为纪工委执纪办案创造良好条件,形成全区办案工作合力。纪工委进一步发挥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在党工委领导支持下,纪工委共受理信访举281 件次(其中上级交办99件次)。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重要领域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小官大贪”,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全年高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挽回经济损失41.4万元。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涉案款物管理,推进办案谈话室建设,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和有关工作制度,确保办案安全。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研究发案特点和规律,查找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使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

(六)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高新区纪工委严格遵守派驻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注意把握尺度,分清责任,积极协助党工委统筹组织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部,通过履行监督职能,保障党工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做到工作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扎实开展 “三严三实”教育活动,通过纪工委书记讲党课、组织学习教育、专题调研活动,提高了纪工委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坚定了从严从实干事创业的决心和信心,为完成好各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年来,高新区党工委纪工委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工委党风廉政的统一领导,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虽然对主体责任有了充分认识,但仍感觉无从下手,满足于开会部署提要求、签订责任书定责任责任要求只停留在书面上,没有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检查落实、督促指导做得不够。二是对落实主体责任担当不够。有“好人主义”思想,有的对腐败苗头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腐败问题不愿管、不敢管。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则制定上存在大同化、笼统化现象,缺少适合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化、标准化、可量化的责任条款。三是对责任追究不力。部分单位把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王**同志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市经济工作暨“四个中心”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切实增强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工委监督责任的自觉性和紧迫性,用实际行动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

(一)增强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既承担起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第一责任,也要肩负起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对党风廉政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自觉履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站好自己的“一班岗”,做好班子的“带头人”。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坚持不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汇报;制定责任细则,明确具体任务和领导责任,杜绝认识不清、落实不力、管理不好、查处不严的现象。

(二)增强教育责任。把加强思想教育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一是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和中国梦教育,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制度,重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等方面的学习教育,提高党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二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准则的培训力度,要求各级党员干部时刻对照 新的《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因小失大。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紧紧抓住涉及公共权力的重点领域、关键人员和重点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使教育更加贴近工作实际、更加贴近干部思想,更加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四是坚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利用反面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干部在思想上、心灵上受到震撼,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增强管理责任。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对干部的管理意识,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敢于纠正错误,对发现的苗头问题,及时约谈,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坚持领导干部述廉制度,每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党工委作述职述廉报告;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拟任用的干部在上岗之前,有关负责同志要直言不讳指出存在的不良作风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纪工委廉政约谈制度,对存在廉政苗头性问题的干部纪工委班子成员要进行约谈,对存在的问题,拉拉袖子、敲敲警钟。按照《**高新区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和违法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切实破除“四风”顽疾,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尤其是在土地招拍挂、国有资产转让、工程招投标等腐败问题易发领域,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注重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四)增强监督追究责任。实践证明,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只有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才能防止“空对空”,才能真正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对党工委纪工委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追究责任进行梳理,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对责任范围内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的不正之风和贪污腐败问题,进行严肃处理。二是抓好廉政检查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作为年度科学发展目标考核的重点,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对领导干部工作业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做出组织处理。三是全力支持纪工委案件查办工作党工委全力支持纪工委工作,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突出主业,聚焦中心任务,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四是坚决查办腐败案件。对贪污腐败行为保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猛击,决不姑息。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 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为打造“六个高新”创造良好的廉政环境。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