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清洗消毒制度(3)

学校食堂清洗消毒制度(三)。

一、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应设兼职消毒员,负责餐具洗涤消毒

二、 从事餐具消毒的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餐具消毒工作。

三、 餐具根据不同消毒方法,应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四、 餐具洗涤池与消毒池应分开,并有明显的标记和足够的容积,不得一池混用或一池多用。池子内,外壁要完整、光洁,下水道通畅。污物要有盛装容器,并加盖,当日清除。

五、 消毒剂的使用量,作用时间,应根据所用消毒剂的性能和要求浓度进行配制和操作。使用含氯浓度必须在100200毫克/升,保持3———5分钟。

六、 消毒柜应无油垢、霉斑、异味。

七、 经热力消毒后的餐具感官检查达到光、洁、涩干。药物消毒后的餐具感官检查达到光洁、无味。消毒后的餐具应置于保洁柜或其他保洁容器中,避免污染,保持清洁。

八、 消毒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消毒,并接受监督部门检查和监督。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