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创客的融资困境与破解

龚旭云。

摘要:农业创客不仅是农业创新发展的核心要素,更是乡村振兴的主要生力军,加快这一群体的培育,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注入新力量,是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本文通过梳理金融服务农业创客的相关研究,结合浙江省金融服务农业创客的现状,针对浙江省金融服务农业创客面临的困境,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服务 农业创客 对策建议。

农业创客不仅是农业创新发展的核心要素,更是乡村振兴的主要生力军,加快这一群体的培育,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注入新力量,是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现的有效保障。然而,农业创客的培育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人力、物力、技术等要素投入,更需要具有先导性作用的资金来持续不断地带动这些要素进行有机粘合,共同支撑农业创客的培育和发展。

一、金融服务农业创客概述。

随着“创客”一词引爆全中国,农业创客这个群体也开始进入大众视野。与农业创客同时出现的还有农民工创客和农创客等词。

农业创客指的是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理念,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新业态的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群体(宗锦耀,2017),这一群体可以是农民、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大学生及从事农业领域的法人(杨贤友等,2018);“农创客”一词,是由浙江省农业厅于2015年首创提出的,主要指有创新突破的投身现代农业创业的大学(大专)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农民工创客侧重的是农民工这一创业群体。从创业主体角度看,农业創客的范围要比农民工创客、农创客广;从创业对象角度看,农业创客、农创客主要针对农业领域,均属于农业经营主体,而农民工创客并没有范围的界定。

另外,跟农业经营主体相关的还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词,经常出现在中央涉农文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指经营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经营组织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主要包括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而创客主要指在新兴产业和新业态领域的创新者,那些善于把新技术、新思想应用到农产品生产、销售、流通中的人都可以界定为农业创客。所以,农业创客不能等同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界定的标准侧重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等生产要求,而农业创客界定标准更侧重的是农业领域创新创业这一特质,两者不相违背,都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攻坚力量。

一、浙江省金融服务农业创客现状。

(一)对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金融支持政策。

浙江省目前并未专门针对农业创客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但是对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金融支持政策文件是在不断完善的。2012年,浙江省正式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明确界定,并要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各类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为服务对象,以提升农业经营者总体实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此后,浙江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还陆续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浙江省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合力推动政策性金融更好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通知》《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加快农创客培育发展的意见》《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初步构建了包括信贷融资、抵押担保、保险保障等在内的浙江省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体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金融机构对农业创客金融服务现状。

1.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浙江省不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力度,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优先发展农业农村,通过政府引导、财政贴息、强化考核等有效手段,不断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创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从2008年开始,浙江省设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及农业产业化贴息资金,对涉农贷款进行风险补偿。从2014年开始,浙江省财政厅每年划拨3 000万元资金,用于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贷款、保证贷款和抵(质)押贷款的贴息,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据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统计,2018年,浙江全省涉农贷款余额3.6万亿元,农户贷款余额1.3万亿元,农房抵押贷款余额205亿元。以上三指标,浙江均居全国第一。①。

2.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在政府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浙江省有小型农村金融法人机构82家、营业网点4235个,新型农村金融法人机构81家、营业网点358个,基本实现每个县(市)有2家以上独立小法人机构和所有乡镇金融网点的全覆盖。部分城市商业银行也通过设立专营机构,提供专业化、专属化及系统化的特色金融服务,进一步推进涉农服务体系改革,如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在“三农”业务集中的重点区域设立涉农专营机构。除信贷服务体系外,浙江省共有各类涉农担保机构60家,涉农融资担保体系初步形成,保险保障体系也进一步健全,浙江省在全国首创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模式,为农业防灾防汛、风险融资及灾后补偿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浙江开办的省级农险险种有22个,根据险种不同,可以享受中央、省、县f市、区)三级财政共计55%—93%不等的保费补贴。

3.服务渠道不断拓宽。浙江省在努力完善农业创客金融服务体系的同时,充分发挥多元化金融组织作用,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拓宽农业创客服务渠道。在金融创新过程中,浙江省高度重视服务质量和服务网络的建设,有效提高农业创客融资效率,并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业开展大型农业机械、土地承包权、专利、专有技术、注册商标等创新抵押贷款方式(杨大蓉,2014)。与此同时,鼓励地方政府搭建金融支农综合服务平台,拓宽金融服务平面。如安吉县在2017年建立了以政府为引导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持主体、联合社为实施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受益主体的合作平台,平台采取5:3:2的三方共担式风险防控机制,建立长期的风险金池,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

4.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浙江省金融机构借力金融科技,创新抵质押方式,针对农业创客金融需求的多元化,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如工行浙江省分行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分析农业创客信用档案,采用“整村打包批发、集中统一授信”的模式,为农业创客开展统一授信。海宁市供销社则引导推动实力较强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互助融资,并积极探索“银行+合作社+社员”的信用合作模式,由合作社为社员贷款提供担保。农行浙江省分行将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作为党委“一号工程”,推广“农e贷”。浙商银行针对从事乡村旅游农业创客发展诉求,推出“民宿贷”。

三、浙江省金融服务农业创客面临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一)农业创客金融需求复杂,信贷获得性偏低。

农业创客在进行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及市场推广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资金的投入,尤其是家庭农场、智慧农业领域,要达到一定的规模,光靠农业创客自身的资金积累很难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要求,银行贷款等外源融资是大部分农业创客的不二选择。另外,农业创客金融需求层次多,个性化明显,除了资金之外,对金融信息、保险服务、新金融服务的需求力度也较大。而金融机构对农业创客经营情况、盈利模式、新技术的应用潜力和市场投入的风险等无法获得全面的数据,因此很难把握对农业创客信贷投入的风险。农业创客本身存在经营管理经验欠缺,管理松散,规模较小,科技技术转化程度低,预测和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均衡,在融資信用和贷款规划方面呈现出数量大、周期短等特点。供需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农业创客自身的弱质性,制约了金融机构对农业创客金融支持,农业创客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二)农业创客自身素质不高,金融服务可持续性较差。

目前,虽然浙江省农业创客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是其整体的金融素质偏弱。农业创客在创业过程中,由于自身规模不大,资金流小,投资能力不足,投资方式相对单一且保守,导致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容易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自然环境影响。同时,农业创客大多数是由小家庭作坊演变而来,经营规模小,资产有限,能提供的抵押担保严重不足,金融机构服务农业创客的风险成本相比成熟的大中型农业企业而言要高。另外,农业创客经营过程中,财务信息不透明、管理制度不健全,无法为银行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和信息资料,金融机构要准确识别农业创客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相对较难,信息获取成本相对较高,导致金融机构面向农业创客金融服务可持续性不高。

(三)农业创客融资方式单一,多元化融资体系有待完善。

农业创客的资金来源除自身的资金积累外,可分为两类,即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大部分农业创客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融资来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困境,但是债务性融资一般适用于短期资金需求,因其需要抵押品、信用融资额度有限、民间借贷成本高,资金来源缺乏可持续性;权益性融资相比债务性融资,成本低且可以解决农业创客在发展壮大过程中的长期资金需求,但是作为权益性融资代表,股权融资市场主板门槛高、限制条件多,农业创客很难达到其要求,新三板、科创板的服务对象则主要为高科技和高新技术企业。另外,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发展仍不充分,大部分创投基金偏好盈利能力强、业务模式清晰的较成熟企业或者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农业创客获得风险投资的机率较低。

(四)农业创客金融意识淡薄,对众筹新型融资方式认知不足。

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的出现,为化解农业创客融资难提供了新的途径,但是受农业创客认知、融资模式自身问题和政府严监管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其作用发挥有限。首先,很多农业创客的文化程度偏低,金融意识淡薄,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金融业态缺乏了解,导致其不敢、不愿意也不知道怎么去利用互联网融资方式。其次,由于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历程较短,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中仍存在多种不安全问题,尤其是P2P暴雷事件频出,给金融领域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使得政府对P2P网络借贷采取严监管措施,P2P网贷数量不断下降。最后,互联网融资模式作为新兴事物,其自身机制也有待完善。如众筹模式众筹平台需要的参与者众多,审核众筹项目的机制仍未完善,缺乏平衡众筹项目的利益机制以及透明的退m渠道等问题,制约了众筹平台的发展和众筹融资模式的推广。

(五)农业创客金融扶持政策不够完善,宣传也不到位。

围绕乡村振兴,国家出台了不少金融支农的政策,一定程度上为农业创客的培育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但是金融支农政策的有效实施,需要各个部门的通力协作,个别部门的工作不到位,往往会影响金融支农政策的整合和衔接。目前,农业创客从事领域涉及农业产业链各个领域,不仅包括种植、养殖、农业技术服务等,还包括智慧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农业科技等,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目前浙江省政府出台的政策大多针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创客并不适用。另外,由于宣传不到位,很多农业创客金融扶持政策了解程度不够,甚至不知道政府出台了相关金融扶持政策,而选择利息相对较高的民间借贷。

四、提升浙江省金融服务农业创客效果的政策建议。

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立足破解农业经营主体尤其是农业创客金融瓶颈制约,提升农业创客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和精准性,既需要农业创客自身的规范发展,也需要融资环境的改善;既需要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农业创客金融服务体系,也需要金融机构、产业部门等利益相关主体的积极探索和全力配合。

(一)深化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完善农业创客金融服务体系。

1.加强农村合作金融(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的支农功能。从国外的实践经验来看,多层次、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是实现金融支农良效的有效保障,而农村合作金融又是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浙江省政府相关部门应“围绕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尤其是农业创客的迫切需求”,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支农创新试点,通过政府购买相关服务进行支持。

2.引导农村民间金融规范发展。民间金融是浙江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是浙江省农村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跟农业创客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和精准性息息相关。政府应加强对农村民营银行、民间金融协会及小规模的农村私营银行等的引导。同时,加强对农村民间借贷的规范管理,让民间金融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3.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浙江省各级政府应积极构建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商业性农业保险为辅的农业保险体系,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同时,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积极介入“三农”,开发具有针对性的、符合地方农业经济特色的保险产品。

(二)完善农业创客金融扶持政策,加大宣传力度。

近年来,浙江省陆续出台了《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加快农创客培育发展的意见》《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等跟农业创客金融服务相关的政策文件,但更多条款都是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太强,可以考虑专门针对农业创客金融扶持制定政策文件,为农业创客融资提供政策保障;将金融机构服务农业创客情况纳入对金融机构的考核,以鼓励金融机构向农业创客提供贷款倾斜;把支持农业创客融资的政策落到实处,针对农业创客金融扶持政策建立专门督查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将政府已经出台的每项支持政策落地落实。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可以由政府相关部门、银行业协会牵头,与银行金融机构、村委会合作,建立农业创客金融知识培训机制,定期对农业创客开展金融知识讲座,并进行融资示范、融资规划指导和诚信教育,通过加强培训,提高农业创客金融意识和诚信意识,并帮助农业创客熟悉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的涉农金融产品、涉农金融服务及政府的金融支持政策。

(三)创新融资产品与模式,拓宽农业创客融资渠道。

为提高农业创客融资可得性和融资效果,浙江省政府应联合各大金融机构,努力创新支农金融产品;发挥浙江省互联网金融优势,探索“互联网+金融+农村”等创新融资模式,为农业创客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发展实物众筹或股权众筹的方式,打通成熟农业创客的发展通道。农业创客制作的产品和技术推广需要得到市场的检验和认可,众筹平台是农业创客产品和技术宣传、推广的一种重要方式。农业创客的产品和技术如果能够得到众筹粉丝的认可,并参与农业创客的股权众筹中来,那么就会降低农业创客后续成立企业并进行大规模生产的风险。如“尝鲜众筹”,它是我国第一家农业领域专门性众筹平台,为农业项目的创业发起人提供募资、投资、孵化、运营的一站式服务,由于参与、回报方式都更加个性化,充分尊重投资者的意愿,将是未来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另外,要引导和鼓励风险投资基金投向优质的农业创客组织,为农业创客步入资本市场创造条件。

(四)强化金融科技应用,提高金融服务农业创客效率。

现代金融业发展的核心是金融科技,金融科技的运用不仅有利于提高金融体系效率,而且有利于加快金融产品创新,降低金融机构运营成本。针对农业创客金融服务的科技应用,可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提升业务运营能力,以电子化为主要手段,有效延伸服务半径、延展金融渠道,让农业创客能够全时段、零距离享受基础金融服务;二是提高风险控制能力,通过强化大数据资源整合,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农业创客信贷融资的风险监控与管理;三是增强客户信息获取能力,利用大数据技术推进金融机构精准营销。基于对海量数据的梳理与整合,抓取目标客户群体,预测目标客户的融资需求,并结合人工智能实现自动化精准营销,为农业创客群体构建基于全生命周期的营销方案。

(五)强化“政银保”合作模式,发挥保险风险分担与融资增信作用。

“政银保”模式,是由政府为农业创客融资提供担保,银行金融机构负责发放贷款,保险公司负责对农业创客的信用风险进行承保,对于超期而未进行偿还的贷款由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共担的一种模式。采取“政银保”模式,由政府设立资金池来提供担保,可以降低银行金融机构对贷款抵押物的依赖,缓解农业创客因缺乏抵押资产而融资难的困境。另外,保险产品不仅可以有效地分散农业创客生产经营风险,同时其信用保证、信用保险类产品可以提高农业创客信用水平,有效分散农业创客信贷风险,从而提高银行金融机构向农业创客贷款的意愿和积极性。该模式具有较强的金融普惠性,可以帮助那些规模不大而急需资金的农业创客经营困难和资金短缺时顺利获得信贷资金。

(六)依托政府公信力,搭建农业创客融资服务平台。

农业创客融资约束的根源在于,农业创客与资金供给者之间的信息的不对称,而农业创客融资服务平台的搭建,有利于实现农业创客信用信息和融资供需信息的共享。由政府牵头组织,搭建农业创客融资服务平台,依托政府公信力,借助互联网金融额将各参与方(政府相关部门、银行、保险公司、投资者、农业创客及相关服务机构)有效联系起来,降低借贷市场中各环节成本,并通过农业创客融资机制创新、征信系统共享、项目分析与风险识别机制的引入和风险分担机制的建立等,降低农业创客融资风险,实现各方资源的有效整合。平台中的投资者可以是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网贷公司、保险机构、基金公司和个人投资者甚至农业创客自身,在发挥各类金融机构投资主体作用的同时,积极吸收民间资本,以扩大平台融资供给。平台的融资方式可以多样化,包括借贷、风险投资、融资租赁和众筹等,投資者和农业创客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融资方式,平台根据需求和供给者各自选择、自动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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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ncing Dilemma and Solution of Agricultural Makers in Zhejiang Provinc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Gongxuyun。

Ahstract: Agricultural makers are not only the core elements of agricultural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but alsothe main force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Accelerating the cultivation of this group can inject new strength into the dew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modemization.and it is also an effective guarantee for the smooth realization of rural revitalizationstrategy.This paper, by sorting out related researches()n financial service for agricultural makers and comhining: withthe status quo of financial service for agricultural makers in zhejiang province, puts fonv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m view of the difficulties faced by financial service for agricultural makers in zhejiang province.

Key words: Financial ; Agricultural makers。

(作者单位: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责任编辑:欣文。

①刘刚,许雅文.浙江涉農贷款余额全国第一[EB/OL]. 本文是2019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学研究课题“乡村振兴背景下金融服务农业创客的效果评价及路径优化研究——以浙江省为例”(项目编号:201904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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