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律师责任保险制度

随着律师业务的迅速发展和律师队伍的急剧增大,必然会带来律师责任风险,以保险方式转嫁律师责任风险,就形成了律师责任保险律师责任保险的开办,对于转嫁律师责任风险,提高律师诚信,保护律师机构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律师责任保险的概念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责任保险律师机构在依法履行律师职业时,因工作过错律师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造。

二、律师责任保险的必要性  1、建立律师责任保险的哲学基础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人的认识能力既具有至上性,又具有非至上性,是两者的统一。从整个人类的发展来看,人的认识能力有至上性,是无限的,但具体到特定时代的特定人,其认识能力又具有非至上性、有限性。律师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有时会因为主客观方面的限制而不能全面、正确地认识事物。因此,弥补错误的措施就具有必然性,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尽量消除错误所产生的损害,补偿当事人的有关当事人损失,即是保障法律制度有效畅通运行和必要条件。律师责任保险是基于此原因而成为律师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建立律师责任保险的法理基础  每一个参加法律关系的人,都应当对其行为负责。独立的人格与独立的责任能力是紧密相连的,责任的存在一方面可以约束当事人依法办事;另一方面亦可在一方越过法律所制定的界线时,强迫其对自己的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弥补当事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因此,律师执业中违反法律规定或由于其自身过错而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因受律师违法执业或因其过错而致经济损失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律师律师事务所赔偿损失。尽管各律师事务所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提高律师的素质和执业质量,但律师执业失误以致被判赔偿风险还是难以避免的。许多国家的保险公司都了律师责任保险以分担其因专业工作上的失误造成诉讼赔偿风险。  3、建立律师责任保险的现实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因过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过错或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因违法执法或者因过错当事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这一规定,增强了律师责任保险的必要性。随着法制的逐步完善以及公众对律师责任的认识和要求的逐步提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责任保险将会变成现实。  三、建立律师责任保险的意义  1、律师责任保险提高和维护了律师的信誉。  有律师责任保险律师行业将真正成为可以向社会承担全面法律责任的行业,成为一个有信誉、负责任的行业。因为律师责任保险可以有效地转嫁律师责任风险,提高律师行业的抗风险能力,为律师行业正常、健康、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风险保障。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赔偿案,赔偿金额达到40万元,高额赔偿金是一般律师事务所难以承受的,而通过律师责任保险则可以快速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  2、律师责任保险律师行业拓展高风险、高财产标的等重大律师业务提供了资信保障。  律师在办理重大业务时,当事人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律师执业过程中出现责任差缺给当事人造成巨额财产损失时,是否赔偿得起。尤其一些新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时,经常遇到此类问题。  3、律师责任保险对提高律师管理水平有益。  通过对律师责任保险中的索赔案件的分析,对责任事故发生的原因、细节分析归纳,反馈给律师机构和律师管理机构,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质量管理措施和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业务规范,从而起到提高律师质量和律师业务水平的作用。同时,在条件成熟时,可以把律师机构赔偿能力的高低和赔偿记录,作为律师评选、处罚、确定等级和从事特殊律师业务的重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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