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能源结构及能源形势

我国当前能源结构及能源形势

当前我国能源形势能源安全问题。

——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

会议上曾培炎副总理报告(摘登)。

12月27日,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了我国当前能源形势能源安全问题,肯定了能源发展成绩,分析了当前能源安全面临的形势,提出了维护和保障能源安全的措施。

一、“十五”能源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十五”时期,能源发展步伐明显加快,能源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能源供给能力不断提高。2004年,能源生产总量达到18.5亿吨标准煤,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能源输运体系初步建立,原油、成品油形成了北油南运、西油东运的区域性管网,天然气建成了西气东输大干线,西电东送效果显著,区域电网得到加强

——能源消费结构有所优化。2004年,能源消费总量达19.7亿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所占比重趋于下降,由1990年的76.2%降到2004年的67.7%。优质清洁能源的比重逐步上升。核电装机容量达到694万千瓦,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发展得到重视,燃料乙醇商业化应用已在9个省展开,煤制油产业化示范工程开始实施。

——能源产业技术装备水平逐步提高。石油天然气工业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技术体系,地质复杂区块勘探开发提高油田采收率等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煤炭工业,已拥有一批世界先进水平的大型矿井,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从1990年的65%提高到2004年的79%。电力工业,火电30万和60万千瓦级机组已成为主力机组,水电设备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建设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能源节约和环保取得进展。按不变价格计算,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1980年的16.6吨标准煤,下降为2004年的5吨标准煤,年均下降4%以上。节能工作广泛开展。能源领域环境保护得到加强

——能源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煤炭生产和销售已经放开,价格初步实现了市场化。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基本实现了政企分开、厂网分开。石油天然气行业基本实现了上下游、内外贸一体化,运营效率得到提高。社会资本更多地进入能源领域。

——能源立法工作明显加强。“九五”期间,相继出台了电力法、煤炭法和节约能源法,对能源发展和能源节约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同时,国务院也制定或修改了一系列能源法规。

二、能源安全面临的形势十分复杂。

保障能源安全,包括影响能源稳定、经济、安全、清洁供应的各个方面,是维护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实现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能源安全面临的形势十分复杂。

——能源需求持续增长对能源供给形成很大压力。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时期,能源消费强度较高。随着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能源需求还会持续较快地增加,对能源供给形成很大压力,供求矛盾将长期存在,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将进一步提高

——资源相对短缺制约了能源产业发展。我国能源资源总量不小,但人均拥有量较低。资源勘探相对滞后,影响了能源生产能力的提高。同时,我国能源资源分布很不平衡,大规模、长距离地运输煤炭,导致运力紧张、成本提高,影响了能源工业协调发展。

——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利于环境保护。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富煤、少气、贫油的能源结构较难改变。我国煤炭清洁利用水平低,煤炭燃烧产生的污染多。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将会给生态环境带来更大压力。

——能源技术相对落后影响了能源供给能力的提高我国能源技术虽然已经取得较大进步,但与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替代能源等技术的开发相对滞后,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等技术的应用还不广泛,一些重大能源技术装备自主设计制造水平还不高。

——国际能源市场变化对我国能源供应的影响较大。我国石油天然气资源相对不足,需要在立足国内生产保障供给的同时,扩大国际能源合作。但目前全球能源供需平衡关系脆弱,石油市场波动频繁,国际油价高位振荡,各种非经济因素也影响着能源国际合作。这要求我们统筹国内开发和对外合作,提高能源安全保障程度。

三、维护和保障能源安全的具体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维护和保障能源安全,需要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的方针,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全面推进能源节约。这是缓解能源供应压力的紧迫任务。目标是实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能源节约: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强制淘汰高耗低效的落后生产能力;广泛开展全民节能活动。

——努力增加国内能源供应。这是保障能源安全的基础。要把优化能源结构作为保障能源供应的中心任务。要高效清洁地开发利用煤炭资源,调整和优化电力结构,努力增加石油天然气供给能力,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石油储备建设,加大能源资源勘探力度。

——切实加强能源安全生产。当前,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主要采取以下七项措施:一是加大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对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力度;二是坚决关闭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三是规范煤矿资源整合;四是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五是抓好瓦斯集中整治;六是加大执法力度;七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强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还需要坚持标本兼治,从健全法律法规、改革体制机制、完善经济政策、增加安全投入、严格责任管理着眼,建立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的长效机制。

——不断提高能源技术水平。解决能源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问题,保障能源供给安全,关键靠技术。要加强前沿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推进先进适用能源技术的开发应用,提高重大能源技术装备开发能力。

——进一步扩大国际能源合作。要充分利用我国市场优势和经济优势,积极参与世界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的开发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能源双边及多边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的对话与合作,搞好我国能源战略和政策的对外宣传,在开放的格局中维护我国能源安全。

——加快推进能源体制改革。主要任务是:加快组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优化煤炭企业组织结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改革方案。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深化油气行业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价格改革,逐步形成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强化能源管理,健全能源开发监管体系。当前,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推进能源领域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维护能源生产、流通、建设的正常秩序。加强信息发布和引导,鼓励能源结构调整优化,鼓励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鼓励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替代能源开发利用,促进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

——大力加强能源法制建设。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能源立法工作,促进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加快《能源法》的研究起草工作,为增加能源供应、规范能源建设、优化能源结构、鼓励能源节约、维护能源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