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项及坏账

1.应收账款的入账时间和入账价值如何确定? 应收账款的入账时间应以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为依据,有关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参见“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么?”、“;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应以实际发生额为依据,计价时还需要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1)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在没有商业折扣的情况下,按应收的全部金额入账: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收入为基础计算) (2)在存在商业折扣的情况下,企业需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收入为基础计算) (3)在存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企业应于应收账款收回时,将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收入为基础计算) 借:存款(按实际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按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 贷:应收账款 2.债权人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时如何记账? 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在到期前,如果出现资金紧张,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开户银行贴现

票据贴现的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不带息票据贴现贴现利息=票据面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票据期限—企业已持有票据期限 =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注: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加3天的划款日期) (2)带息票据贴现贴现所得金额=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天数÷360) 企业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账户,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余额,贷记本账户

如为带息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应收票据账面余额,贷记本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账户

即: 借:银行存款(按商业汇票的贴现收入) 财务费用(按贴现收入小于票面价值的差额) 贷:应收票据(按贴现商业汇票的面值) 财务费用(按贴现收入大于票面价值的差额) 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支款通知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时,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如果申请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时,应按转作贷款的本息,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短期借款”账户

;3.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时如何记账? 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的价值,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应收票据账面余额,贷记本账户,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借:在途物资;或;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如为应付则记贷方) 贷:应收票据(按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如为带息应收票据的背书转让: 借:在途物资;或;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如为应付则记贷方) 贷:应收票据(按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财务费用(按尚未计提的利息) 4.应收票据到期被银行退票时如何记账? 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本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应作如下处理: 借:应收账款(按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贷:应收票据 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账户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5.设置备用金如何记账? 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如有经常性的零星支出,为了方便支付,减少报销手续,可以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

设立备用金的部门,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当定期向财务部门报销。

拨出备用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也可单设“备用金”总账账户) 贷:现金 财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核算,面是 借:费用 贷:现金 6.什么是重组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

“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但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①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改变条件);②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③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④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债与偿旧债实际上是两个过程,旧债偿还的条件并未发生改变)。

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有四种:①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③债务转为资本;④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其中前三种属于即期清偿债务,后一种属于延期清偿债务

7.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在债务重组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即“账面价值”与“账面余额”。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这两个名词的含义是有很大区别的。

账面余额是指某账户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与该账户相关的备抵项目(如累计折旧、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账面价值是指某账户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为账面价值。

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在债务重组日进行会计处理时,其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是: (1)基本原则。

债务重组日,债权人、债务人均不得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如有收益也只能计资本公积),但确认重组损失。

(2)债权人入账价值的确认原则。

①对于实际收到或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如现金、应收账款等,以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价值入账;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价值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②对于非货币性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等,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收到资产的入账价值,根本不产生损益。

(3)债务重组差额的确认原则。

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应付账款等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应付款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4)相关税费的确认。

债务重组中发生的有关税费,对于债权人,应计入收到资产的入账价值中;对于债务人,则与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一并计算。

(5)涉及到补价时的处理原则。

涉及到补价时,会计处理上可视为两笔业务处理:一是对补价的处理,二是对债权债务的处理(见(2)、(3))。

对于债权人,如支付补价,补价作为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处理,借记相关资产,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如收到补价,补价作为应收债权的部分收回,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等。

对于债务人,如支付补价,补价作为债务的部分偿还,借记应付账款等,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如收到补价,补价作为非货币性资产的补偿,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相关资产等。

8.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如何记账? 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即债权人豁免债务人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应将给予他分人豁免的债务作为损失,转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债务人应将豁免的债务转入资本公积。

例:甲企业欠乙企业购货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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