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一代法学精英

消失的一代法学精英 毕业论文

从1949年到1952年,杨论文联盟兆龙一直活在忧疑和焦灼中,他始终担心新政权对于他这样的旧法学精英们有敌意。  这位拥有国际比较法学会理事、海牙国际法学院特聘比较法学专家等重量级头衔的中国法学界领军人物,曾说服代总统李宗仁释放大批中共政治犯,但在改天换地时,他还是不想留在国内。  是他身为中共秘密党员的妻妹,代表中共方面许诺了未来的待遇和地位,并说动姐姐下决心对丈夫说:你要去美国我不去,也不准你带孩子们去。于是杨兆龙留了下来,任职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兆龙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在1950年的南京市首届人大会议上,杨兆龙以特邀代表身份与会,他建议政府制定土改法,确保土改依法进行。没料到,南京市委书记柯庆施对他的建议大为不满,并指责其在课堂上散布六法观点。  六法,也就是国民党政府法典《六法全书》。柯庆施的批评,至少是暗指杨兆龙政治立场倾向国民党,这是一个相当严重的警告。杨兆龙表面泰然自若,但暗地里感觉形势变了。

毕业论文   然而,不久后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的会晤,又让杨兆龙放下了悬着的心。在1950年6月的全国首届司法工作会议上,两人谈得很投机,当时正逢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盛振为去职,董必武决定直接调杨兆龙继任。   民国法学界素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称,南东吴即是以英美法学和比较法学见长的东吴大学法学院,1915年建校以来,它培育了大批优秀律师、教授、立法委员和政府高官,更培育了从上世纪30年代到90年代末的全部6位中国国际法官。  1946年东京审判中的中国法官,几乎全是东吴师生:检察官向哲浚,检察官首席顾问倪征燠,助理检察官裘绍恒,检察官顾问鄂森、桂裕,法官秘书方福枢、杨寿林,检察官翻译高文彬、刘继盛、郑鲁达。老东吴法学精英们至今视之为莫大的荣耀。  荣耀之外,东吴大学法学院事实上也确实处于空前的鼎盛时期,一个新设的培习法官司法系已经得到了政府的批准,研究生部也恢复了,而且学生入学也超过了战前的最高水平。  董必武的高度重视,使得执掌学界牛耳的杨兆龙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未来充满信心。  必须摧毁的目标 论文代写   仅仅两年后,东吴法学院乃至中国所有高校法学院系的命运,都在一场摧毁整个旧司法体系的行动中变得晦暗不清。在这场运动中,旧司法运转体系、司法教育体系都被设定为必须摧毁的目标。  事件早有苗头。早在1949 年2 月22 日, 中共中央就已经发出指示,宣布废除旧法典、摧毁旧法制,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公开以武装强制执行的所谓国家意识形态是保护一定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关于废除国民党 六法全书 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  这是新政权司法体系的理论基础,以欧美法为主要参照研究对象的民国法学,是资产阶级法学,是完全无用的伪科学,因为资产阶级法律只能是广大劳动人民的枷锁,法律离开了它的政治性,决无什么科学性可言。在这个话语体系中,旧法典以及旧法学精英群体实际上已被新政权视为异己。  从1952年暑假的思想改造运动开始。思想改造是新政权建立单一社会思想体系的重要手段,在此期间,人们被要求检讨所有非马列主义、非唯物主义的思想。对法学界人士来说,思想改造则意味着彻底放弃过去所学的一切。 毕业论文   不过杨兆龙侥幸过关了,原因仅仅是审查小组组长曾跟杨的工作有过交集,非常了解其为人正直,曾帮助过大批我党同志脱困。  消失的法学院  没等他喘过气来,与大批旧司法工作人员边缘化同步进行的高校法学院系调整紧接着开始了。这是1952年涉及全国3/4高校的全国高校院系大调整的一部分,目的在于取消或弱化被认为是资产阶级伪学术的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人文学科,同时大幅强化了国家建设迫切需要的工科院校。  1952年10月,东吴大学法学院终于得到了自己的结局:撤销,与华东地区的南大、安大、沪江、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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