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设备管理规定

1.0目的。

1.1 本指导书规定物业附属设备的管理办法,使设备在使用中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满足服务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管理处工程组对物业附属设备的管理。

3.0 职责。

3. 1 工程部负责组织指挥重大故障维修,编制年度设备检查保养计划和设备外委保养计划。

3.2 管理处工程组组长负责组织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管理和技术资料与档案的收集、保管、归档

3.3工程组人员对各自责任区内的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运行操作,做好标识记录

4.0工作程序。

4.1设备标识、建帐和资料管理。

4.1.1设备标识

所有设备实行单机挂《设备卡》,标识该机的名称、型号、编号、功率、电压、电流、折旧年限、负责人、使用日期、生产厂、出厂日期、存放位置、运行状况等。

4.1.2 设备的建帐。

4.1.2.1工程组负责建立《设备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设备名称、统一编号、型号、安装位置、生产厂家、技术资料保养人等。

4.1.2.2 工程技术人员对重大的、主要的设备建立单机档案(以机组为单位,大型附件对应主机另立档案,小型附件归入主机一体建档)。

4.1.2.3设备资料原件由管理处统一建档保管,工程组持复印件。

4.1.3 设备资料归档

4.1.3.1管理处工程组负责组织建立《设备台帐》。

4.1.3.2 每台设备资料依次编入:每台设备所涉及的《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设备保养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记录表》及说明书、合格证等。

4.1.3.3 管理处工程组指定专职人员集中保存《维修单》、《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设备对外委托维修申清单》、《设备台帐》等资料

4.1.4设备资料的管理。

4.1.4.1 所有资料案卷,集中存放于管理处工程组并标识清楚,每年定期集中归档

4.1.4.2 管理处工程组组长对所有资料记录、立卷进行指导检查、保证资料记录和使用的有效性。

4.2设备运行

设备按不同的系统划分责任区域,责任区域内确定责任人。对应不同的设备,制定运行管理规程,由工程组人员遵照执行,并做好《设备运行交接班记录》。

4.3设备维修

4.3.1 发现设备损坏,管理处工程组组长要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对重大故障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维修、验收、填写记录和编写故障报告书。

4.3.2 对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设备故障需要外委维修的,由工程部起草合同,经合同评审、审批后,按合同制订保养计划,并通知管理处;再由管理处联系保养商,并知会工程部工程师;由管理处跟进施工、工程部监督检查;维修结束,由工程部管理处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填写记录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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