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课程标准【从课程标准看美国的公民教育架构】

[摘  要]美国公民教育的历史已有100多年,其公民教育与近代民主政治体制乃至政治社会化密不可分,在世界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

通过科罗拉多州公民课程标准,解读美国公民教育的基本理念和内容,既能够直观地看到其构建公民教育课程的具体思路,也可以就具体内容进行细致探究。

[关键词]美国科罗拉多州;公民学;课程标准   [作者简介]赵亚夫,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      有关美国学校公民教育的历史、基本思想和内容,我国学者已经做了卓有成效的介绍。

本文仅借助美国科罗拉多州《公民课程标准》(Colorado Model Content Standards for Civics)(以下简称《标准》) ,解读一个州政府所欲学生养成的公民意识、知识、技能和行动,以便理解整体的美国人民究竟需要怎样的公民意识、知识、技能和行动。

一、公民学模型简介      这份《标准》的结构和文字十分简洁,全文由概述和内容标准两部分组成。

概述部分指引有关政策,说明课程的价值;内容标准部分则呈现学什么、为什么学和学的水平。

全文一万余字,言简意赅,既保持了全州所有学科课程标准》一致的文本风格,又突出了公民课程对实效性的追求。

美国虽然实行教育分权制,每个州都有权制订自己的课程标准

但是,像公民学(Civics)这样的课程,依然凸显国家意志,《标准》也不例外。

它开宗明义就说,该课程国家目的是:“培养有知识的,忠诚地维护美国立宪共和,并能够积极参政的公民

”“家庭、教会、媒体及其它各类机构,也应该承担这一职责。

”其中,学校的职责最为重大,效益也最为显著。

一个主要原因是,在学校可以系统地传授和阐释国家的核心原则,诸如通过《独立宣言》、《美国宪法》、《权利法案》、《联邦主义者文集》等基础性文件,培养公民应有的参政能力。

“只要每一代人都能够对建立我国的核心原则有深刻的了解,并为之尽职尽责,美国文化就会继续发展。

”当然,这些核心原则,也是“公民们解决分歧,面对日益复杂化的政策问题,并能够提出自我建议”的法宝。

所以公民学理应是从幼儿园到十二年级的中心内容

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公民“更好地理解民治、民有、民享政府的真正含义”;“能够批判地思考一个政策问题”。

于是,它特别指出,“公民资格”的基本含义是“有能力参与政治”。

具体内容则包括:“清楚地表明自己的利益,理解制订决策的人的想法,通过结盟、缔约、妥协、寻求一致、解决冲突等方式,去影响决策的能力。

”作为课程公民学,就是培养和发展公民善于思考、积极参政的能力的课程

标准》还指出,美国政治制度一开始便是“立宪共和制”,但有一个发展过程。

“现在全民族有了一个最真实的民主存在。

很少有人不能参与民主程序。

”确认并坚守美国政治制度,是公民课程的目的。

概括这个课程“模型”的特点,有四条不能忽视:   一是无论何等出身的公民课程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目的,抑或体现国家的根本意志;二是公民学的课程功能是依赖国家的核心原则(政治价值观)培养公民的参政能力;三是公民资质和资格主要由公民能力体现,因此这一养成过程不仅需要相当的连贯性,而且公民知识、技能和意识[7]理应通过有判断力、批判力的公民来体现――强调公民行动;四是“民主制”是国家的核心原则持续发展和公民社会不断进步的结果。

二、公民学的内容标准      《标准》的主体部分采用了内容标准(standard)、基本原理(rationale)、依学段(grades)划分“水平标准”的表述形式。

内容标准”明确“学什么”的问题,分别对应四个教学目标:让学生理解政府的作用,知道美国共和制政府的组织形式以及基本的立宪原则;学生应熟悉地方政府、州政府和国家政府的结构和职能,以及公民参与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学生应熟悉美国美国公民与其它国家、以及世界事务之间的关系;学生应理解公民生活中参与不同层次的政治时(地方、州、国家),如何发挥作用、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

“基本原理”是对“内容标准”内涵的阐释,解决“为什么学”的问题。

这一部分充分体现了课程性质和功能,抑或我们习惯说的“课程理念”。

“水平标准”更多呈现公民技能。

一是由三个学段来分层:K―4;5―8;9―12,实计13年的学习内容;二是由学习课题来分层,由于“内容标准”和“基本原理”已经体现了相应的公民意识,这里学习课题主要用来表述公民知识(见表1)   下面以“标准4”为例来展开叙述内容标准、基本原理和学习课题。

首先是“内容标准”,即理解公民在参与地区、州及国家公民生活中的作用,以及所运用的权利和履行的职责。

相应的“基本原理”是:为了更有效地起到公民作用,学生必须理解公民资格的本质和公民必须担任的角色。

美国公民的资格与个人和公共场合中的权利和职责相伴,包括了解公共政策的职责。

学生应理解公民行使权利和尽公民义务,是美国立宪共和制得以继续的保证。

明智的投票被普遍地视为公民参政的最主要的途径。

同时,学生还应该了解其它更多的途径,以确保公民能够持续地参与公民生活。

了解并尽力发挥公民作用,运用公民技能,学生也能够影响或帮助公众政策的制定,并有助于维持我们大家的生活方式。

在“学习课题”中,第一条就是“知道什么是公民资格”。

在K―4年级,学生应该熟悉和能够:确认美国公民资格的标准;解释学生在教室、学校、社区和州中的公民角色(如公民的优点、日常礼节、诚实和公平交易)。

5―8年级的学生在扩展知识时,应该熟悉和能够:阐释美国公民资格的含义;陈述在美国如何成为一个公民(如入籍的程序);辨认一个合格公民的重要特征(如公民品质、礼节、尊重他人和财产、履行职责和承诺、诚实和公平交易)。

9―12年级的学生在扩展知识时,应该熟悉和能够解释美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比较和分析在美国公民和非公民的权利和职责;评价一个合格公民的下列特征对其有效地参与公民生活时的用处(如公民的品质、日常礼节、尊重人和财产、公民和个人的职责、诚实和公平交易)。

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把握《标准》的基本特点。

其一,“内容标准”紧扣“教学目标”,防止了公民教育中“理念高,实践虚”的现象,使实际教学可以有的放矢。

其二,“基本原理”并非抽象理论,而是真实教学内容

确切地说,它更像是给教师的教学建议。

它强调,为什么学习这些内容,这些内容主要指向哪些公民意识,又应该通过有效学习使这些内容落实在哪些方面。

因此,教师不仅从中可以明了自己该教什么,同时也有增进专业信心的作用。

其三,课题下面的“水平标准”,皆用肯定性的表述方式呈现“内容”,对教学水平的要求相当明确。

其四,三个学段的学习内容,有着比较明确的层次性。

它不是简单地采取“螺旋上升”的办法,的确做到了内容精选。

低学段的学生了解公民资格是什么,着眼于“确认标准”(实际是告诉他们有什么标准)。

到了中学段就要知道其含义,要使公民资格的概念真正进入头脑,也就是要内化概念。

高学段就需能够“解释”权利和义务,是由理解到运用的阶段,从概念的释义到如何行动的阶段。

三、公民学的公民教育主旨      《标准》同样体现了学校公民教育的一般特性。

比如,我们熟知的公民意识、公民知识公民技能是公民教育架构,以及如何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公民教育系统;公民学这门课程主要针对何种意义的公民教育,以及该课程的独特功能等。

本文略去这些不谈,而着重于公民教育的一般特性中持续争论的部分。

其一,由公民课程承担的公民教育国家意志与个人意志之间,究竟是个什么关系。

公民教育”这个概念历来就有多重解释,有由法律含义认定国民身份的,有由政治含义强调对国家服从的,还有偏于服务于国民生活技能的,最离谱的是二战前德国和日本在走向法西斯道路途中,也有所谓的公民教育时期。

近代文明在全球范围内,皆以民主为进步。

公民教育政治社会化的基础,也以民主政治制度为基石。

公民教育是否真实,有三个基本前提:一是国家政治是否近代化,特别是民主制度是否趋于完善;二是国民的民主观念是否普及、民主意识是否成熟,参政的机会和程度有多大;三是由政府主导和推动。

如果前两个前提不具备或不完全,则不可能出现真正的公民教育

而当前两个前提足备了,政府便可以顺势利导公民教育,即让国民全面而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以推进主权在民的政治文明。

换个角度说,公民教育体现国家和政府的性质,也承载着人民的政治愿望。

公民课程是学校公民教育的先声,早期它以宪法为中心,现在它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为重心,它是人们高质量的政治生活的需要,是人民选择和行使政治权利的知识和技能准备,是一个民主国家体现人民意志的组成部分。

所以,所有公民课程都强调对国家政治制度的认同。

不同的是,在这个前提下,各国赋予该课程反映公民(作为个体)的主体自觉程度有所不同罢了。

这份《标准》有自己的特色。

首先,公民教育需认同和坚守的是民主制度;其次,公民课程认定民主制度是一切公民生活、公民活动的先决条件,因此它所培养的国家意识,必须体现立宪制或民主制精神;再次,无论是认识国家制度还是理解政府功能,公民学自身的作用都不单独由公民知识起作用。

抑或说,国家欲意强调的公民知识,理应由有运用能力的公民去实现它的真价值――由有民主自觉性的公民通过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来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或核心原则)。

总之,即使公民学这类狭义的公民教育,由于其教育主旨必须服务于民主政治,所以无论它如何强调“国家意志”,其中都必须把公民自身的政治觉悟放在显著位置,以便当“国家意志”发挥到不当的程度时,公民就有能力纠正它。

公民意识的着眼点在公民个人,只有达成个体公民的自觉才有良好的群体公民意识的实现。

表2的第二、四两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其二,合格公民究竟应该达成何种素质,公民教育课程又由此承担怎样的任务。

从表3中看,三个学段作为“公民知识”的重要概念,分别是12个、15个和18个;作为“公民技能”的行为动词,分别是9个、14个和13个。

一些“辅翼”被剔得很干净,而且为了教的有效,《标准》不仅力求均衡地处理了学习量,并阶梯式的安排学段的学习水准,使中间没有跳跃。

标准》是经典的公民课程模型。

政府、自由、政治自由、政治制度、政治思想等,以宪法学习为中心;公民运动、权利与义务、公共政策、公共利益、公众意识、公共事务等,则皆与培养公民国家的忠诚有关。

引申说,公民课程是学校公民教育系统中的一个部分,它解决合格公民的“参政”素质。

其三,公民教育依赖公民课程是否可行,现代公民教育还需要怎样发展。

理解了上述两个问题,公民课程的位置也就明确了。

它不代表所有的公民教育内容

现代公民教育中,公民学是一门重要课程,但不是唯一的,所以不能只依赖公民学开展公民教育

另一方面,公民教育又不能泛化到所有学校课程

从世界课程发展历程和趋势看,公民教育的专门课程有两大类:公民学(Civics)和社会科(Social Studies)。

以往我们对公民课程比较重视,对社会科课程则相对轻视。

直接的后果是:公民教育的视域比较狭窄;视域一窄,研究的深度就有限;深度和广度不够,必然影响整个公民教育体系的建立。

责任编辑/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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