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13)

物业管理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13)。

1.0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作的效率和服务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合格项的处理。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各自范围内的不合格服务进行记录并纠正

3.2综合事务部负责验证单项检查、监督检查、管理评审及内、外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并予以关闭。

4.0程序

4.1各级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服务由各检查人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不合格程度。

4.2对服务整体管理体系影响不大或对体系造成不明显的不合格为轻微不合格检查发现时应立即予以整改并关闭,并做记录,时间不超过当天。

4.3因系统性原因造成或明显造成同样问题连续有效发生(投诉)或连续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合格为严重不合格。自检中发生的不合格部门处理,监督检查发现的严重不合格,由部门采取纠正措施,综合事务部进行跟踪验证,直至不合格关闭为止。

4.4特殊情况下(如天气恶劣或材料不能及时购买等)发生的不合格服务,应作好记录以便追溯。

4.5不合格控制流程。

各级检查发现

判定不合格程度,开过失通知单纠正通知单

责任部门整改或采取纠正措施。

开单部门验证整改结果或纠正措施验证有效性。

5.0支持性工具。

整改通知单》。

纠正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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