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行文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行文规定

1.以公司名义发文时,由主办部门起草,填写发文稿,由公司综合部核稿,呈公司领导签发。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编号,组织打印外发。以部门名义发文时,公司综合部不负责打印工作。

2.公文必须一文一事,主送单位只能一个,不得越级行文,行文简明扼要,文字清晰。

3.一切以公司名义上报外发的文件、信函、电文,公司综合部都要存留底稿备查。上报和外发文件有上级来文的要将上级来文一并附后装订归档。

4.各部门之间文件往来、资料供给等由部门互相递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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