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加强额金支出管理有关规定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印发《加强额金支出管理有关规定》通知 各分局八农各农牧场总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加强垦区企事业单位额金支出使用管理监管力规企事业单位财行总局制订了《加强额金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加强额金支出管理有关规定 条 加强垦区企事业单位额金使用管理监控力规企事业单位财行明确责任提高财管理水平降低财风险根据国有关规定结合垦区实际制订规定。

二条 规定适用农垦总局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

三条 额金管理包括根据年财刚性预算编制单位额金使用计划健全金收支管理控制建立完善日常额金监督管理及评价体系等。

四条 额金支出是指企事业单位处理日常济活动程单笔济业达到或超定数额支出(包括货币支出和账支出)。

具体额垦区重龙头企业支出5万元以上额金;农业企业支出万元以上额金;局(场)直非龙头企业支出万元以上额金;事业单位支出5千元以上额金

五条 企事业单位支付额金审批程序 ()垦区重龙头企业支付额金先由财部长审核签。

涉及相关主管副总责业支付款项应有主管副总签。

支付款项由主管财副总审定上报企业责人审批方可支付

企业责人授权他人审批按授权规定围办理。

项济业支出金额50万元以上必须由企业领导班子(或董事会)集体研究定财责人审核、单位责人签审批再办理相关业。

原粮采购集重龙头企业收购季节前制定货币金使用计划企业领导班子(或董事会)集体研究定由企业责人、财责人和会计机构责人审核货币金使用计划安排和使用金。

(二)农业企业纳入企业财收支预算企业货币预算额金支出(包括费性质支出和非费性质支出)5万元以下由农场场长审批;5万元(不包括5万元)至0万元支出由场长办公会定0万元(不包括0万元)以上支出由农场党委会定。

预算支出无论金额律由农场党委会集体讨论定报分局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方可支付

农场应通职代会选举产生民主理财监督组(主要成员老干部和工人)。

其职责主要是审核农场年财预算;二是审核0万元以上额金支出业;三是审核农场非生产基建设项目。

凡农场民主理财监督组审核事项视违纪处理。

(三)局(场)直企业是指除龙头企业以外总局直属企业、分局直属企业、场办企业额金支出不论其支出性质和额律由企业厂长(理)办公会或董事会研究定并由财责人审核、企业责人(法人代表)签审批再办理支付业。

(四)总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额金支出不论其支出性质律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定基础上财责人审核、单位责人签审批再办理支付业。

(五)规定要单位党委会和行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策事项必须要形成会议纪要并作原始单据附相关业支出会计凭证上。

六条 企事业单位支付额金必须合下列条件和要 ()企事业单位支付额金要与企事业招标采购和比价采购相结合。

对合招标采购条件必须实行招标采购达到招标采购条件应实行比价采购

(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规对外投策机制和程序通实行重投策集体审议签等责任制加强投项目立项、评估、策、实施、投处置等环节会计控制降低投风险。

企事业单位支付投款5万元以上必须具备投合和协议、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企业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定会议记录。

(三)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规工程项目投策程序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职责权限建立工程项目投策责任制加强工程项目预算、招投标、质量管理等环节会计控制防策失误及工程发包、承包、施工、验收等程舞弊行。

企事业单位支付工程款5万元以上必须具备工程进表、工程验收单、招投标合。

(四)企事业单位应当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会计控制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漏洞规避采购风险。

企事业单位支付购货款或预付款价值5万元以上必须具 备购货合和产品入库验收单。

(五)企事业单位制定商品或劳等定价原则、信用标准、收款方式等购销合条款应当充分发挥会计机构和人员作用加强合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会计控制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六)企事业单位额费性货币支出要严格执行上级审批刚性预算

企业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控制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预算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执行。

(七)严格控制额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开支。

企事业进行非生产性建设必须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对不能实现“三确保”(即确保下岗职工基生活费、确保城镇职工低生活保障、确保教师和离退休人员工足额发放)企事业不得进行非生产性建设。

企业用筹金进行非生产性建设其建设项目50万元-00万元上报分局审批;建设项目00万元以上上报总局审批由上级计划部门下达建设计划批复必须年初刚性预算支出予以反映。

严禁边设计、边施工、边预算、边审批严禁途随变更设计增加投和项目。

七条 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货币支付业 ()支付申请。

单位、部门或人用款应当提前向财部门提交货币支付申请明款项用途、金额、支付依据或理由等容并附上有效济合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合规定货币支付申请审批人有权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

复核人(结算主任或稽核会计)应当对批准货币支付申请进行复核

复核货币支付申请批准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复核人签生效支付申请按现金管理规定办理货币支付手续及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八条 严禁授权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金业或直接接触货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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