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人民医院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护理文件是护士工作行为记录的文字材料,也是各项护理活动及病情观察的客观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一般患者记录单、危重患者记录单和手术护理记录单)。

一、书写原则。

(一)书写护理文件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眉栏不得有漏项、空项。

(二)书写应用蓝黑墨水笔(体温单绘制除外)。

(三)书写应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表述准确,语句通顺,符号、标点正确。书写中出现错字,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再进行更正。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每项记录字、行之间不得留有空格。

(四)护理文件应由注册护士书写后签全名。

(五)实习、试用人员书写护理文件,应由本院执业护士审阅、修改并签名。

(六)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时,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二、体温单。

(一)眉栏填写完整。

(二)顶栏填写完整。

1.住院日期:每页第1日应填写月、日,其全6天只填写日。"住院日期"如跨越新年度或新月份,应填写年、月、日或月、日。

2.住院日数:自入院日起用阿拉伯数字连续填写至出院日。

3.手术(产)后日数:以手术(产)后次日为第1日,以后用红钢笔连续填写手术(产)后第14日。如术后14日内行第二次手术,如第一次手术后第7天,第二次手术后3天,填写为3/7;若术后14天内行第三次手术填写为1/3/7,应连续记录至最后一次手术的第14日为止。

(三)体温单40℃—42℃之间填写:入院、转入、转出、转院、出院、手术、分娩、死亡、自动出院等内容,时间具体到分钟,以24小时计,手术可不写具体时间,填写的内容和时间之间在同一纵格内用红笔相连,连线不超过两个纵格。

(四)底栏填写

1.体重、血压、入院当天应有记录,入院后测量体重量,血压的频率按医嘱要求执行,无医嘱每周应记录一次。入院时或住院期间因病情不能测体重者,在体重栏内写"平车"或"卧床"。

2.大便记录,每24小时记录1次,无大便记"O",大便失禁或人工肛门以"※"表示,灌肠以"E"表示。

3.特殊情况需记录大便量时以斜线区分,斜线上为大便次数,斜线下为大便量。

4.小便记录:每24小时记录1次,若导尿,留置尿管用(ml/C)表示,尿失禁以"※"表示。

5.输入液量根据医嘱和病情需要填写

6.入量和出量,根据医嘱和病情需要填写

(五)体温、脉搏、呼吸曲线绘制。

1.按规定每天为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2次。

2.异常体温在37.5℃—38.9℃之间者,每天测量4次,至正常三天后改为每天测量2次。

3.体温在38.9℃以上者,每4小时测量一次,至正常3天后改为每天测量2次。

4.体温用蓝笔蓝点绘制(腋温)。

5.高热物理降温半小时后,将所测体温绘制在降温前同一纵格内,以红"○"表示,升高向上、降低向下,红虚线垂直相连,若降温后体温不变,应在降温前体温点外以红"○"表示。

6.若体温不升,用蓝钢笔在35℃线下顶格竖写"升",体温前后仍相连

7.若24小时内测量体温超过6次,记录护理记录单上。

8.若病人请假或不在病房,在35℃以下相应时间栏内,用蓝钢笔竖写"患者不在",前后体温相连

9.脉搏用红点表示,心率以红"○"表示。

10.脉搏与体温重叠时,体温蓝点外用红圈绘制。

11.用心脏起搏器患者,心率应以" "表示,红线相连,脉搏短拙心率用红"○"表示,红线相连

12.呼吸用黑点表示,黑线相连

13.使用呼吸机患者,呼吸量以" "表示,黑线相连

三、医嘱单。

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需定期执行医嘱。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即刻执行的在15分钟之内,临时备用医嘱(SOS)只执行一次。

执行医嘱要求:

(一)处理同一时间段内多项医嘱,必须上下签名,中间拉一垂直箭头。

(二)临时医嘱必须在15分钟内执行

长期医嘱对急、危、重患者处置时间在30分钟内,平诊患者处置时间不超过1小时

(三)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在抢救患者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要求医师据实补记,执行护士签名。

(四)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必须二人共同查看签名,二种药物过敏试验不能在同一时间进行,不能在同一时间内记录二种过敏试验结果。

(五)执行输血医嘱必须2人核对签名。

(六)医嘱查对本查对内容包括(一览表、病历、各项治疗、护理处置等)。

四、护理记录单(一般、危重、一级、手术护理记录单)按照《云南省医院护理质量控制手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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