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有效期:婚姻有效期
“忠诚直到永远”的誓言,对于高企的离婚率来说,无疑显得苍白无力。
永远有多远?那至少应该是百年之后吧!可有谁能真正把爱坚持到永远? 那些维系婚姻的,有多少是因为真正的爱?更多的婚姻,似乎是一种将错就错的婚姻,将之维系的是法理的约束、人情的藩篱、金钱的胶着以及责任的担当。
给婚姻打上“永远”的标签,对于男女之间的爱情,对爱与不爱,都是残忍的。
于是,忍不住会突发奇想――为了避免这种无奈与可笑,为什么不对婚姻设个有效期?当这个有效期到了,双方愿意续约的,婚姻继续有效;不愿意续约的,婚姻自动失效,岂不省却了离婚的尴尬与麻烦,省却了战争与鸡飞蛋打。
可是我们翻开结婚证书,里面并没有标注有效期。
凡是称之为证的,有法律效力的,好像都设定了有效期…… 近日,才知道是自己孤陋寡闻,结婚证,还真是有有效期的呢。
爱尔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在登记结婚时,可以自由协商婚期,从一年到一百年不等。
爱尔兰人对婚姻的本质真是看得很透彻,以高度的智慧创造出了一种回归人性的婚姻制度。
婚姻的本质应该是相爱的两个人因爱相守。
(责编/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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