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重点知识点记忆方法】2018中级经济法pdf下载

级济法重知识是考试常考容尤其是有关代位权容几乎每年考题都有。

该怎么记住这额知识呢?下面由编给你带关级济法重知识记忆方法希望对你有助!

级济法法律关系主体记忆方法。

法律关系主体种类。

()公民。

这里公民包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包括分公司、人独企业、合伙企业等。

(3)国。

行能力划分(然人)。

()完全行能力。

8周岁以上公民是成年人是完全行能力人(包括"8周岁");。

②6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公民以己劳动收入主要生活视完全行能力人(包括"6周岁"不包括"8周岁")。

()限制行能力。

①0周岁以上成年人(包括"0周岁");。

②不能完全辨认己行精神病人。

(3)无行能力。

①不满0周岁成年人(不包括"0周岁");。

②不能辨认己行精神病人。

3 法人权利能力、行能力始法人成立终法人消灭。

法人行能力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实现(然人行能力般通身实现)。

记忆口诀】然人行能力划分8以上是完人、不满0做事"无人"听。

级济法代位权知识记忆方法。

代位权行使条件。

()债权人对债人债权合法。

()债人怠行使其到期债权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人债权已到期。

()债人债权不是专属债人债权

所谓专属债人债权是指基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给付请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权等权利。

代位权诉讼主体及管辖。

()代位权诉讼债权人是原告次债人是被告债人诉讼上三人。

()代位权诉讼如债权人胜诉由次债人承担诉讼费用且从实现债权优先支付。

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人承担。

(3)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代位权行使法律效。

债权人向次债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代位权成立由次债人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债权人与债人债人与次债人相应债权债关系消灭。

记忆口诀】专属债人人身债权三养(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三金(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人寿、人身;安置、酬金(劳动报酬)。

级济法重知识记忆方法。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种类。

()因重误而民事行;。

()显失公平民事行;。

(3)受欺诈、胁迫而订立不损害国利益合或者乘人危而订立合(和无效民事行相结合)。

撤销权

()具有撤销权事由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日起年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该年属除斥期不得适用诉讼效止、断和延长。

()该行变更、撤销须法院或仲裁机构方能予以变更或撤销。

记忆口诀】误、不公、欺诈、胁迫、乘人危。

附条件和附期限法律行。

附条件法律行具体是指法律行指定定条件把该条件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法律行效力发生或终止根据。

期限法律行具体是指法律行指明定期限期限到作法律行生效或终止依据。

二者区别。

、附期限是必然到事实。

法律行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期限但都必须是定会发生。

比如"到北京奥运会生效"就是附期限因这期限肯定会到;。

、附条件不定是必然到事实该事实能否发生是不确定。

比如"某人试用期结束涨工"就是附条件 因该人能否干完"试用期"是不确定也许他途就离职了所以这是附条件而不是附期限这区别。

【提示】做题就看这期限是否是必然到如是必然到那么就是附期限否则就是附条件。

条件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

反担保如何理?己可以成反担保人吗?。

反担保是指债人己或三人债人债权人提供担保又反要债人(借款人)对己(担保人)提供担保行可称担保担保即是担保人提供担保

其目是确保三人追偿权实现。

我国《担保法》规定三人债人债权人提供担保可以要债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法担保规定。

【例子】比如你向银行贷款0万元你除了辆汽车外别无他物但是银行要必须提供不动产担保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作你朋友我用己房子替你做了抵押但是我也害怕到你还不了钱连累我是我又让你把汽车质押给我。

这样话我房子替你给银行做了担保你汽车又质押我这里汽车质押行就是反担保就是我担保提供担保

债人可以提供抵押、质押作反担保方式。

反担保主要是了保护担保人利益。

【例子】比如债人向银行贷款也许债人产不足以向银行抵押贷款(产价值银行看不上);但是可以这些产担保人设定反担保

担保人而言可以债人向银行提供价值抵押而担保人了保护己利益防止到得不到受偿就把债人那些产己设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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