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务审计与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比较思考

审计我国是门新兴边缘性学科。

但是理论上直对这课题开展系统性深层次研究和探讨加全国各地税部门对税审计认识和观念上不实际操作程出现参差不齐客观现象因而到目前止可以值得借鉴理论观和实践验非常有限。

通税审计纳税评估税稽简单比较以达到对税审计有较系统了基础上进步加强税收执法针对性。

、税审计纳税评估税稽涵上比较容税审计纳税评估税稽定义比较通采用现代审计技术获取纳税人涉税信息并进行分析审核管理性手段其规工作底稿、充分涉税信息、先进审计技术和性审计结论既有利降低税收管理风险、提高税收管理效率也有利减轻纳税人担、密切征纳双方关系。

国税发【00】38)指税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情况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断并采取进步征管措施管理行。

国税发【005】03)税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人履行纳税义、扣缴义情况所进行税检和处理工作总称。

国税发【995】6)主体比较授权或政府委托税机关。

从我国几年各地开展税审计实践看税审计主体可分单主体税审计与非单主体税审计

其单主体仅指各级国税或地税税审计部门所开展税审计

主要由基层税机关税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责重税和重事项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机关责。

主体必须是税机关专业检机构除外税机关治理部门和征收部门所从事检活动都不应属税稽畴。

目前主要有总局及省(市、治区)、地(市)、县(市)各级税局设立执行税检职能稽局。

客体对象或容比较税审计客体般仅限合条件纳税人。

从成效益原则出发课程税审计客体应选择型企业或企业集团。

建议按照《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贸企[003]3)界定企业及按照国院国有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制定标准界定企业。

纳税评估客体涵盖了原针对外商投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实施审核评税是审核评税工作进步深化属日常性般税收管理行。

纳税评估客体包括所有企业。

税稽客体必须是有税收违法嫌疑纳税人、扣缴义人履行纳税义、扣缴义及税法规定其他义等涉税情况。

审计客体选择与确定可以通循环选择法、纳税户选择法、行业选择法、纳税状况总体评价选择法、其他选择法进行。

纳税评估客体可采用计算机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抽样筛选等方法。

纳税评估根据国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和其他相关济法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户责任开展;对纳税人申报缴纳各税种纳税评估要相结合、统进行避免多头重复评估

税稽对象般应当通以下方法产生、采用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进行筛选;、根据稽计划按征管户数定比例筛选或随机抽样选择;3、根据公民举报、有关部门办、上级交办、情报交换确定。

审计对象是凡客观存被审单位各种涉税济活动包括客观存被审单位部与外部有体与无体济活动都是税审计对象

纳税评估对象(或主要工作容)包括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监控结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对所筛选出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断;对评估分析发现问题分别采取税约谈、调核实、处理处罚、提出管理建议、移交稽部门处等方法进行处理;维护更新税管理数据税收宏观分析和行业税监控提供基础信息等。

纳税评估对象主管税机关责管理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

税稽对象应该是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税收违法嫌疑纳税人或扣缴义人没有税收违法嫌疑纳税人或扣缴义人则不是税稽对象

二、具体税收执法应事项。

通上述比较我们不难发现税审计纳税评估税稽执法围只要能够按照各客观要执法不仅可以增强税收执法针对性提高税收执法整体水平进步完善税收执法体制。

然而三者定程上又可以进行补。

了深入、持久地开展税审计外笔者认具体税收执法应下列几问题。

()各执法原则

审计执法原则着重体现合法性原则以及成效益原则

审计合法性原则是指主体合法、审计方法合法、审计程序合法、审计证据合法、审计处理结论合法等。

审计成效益原则主要体现税审计程序启动、取证、对象确定等方面。

纵观世界各国税审计情况以及我国这些年税审计实践方面由税审计程序复杂性、技术性要较高另方面由税机关审计有限性因而税审计必须讲究成效益原则

纳税评估原则应遵循强化管理、优化;分类实施、因地制宜;人机结合、简便易行原则

税稽必须以事实根据以税收法律、法规、规准绳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司法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系和配合。

具体表现、以法治税原则;、依法独立原则;3、专业分工和监督制约原则;、规、合理、高效原则;5、实事是原则;6、群众路线原则

(二)各执法依据。

审计依据主要是《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条例、《涉外税审计规程》(国税发[999]7)、《涉外企业合税审计暂行办法》(国税发[00]38)、《涉外企业合税审计工作规程》(国税发[007]35)等件。

纳税评估依据是《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005】3)。

税稽依据是《税稽工作规程》(国税发【995】6)。

(三)各执法程序。

审计程序分项目审计程序与税种审计程序具体容主要包括、审计对象选择与确定;、案头准备阶段;3、现场实施阶段;、审计终结阶段。

纳税评估程序般包括、制定评估计划;评估集和整理;3、疑对象产生;、审核评析;5、约谈举证;6、认定处理;7、评估案件复8、成分析。

税稽程序应当按照确定稽对象、实施稽、审理、执行等程序分工责相配合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税收法律、法规。

税稽具体工作流程包含选案、实施稽、审理、执行等四部分。

(四)各执法目。

审计目是通对被审单位纳税合法性、正确性、及性、完整性进行审计从征纳双方两方面了国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贯彻执行情况以便达到杜塞漏洞防止和处理偷、避税减少税款流失强化税收管理促进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促使被审单位依法纳税促进公平竞争。

纳税评估目是促进纳税人准确核算应纳税额提高依法履行纳税义能力堵塞税收漏洞完善征管制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增强稽选案准确性。

税稽目是依据国税收法律法规处偷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保障税收收入促进依法纳税保障税法实施从而促进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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