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中心保安交接班管理制度

商务中心保安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接班交班人员接班人员未到场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开;。

二.交班人员应将本班情况及遗留工作做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员如实反映;。

三.接班人员应了解上班整体运行情况;。

四.交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同接班人员一起核查整个工作环境;。

五.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认真完成有关工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交接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或不加以改善,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并报部门领导处理;。

六.在处理设备及附属设备事故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班人员应监守岗位,继续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指挥接班人员配合工作,在此情况下交接班,应经部门主管同意;。

七.交接工作一旦完成,接班人员则负责本岗位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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