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制度

街道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制度

为加大对我街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及违规栽植多年生植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制止违法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实行三级巡查制度。以社区为单位每天分片巡查,对发现的违章建筑拍照、登记、处理、建档;确定1—2名信息联络员负责违法违章建筑巡查,做到摸底、汇报和停工、制止及时有效。

二、实行周报告单制度。各社区要将每周巡查的结果和治理情况汇总后上报城市管理科,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程序处理。

三、实行投诉受理制度。专门设置违法违章建设投诉和举报电话,对接到的来信、来电投诉,由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四、实行联合执法制度。完善信息共享、相互协作的联合执法机制,对各类渠道得到的信息,由城市管理科、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协调落实,及时组织联合拆除。

五、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周对各责任区、各社区自查和信息上报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瞒漏包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主任是直接责任人信息联络员是具体责任人,对因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未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出现违法违章建筑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