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南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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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该文介绍了西溪南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成效;建议。

中图分类号 S2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9)11—0121—2。

西溪南镇自2004年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至2018年已有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有力地调动了农民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对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 取得成效。

1.1 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购机数量持续增长 购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不仅质量有保证,还能享受定额补贴,给购机者减轻了经济压力,农民购机积极性极大地被调动。仅2018年西溪南镇就新增各类补贴农机具81台,完成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774万元,受益农户80户,引导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投入资金25.285万元。2013年至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情况见表1。

1.2 农机具数量、种类增多,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前,西溪南镇农田作业机械数量少,耕作大多使用牛耕,还有少数人工作业。2004年政策实施以来,在区农机部门支持下,西溪南镇因地制宜地选择一些目录范围内性能好、适用性强的新机具,在镇域内通过现场会演示、示范户带动等方式推广,让农民从直观上感受到农业机械作业的优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又实实在在让农民得到实惠,越来越多的农业机械投入到农业生产当中,农机具数量逐年增多。如微耕机自推广以来,2007年底拥有50台,2008年新型多功能微耕机推广后数量迅速增加,至2018年底达到547台。近年来农业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购买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让农机具种类更加丰富,全镇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

1.3 大中型农业机械的使用,提升农机化综合水平 西溪南镇每年有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养蜂,留在家中的多为老人和孩子,他们承包的土地一部分自己耕种,其余的出租、流转给种粮大户或农业专业合作社。土地集中规模经营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推动种粮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购买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投入农业生产,进一步提升了农机化综合水平,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促进了农业节本增效。至2018年底,西溪南农业机械化耕整地、水稻收割机械化水平达90%以上;水稻生产耕作、插秧、收割、灌溉、烘干等环节实现了机械化(该镇无插秧机,机插秧为本区其他乡镇农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蔬菜生产耕作、施药、施肥、灌溉等环节实现机械化;茶叶加工及茶树修剪实现机械化。

1.4 农业机械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业机械广泛投入使用,农业生产重要工序基本实现机械化,在减轻农民劳动强度的同时,提高了作业效率,节省了劳动时间,大量农村劳动力从繁重的传统农业生产中转移出来,外出务工、经商或养蜂,增加了家庭收入。

2 存在问题。

2.1 农机具销售价格存在虚高现象 由于是市场经济,有的经销商对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产品实行提价销售,农户购买农机具办理补贴后的实际价格与该机具未纳入补贴目录时的价格相差无几,违背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初衷,购机者并没有真正从中受益。

2.2 政策滞后导致购机农户无法享受补贴 外出务工人员大多在春节返乡期间购买农机具,此时省级方案尚未公布,农民购买农机具后不能及时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待到方案公布时他们已外出务工。有部分购机农户会因各种原因不能享受补贴政策。如:有的农户购买了像修剪机等小型农机具,补贴额本来就不高,之后再特意跑有关部门办理,干脆直接不办了;有的农户购买农机具后,经销商因违规操作,被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安徽省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相关信息的永久性铭牌,有的农户机具购买使用一段时间后,铭牌掉落遗失或磨损严重无法辨认,机具核查时无法核对机具信息。

2.3 购买农业机械多为小型且利用率不高 由于受地域条件及农田承包到户地块限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西溪南购买的机械主要是一家一户适用的小型农业机械农户只是农忙季节在自己的承包地上使用,其他时间都是闲置在仓库里,机械的利用率低。

2.4 技术要求高、价格高的机具难推广 当前务农的农民年龄偏大,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对技术要求高的机具如插秧机等机具技术难掌握,不愿意购买;有的农民购买农业机械时过多考虑价格因素,造成技术要求高、价格高的机具推广难度大。

2.5 补贴机具不够全面 部分农民所需的农机具没有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目录内机具的规格型号也不能完全满足农民的需求。如西溪南镇茶叶和蔬菜是主要经济作物,但是在名优茶采摘、蔬菜栽种和采收等方面没有适合的机具

3 对策建議。

3.1 加强价格监管 有关监管部门加大对经销商的价格监管,对销售价格浮动较大的经销商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有序实施,真正让这项惠民政策服务于民。

3.2 提早公布方案 省级方案公布时间提前到上年末,规定自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购买目录内的农机具随时都可以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3.3 提高机具利用率 对地势相对平缓、土地集中连片可以使用大中型农业机械的区域,积极引导外出务工农户将土地出租或流转给种植大户或合作社集中使用,由种植大户或合作社购买大中型农业机械开展集约化作业,提高机具利用率。

3.4 突出重点扶持 在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存在薄弱环节的,购买农机具时,除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外,对提供作业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按照一定补助标准予以资金支持。

3.5 扩大补贴范围 将适宜丘陵平原地区作业的各种农机具(如蔬菜种植、采收机械)和农村实用的机械(如油料和粮食加工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以满足丘陵平原地区农民对不同机械的需求,让更多的农民能够享受到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政策。

(责编:杨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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