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翻译文学的文化杂合性及其归属

摘 要:跨语言、跨文化翻译文学与生俱有的特性,由于巴赫金文化诗学特别凸显了文学民族文化性,所以借助于巴赫金文化诗学论述了翻译文学最具本质性的一种特性——文化杂合性文化杂合性使翻译文学既不属于外国文学也不能简单归属民族文学,使翻译文学研究有其独特的研究内容和价值。探讨了翻译文学与外国文学民族文学三元共存的意义。

关键词:翻译文学文化杂合性巴赫金文化诗学文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H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101(2011)02-0069-05。

一、巴赫金文化诗学

长期以来,我们都习惯于视文学为上层建筑中的一种意识形态,受制于经济基础,同时认为文学是对现实世界的“艺术反映”。然而在巴赫金看来:文化是社会经济因素影响文学的中介,经济因素不能直接促使文学新的形式和内容的产生,它只能首先作用于整个文化,然后通过文化并与文化一起作用于文学。他反对越过文化文学与社会经济因素直接联系起来 [1]。

巴赫金文化诗学思想是融入在他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拉伯雷这两位作家的小说创作研究中的。他根据自己对文学文化关系,特别是文学和民间文化关系的深刻理解,揭示了这两位作家的文学创作同民间文化,特别是民间狂欢化文化和民间笑文化的内在联系。他指出,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在形式和内容上是一种新的体裁——复调体裁,并强调了这一新型小说类型产生的历史源头是传统的民间狂欢化文化,而不是当时的经济情况或现实世界直接导致的。对于拉伯雷的小说长期得不到应有的评价,巴赫金认为是因为拉伯雷的小说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文学性标准和规范不相符而导致的,而这部创作是“一部完整的民间文化的百科全书”。巴赫金认为,拉伯雷的小说具有“怪诞的现实主义”的特点,这正是民间诙谐文化、狂欢式的笑文化所固有特点的再现。总之,巴赫金认为民间文化文学作品的生成和文学自身的发展有重大的促进作用,既有内容方面又有形式方面。

巴赫金文学的认识具有开创性,不同于当时流行于苏联的文学庸俗社会学和形式主义。一方面他不认为文学就是某种经济基础或某一阶级性的直接反映,而认为文化是它们之间的中介,也就是说首先是经济基础或阶级性作用于文化,然后文化再作用于文学;另一方面他也不认为文学就是形式,他认为对文学形式和体裁的认识不能脱离历史文化语境。由此可以看出,巴赫金在对文学的认识中极度重视民族文化因素。是巴赫金文化诗学的简单示意图,从中可以看出:文化是中介,任何文化都会直接导致相应的文学样式和内容,同时某种特定的文学可以再现相应的文化,经济基础(我们可以说成现实世界)与文学并不构成直接的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

图1 巴赫金文化诗学简单示意图。

中外经典文学最能体现巴赫金文化诗学。例如,《三国演义》是中国文学中的经典之作,它叙述的是三国时期的历史故事,人们往往称之为“历史文学”,然而它与那个时代的现实世界并没有构成直接的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对此我们有两个主要的理由:一是通过研读那段历史时期的历史文献,人们发现《三国演义》与历史现实差距很大。《易中天品三国》就是比较了《三国演义》和《三国志》,他发现了《三国演义》中对主要人物的刻画并不符合实际,特别是诸葛亮和曹操。易中天认为:最能显示诸葛亮智慧的三分天下的战略思想原创者应是《三国演义》中被描写成懦弱无能的鲁肃。史料也表明:最能体现曹操个性的是他的英勇和爱才而不应是他的奸诈。二是《三国演义》的成书时间是明朝初期,距三国时期已有一千多年了,所以谈不上是三国时期的历史现实直接导致了《三国演义》的产生,我们也不能认为《三国演义》是真实地反映了三国时期的现实。但是,我们不能否定《三国演义》是罗贯中时代或者说是沉淀很久的中国封建文化直接造就而成的,同时它直接地反映了那个时代和中国特色的封建文化我们知道,随着宋朝理学的发展,封建文化在明朝时期已达到了完全的成熟,所以不难理解在这成熟的封建文化中《三国演义》可以置史实于不顾而与封建文化的核心内容——“三纲五常”——完全一致。诸葛亮贤能是因为他维护正统皇室,忠于刘家政权,而曹操奸诈正因为他“挟天子以令诸侯”,目无“君主”。另外关公最后得救成仙而成为圣人,这也是最能反映出封建文化的价值取向,因为关公在《三国演义》中是集“忠”、“义”于一身,最符合封建文化要求的完美圣人,而且他能得道成仙也与中国的道教文化紧密相关。

又如,在西方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浮士德》是一个虚构的作品,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并不是歌德时代现实世界中的真实人物和事件,但是我们可以说这部经典之作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西方文化特征,是歌德生活的时代文化造就而成的,这部作品与当时文化紧密相连。在歌德生活的时代,随着以人文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文艺复兴,提倡宗教信仰自由与宽容的宗教改革和崇尚人的理性的启蒙运动相继发生,西方社会的人文思想与中世纪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文精神空前高涨,并很快成为西方文化的主流意识。正是在这种社会文化背景下,《浮士德》应运而生。《浮士德》是以人为中心,探讨理想的人生这一问题,不同于中世纪以上帝为中心的文化。在《浮士德》里,人是独立于上帝的、是自我的,幸福靠自己不断追求所得,浮士德——人类的代表——是不受“天主”支配的。在浮士德奋斗的一生中,从未有上帝的出现,只是在诗剧的结尾似乎是上帝拯救了浮士德的灵魂。但是我们应该清楚,诗剧里的“天主”显然不是基督教的上帝,而是最高道德准则的体现,理性和自然的化身 [2]。这种认识与歌德时代的文化精神完全吻合。

二、翻译文学文化杂合性

巴赫金文化诗学,有助于我们认识翻译文学的本质特性和归属巴赫金告诉我们文学文化关系非常紧密,是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即使是文学的体裁(形式)也可以从历史文化那儿找到源头。不同民族文学差异实质上是民族文化的差异,阅读某民族文学实际上是了解和感受那个民族文化,由此我们可以说对文学翻译实际上也是对民族文化的译介,这种对文学翻译的认识其实也与当前人们对翻译的理解完全一致——人们对翻译的理解“从仅囿于字面形式的翻译(轮换)逐步拓展为文化内涵的翻译(形式上的转化和内涵上的能动性阐释),翻译研究本身是个文化问题,尤其涉及两种文化的互动关系和比较研究”[3]25。许钧在界定翻译时也强调了其跨文化的本质特征,“翻译是以符号转换为手段,意义再生为任务的一项跨文化的交际活动” [4]。由此而言,如果说原创文学反映了某种特定文化的话,那么翻译文学就是用另一语言来反映那种特定的文化(当然,同时也是企图再现原创文学的本身),从而我们不难理解:翻译文学本质上充当了人们了解(原创)外国文学反映文化及其文学本身的媒介,也就是,翻译文学是原创文学及其所反映文化的载体,实际上是人们了解外国文学及其文化的中介。从功能上说,中介性也是所有翻译都具有的基本特征。然而文学翻译毕竟不同于一般翻译我们不能否认文学翻译实际上也是一种创作,表现为对原创文学的“艺术加工”——客观上也是对原作的“创造性叛逆”;依据巴赫金文化诗学,这种“创造性叛逆”的“创作”也是源于译者的民族文化因素,这样文学翻译也就表现为不同民族文化的“杂合”。据此,文化杂合性应视为翻译文学独特的内在特征,即翻译文学的最具本质性的属性。

至于翻译文学的本质属性,目前国内有两种主要的相关观点。一般人们认为翻译文学是“二度创作”的结果,“创造性叛逆”是其本质属性,这种对翻译文学性质的认识有其合理的一面,是从(翻译文学具有审美艺术性而言的,但这种认识有夸大译者“创造”的倾向而偏离了翻译文学的“中介”功能,由此否定了翻译文学作为翻译的结果而存在的价值,所以不能视为翻译文学的本质属性,况且,准确地说“创造性叛逆”应是文学翻译的特征而不是翻译文学的特征,“创造性叛逆”是对文学翻译过程特征的表述,而翻译文学文学翻译的结果;另一种观点从文学交流的角度出发,认为翻译文学的性质为中介性,他认为中介性是翻译文学能独立于外国文学民族文学而自成一体的基石[5]。这种观点充分关注到了凝结在翻译文学中的翻译活动所具有的价值,是从翻译文学本身是语言转换的结果出发的,但这种观点似乎忽视了文学翻译的独特性——“创造性叛逆”。实际上,如上文所说,中介性是所有翻译作品都具有的属性,因此中介性不是翻译文学独特的属性。我们认为翻译文学的本质属性为文化杂合性是基于翻译文学文学翻译过程中“视域重合”的结果,既看到了源文中的民族文化因素,又看到了译者的民族文化因素,它是翻译文学自身独特的、具有本质性的属性,体现了翻译文学所具有的独特的文化研究价值。

就目前的文献来看,翻译文学文化杂合性并没有受到人们足够的关注。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人们对翻译文学性质的理解往往过分地依据文学翻译的本质特征而不是翻译文学本体的基本特征。因为文学翻译的本质特征往往在“艺术”和“科学”中无从选择,所以出现了如前面所说的两种偏面理解的翻译文学性质——认为翻译是艺术的则认为翻译文学是“二度创作”,而认为翻译是科学的则认为翻译文学是理解外国文学文化的“中介”;二是人们对翻译文学的意识还很淡薄,对文学翻译情有独钟。例如韩子满在《文学翻译杂合》一文里“独守”着文学翻译的立场,谈论着原文和译文的杂合性,而只字不提翻译文学。正是因为他只有文学翻译的立场,而无翻译文学的意识,所以他宁愿说“杂合文学翻译译文一个本质的、普遍的特征”[6]而不愿说“杂合翻译文学的一个本质、普遍的特征”;他所谓的“译文”具有杂合性包括了译文中语言、文学文化三个方面的杂合,而并没有意识到语言的杂合性并不是翻译文学的独特性质——语言的杂合在非文学的译文中显得更明显。也正由于没有翻译文学的意识,他无法认识到“文化杂合性”对于翻译文学归属及其对挖掘翻译文学文化价值的重要性。

认识到文化杂合性翻译文学的独特属性有以下三个重要意义:

首先,对翻译文学文化杂合性的认识使我们把握了翻译文学独特的性质,使我们翻译文学的本体有更深的认识,这种认识彰显了翻译文学独特的价值。文化杂合性使翻译文学既有别于一般的文学也有别于非文学的译本,是翻译文学的本体性特征。我们也不难看出,文化杂合性全面顾及翻译文学同时具有的文学翻译特征。

其次,文化杂合性翻译文学研究的文化取向奠定了理论基础。一方面,文化杂合性翻译文学文化层面研究(即翻译文学文化批评)提供了合理性的依据。既然文化杂合性翻译文学独特的属性,那么我们进行文化层面的翻译文学研究不正是挖掘翻译文学的独特价值吗?另一方面,文化杂合性可以指导我们进行翻译文学文化批评。既然翻译文学杂合了源语文化和译入语文化,那么我们可以立足于翻译文学文本进行文化比较研究和文化互动研究。

最后,文化杂合性有助于我们解决翻译文学归属的问题。翻译文学到底属于外国文学还是民族文学一直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问题,然而,只要我们明了文化杂合性翻译文学独特的属性,而其它类型文学并不具备,那么翻译文学也就不存在归属问题——因为它有独立于它们而自成一体的价值。

三、翻译文学归属

一般来讲,翻译文学是原创文学经过语言转换而形成的译本,它既不同于原创的外国文学也不同于原创的本土文学。如果把它归属在本土文学之内的话,这就违背了文学翻译的初衷——尽可能地“复制”源文,让人们了解外国的文学文化翻译文学具有的媒介功能应该是翻译文学存在的前提条件。但是,如果我们翻译文学归属在外国文学之内的话,那我们就忽视了客观存在的源于译者民族文化的“艺术加工”;再者,语言是文化的载体,经过语言转换了的译本与源作相比,难免有文化缺失或增补现象。因此,我们认为翻译文学、外国文学以及本土文学相互独立,自成一体,它们都有各自存在的价值。众所周知,对翻译文学进行系统研究的开拓者谢天振认为,翻译文学应该属于译入语文学的一部分,但他也强调翻译文学的“相对独立地位”和“相对独立价值” [7],他始终把翻译文学视作“相对独立的一个文学实体” [8],“一个相对独立的文学事实” [9],坚持说服人们认同“一个相对独立的翻译文学的存在”[10];王向远虽然在《翻译文学导论》里也认可了翻译文学属于译入语文学的一部分,但他对翻译文学的研究事实上是“确认‘翻译文学’的独立的、本体的价值”[11]。他们之所以没有赋予翻译文学完全独立的地位,乃是他们总在二元对立中做选择——不是外国文学便应该是中国文学。事实上,我们何尝不可以让它们三元共存而发挥它们各自的价值呢?翻译文学文化杂合性使它成为了人们研究对不同文化的理解、阐释及接受的理想切入点,既可以进行文化对比研究又可以进行文化互动研究,还可以成为构建译入国世界文学的基础;而外国文学和本土文学都是各自文化的产物,反映了各自的文化,它们的独立存在实际上就是全球文化多元性的存在,是我们研究各具特色的文化资源。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越来越多的离散作家的作品也具有一定意义上的文化杂合性,例如大量的海外华人作家的作品就融入了中华民族文化和他们接触的文化。但是这种文化杂合性翻译文学文化杂合性有根本的不同,前者的文化杂合性实际上是某一群体文化的表现,是基于作家对它们进行自由独立的主体性理解而创造的。例如林语堂的作品反映的就是那一特定时期美国华人普遍的文化心理,书写着他们共同的文化感受,这些作品对中国文化的解读和对美国文化的解读实际上是这一群体文化反映,对这些文化的阐释完全来源于林语堂独立的主体性创造。在当今翻译界,人们往往把林语堂创作的《孔子的智慧》或《老子的智慧》视作一种翻译——文化翻译,但因为林语堂这两部作品我们并找不到它们一般意义上相对应的源文,他对文化的理解和阐释有完全的自主性,所以本文视它们为林语堂的原创文学,不属于翻译文学,但是这种行为可以视作为一种文化翻译,即一种文化阐释行为。翻译文学文化杂合不同于林语堂作品中的文化杂合,它总是以语言转换为基础表现在译本中的不同群体文化的杂糅或不同个体文化的杂糅,而且这两种杂糅往往交织在一起,译者对某一文化的理解要受制于源文的阐释,译文中的任何文化阐释是源文作家和译者两个主体共同创造的结果。例如霍克斯的英译《红楼梦》既有中英两种异质文化的杂糅,还有霍克斯个体文化与曹雪芹个体文化的杂糅;而杨宪益的英译《红楼梦》主要表现在杨宪益与曹雪芹的个体文化的杂糅,同时又由于他妻子的作用及源作与译作在语言方面的差异,也表现了异质文化的杂糅。

四、翻译文学与外国文学民族文学三元共存的意义。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