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工程部例会制度
1.目的。
2.范围。
对***有限公司工程部内部工作会议、项目的部门工作现场协调会议、项目的各种专题会议和项目监理例会的安排作出要求。
3.责任。
工程部定期组织内部工作会议、项目的部门工作现场协调会议及项目的各种专题会议,公司的有关职能部门,如设计部、成本管理部和销售部,根据项目需要参加项目协调会议。监理例会由监理公司主持,工程部参加此会,协调各方关系。
4.内容。
4.1.工程内部工作。
4.1.1召开时间,定在每周一中午13:00,紧急情况工程部经理临时确定。
4.1.2召开地点,项目开工前公司小会议室内,开工后一般安排在项目上。
4.1.7工程部经理对各工程部成员近期工作进行评述,安排下阶段的工作,对各成员提出具体要求。
4.1.8传达公司有关指示。
4.1.9员工内部业务及思想交流、探讨。
4.2.1召开时间,根据现实需要确定时间。
4.2.3参加人员:公司有关领导、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工程部经理或其它工程部人员。
4.3.会议主要内容:
4.3.1简单通报前次协调会到本次协调会期间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
4.3.2提出前次协调会上尚未解决的问题;。
4.3.3提出需要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
4.3.4由工程部经理指定与会工程部人员记录整理会议情况,形成《工程部协调会议纪要》。本纪要是与会各方经过讨论得出的一致意见,必须遵守执行,无故缺席方视为无异议,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纪要也可作为施工现场变更、补充预算和签证的依据。
4.4.1召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4.3专题会议的分类:
4.3.3.1常规性专题会议:基础验槽专题会、图纸会审等;。
4.3.3.2非常规性专题会议:为解决工程部无法按常规程序处理的问题而召开的协调会议。
4.5.参加人员。
4.5.1常规性专题会议参加人员: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4.5.2非常规性专题会议参加人员:公司有关领导、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被邀请的专家;。
4.5.3由工程部经理指定与会工程部人员记录整理会议情况,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本纪要是与会各方经过讨论得出的一致意见,必须遵守执行。此会议纪要也可作为现场施工变更、补充预算和签证的依据。
4.6.1一般情况下,项目的监理例会为每周一次,地点在项目会议室或监理办公室。
4.6.2参加单位:工程部部分成员、在现场施工的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
4.6.3主持单位为监理公司,会议纪要由监理公司编写,经工程部审阅后发放各与会单位。
4.6.4会议主要议题为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各工种、各工序的配合。
4.6.5先逐条总结前次监理例会提出的问题落实情况。再由监理公司主持讨论现存问题,并得出统一意见。
4.6.6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与会各施工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以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返馈。
4.6.7达成的统一意见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执行,无故缺席方视为无异议,必须无条件执行。执行不力可采取经济性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