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国“城管”探讨中国城管法律地位及其存在问题

外国城管探讨中国城管法律地位及其存在问题。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一、中国城管概述(一)概念  国家为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完整,维护城市容貌,为市民提供舒适、卫生、整洁的城市生活环境,依法设立的,通过行使城市管理权和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处  罚权的,具有综合执法性质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论文联盟统称。(二)特征  1.城管行政执法机构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城管执法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城管依据国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执法。这是相对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权和立法机关的立法权而  言的。其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是具有独立法律地位,享有行政法主体资格的机构,它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设立,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授与其行使行政执法权。  2.从横向上看,行政执法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城管执法涉及领域众多,包括城市卫生管理街道摆摊资质和营业状况检查、环境质量、交通状况、园林绿化、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和管理等等一系列领域。具有涉及部门多,  事情繁杂,多种权力交叉的特点。 作文 /zuowen/   3.从纵向上看,城管机构的层级多样复杂,权力关系不甚明确  目前,享有城市管理权从上至下可以明确的有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但是,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城市行政管理监察大队又往往授权其他不具有行政  主体资格的组织,甚至以临时雇佣的形式雇用临时执法人员。这导致行政执法层级混乱。(三)分类:中国的城管主要包括三种  1.通过参加国家公务员或者是事业单位考试,同时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被单位录用,具有正规编制城管队员的人员。  2.街道城管办事处为协助正规城管工作而聘任的临时性社区进站人员。多以维护街道和社区以及居民区和学校附近交通繁忙时的秩序为主。  3.由国家公务员,公益性社会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学生,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工作人员等在节假日,经过有关部门调配或者主动发起的临时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  的人员。(四)城管的职责  1.执法权。贯彻实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工作办法,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立法建议权。对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议。

论文网   3.行政指导权。对相关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提供指导。  4.行政处罚权。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行政相对人实施处罚。  5.自律监督权。行政监察机关。  6.行政调查取证权。对行政相对人对违法行为或相关执法主体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1 次访问